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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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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2018年1月 建设单位: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立华项目负责人:曹立华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电话:13831886390电话:13831886390传真:传真:邮编:053000邮编:053000地址: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地址: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 目录前言11验收编制依据21.1法律、法规21.2验收技术规范21.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32工程概况42.1项目基本情况42.2建设内容42.3工艺流程62.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62.5公用工程62.6环评审批情况72.7项目投资72.8项目变更情况说明72.9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82.10验收范围及内容83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93.1废水93.2废气93.3噪声103.4固体废物104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11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114.2审批部门审批意见124.3审批意见落实情况145验收评价标准155.1污染物排放标准155.2总量控制指标1523 6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166.1质量保障体系166.2检测分析方法167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197.1检测结果197.2检测结果分析207.3总量控制要求218环境管理检查228.1环保管理机构228.2施工期环境管理228.3运行期环境管理228.4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228.5环境管理情况分析229结论和建议239.1验收主要结论239.2建议24附图1、厂区地理位置图;2、厂区周边关系及平面布置图。附件1、环评审批意见;2、营业执照;3、检测报告。23 前言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投资3900万元在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建成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2015年12月委托衡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报告于2016年2月26日通过景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景环表[2016]16号)。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于2016年10月投入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2018年1月,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至2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3 1验收编制依据1.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起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1.2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9)《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5)《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16)《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境保护部);23 (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1.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1)《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衡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12月);(2)景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景环表[2016]16号);(3)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委托函、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23 2工程概况2.1项目基本情况2.1.1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2-1。表2-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建设单位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立华联系人曹立华通信地址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联系电话13831886390邮编053500项目性质新建行业类别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设地点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占地面积8667m2经纬度东经:116°13"16.89"北纬:37°44"54"开工时间2015年12月试运行时间2016年10月2.1.2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本项目位于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总占地面积8667m2,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7°44"54",东经116°13"16.89",项目东侧为粮食收购站,西侧为景县大禹伟业橡塑有限公司,南侧为闲置厂房,北侧为沿街门市楼。项目距最近敏感点为北侧40m处的居民住宅楼。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2.1.3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库房位于厂区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中央,办公综合楼位于厂区南侧。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2.2建设内容2.2.1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种滤芯20万个。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2。23 表2-2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1各种滤芯20万个2.2.2主要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2-3。表2-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序号原料名称年用量单位1滤布60t/a2钢板150t/a3冲压盖20万套/a4不饱和树脂1.0t/a5电50万kWh/a2.2.3主体设施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辅助用房等,具体建设情况见表2-4。表2-4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名称建筑面积(m2)1生产车间35002辅助用房1803办公楼10204其他3002.2.4生产设备项目设备一览表见表2-5。表2-5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环评数量(套/台)验收数量(套/台)1数控车床SK-100台112立式钻床LZ-10台113剪板机SJ-200台214焊接机—台225滤芯机械折叠机LZD-02台226卧式带锯床STW-10台217修整机DZ-20台218滤芯网压平机HQ-30H台339压力测试机SH-20台1010检测设备TJB50台11合计171323 2.3工艺流程本项目工艺流程见图2-1。GN表面涂树脂(粘接)成型机成型机械折叠滤布GN、S加盖焊接卷筒下料钢板成品入库包装检验图例:G废气N噪声S固废图2-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说明:项目采用钢板、滤布及冲压盖经加工生产各种型号滤芯。2.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时间约为300天,每天8小时。2.5公用工程2.5.1给排水项目用水由附近供水管网提供,主要为生活用水。表2-6项目用水排水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新鲜水用水量(m3/d)损耗量(m3/d)排水量(m3/d)1生活用水0.90.20.7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m3/d(210m3/a),直接用于厂区绿地浇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水量平衡图见下图2-2。0.2用于厂区绿地浇洒0.7生活用水新鲜水0.9图2-2水量平衡图,单位m3/d2.5.2供电23 项目用电由降河流变电站供给,新上一台120KVA变压器,年用电量为50KWh。2.5.3供热生产过程中用热环节为滤布成型,采用电能,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电能,厂区不设锅炉等燃煤供热设施。2.6环评审批情况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衡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报告于2016年2月26日通过故城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景环表[2016]16号)。2.7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39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总概算100万元,占投资总概算的2.56%;实际总投资39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3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1%。实际环境保护投资见下表2-7所示:表2-7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说明环保设施投资金额(万元)噪声治理10废气治理8固废治理3废水治理2其他20合计432.8项目变更情况说明(1)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要,压力测试机不再安装,卧式带锯床安装1台,修整机安装1台,剪板机安装1台。(2)环评中粘结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实际生产过程中粘结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环评中未提及焊接工序废气,实际生产过程中焊接工序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23 2.9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2-8。表2-8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类别污染源治理措施验收标准落实情况废气粘结工序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安装集气罩+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15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焊接工序未列明—安装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地浇洒不外排已落实,不外排。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已落实固废钢板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合理处置已落实,统一收集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已落实,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已落实,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10验收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位于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总占地面积8667m2,验收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辅助用房等。环保验收内容: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1套、15m排气筒1根、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1套。①废气──工程外排苯乙烯、臭气浓度、颗粒物废气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②噪声──工程厂界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③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查内容。④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23 3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3.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m3/d(210m3/a),直接用于厂区绿地浇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树脂粘接过程中产生的以苯乙烯气体为主的恶臭气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集气罩15m排气筒焊接工序会产生焊烟,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23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3.3噪声项目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最后经距离衰减。3.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中的钢材下脚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钢材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均交由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间23 4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4.1.1主要结论(1)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的一次最高允许浓度。②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③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m3/d(210m3/a),直接用于厂区绿地浇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因此项目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措施可行。2)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树脂粘接过程中产生的以苯乙烯气体为主的恶臭气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进口处苯乙烯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产生浓度为231(无量纲),排气筒出口苯乙烯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97(无量纲),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焊接工序会产生焊烟,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未收集有机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恶臭浓度最大值<10(无量纲),未检出苯乙烯,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39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3 3)声环境项目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8.8~57.0dB(A),夜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2.6~48.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中的钢材下脚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钢材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均交由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3)总量控制结论该项目建成后,依据达标浓度核算,总量控制因子COD、NH3-N、NOX、SO2控制指标分别为0t/a、0t/a、0t/a、0t/a。(4)项目可行性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满足环评提出各项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基础上,项目营运期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4.1.2建议(1)重视和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导,把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考核定量指标落到实处。(2)加强各生产车间管理,实施清洁生产管理,从源头抓起,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4.2审批部门审批意见2015年12月委托衡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报告于2016年2月26日通过故城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景环表[2016]16号)。《23 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景县降河流镇工业区,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种滤芯20万个,景县发展改革局出具了备案证,景县土地局出具了土地证,景县降河流镇人民政府出具了选址意见,符合降河流镇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1、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该项目在施工期间,有施工扬尘产生要采取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场地、多尘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施工设备应首先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及声屏障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12点至14点,晚22点至次日晨6点之间)不得施工,建筑垃圾要定点存放,定期清运至规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地浇洒,不得随意外排;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粘接工序产生的苯乙烯,通过在车间墙体安装轴流风机加强车间通风,便其达标排放;固废主要为钢板下脚料、废润滑油,钢板下脚料集中收集后送物资回收站以实现综合利用,废润滑油采用专用装置进行暂存,放入符合要求的容梁内,储存于专门的储间内,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排。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施均布置于厂房内,同时在厂区四周设置挡墙等降噪措施,使其达标排放。该项目生产及生活均采用电能,不得增上其它供热设施。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一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一1996》中表2中标准。营运期苯乙烯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2类区标准;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6297-2001)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进行监督和管理。23 4、该项目按各部门规定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向景县环保局书面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景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正式运行。如场区布局建设内容发生改变,需报环保部门重新报批。5、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景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4.3审批意见落实情况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详见下表4-1。表4-1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序号审批意见内容落实情况1建设地点: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建设地点不变。2树脂粘接工序产生的苯乙烯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粘结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检测,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要求。焊接工序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地浇洒。已落实,不外排。4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施均布置于厂房内,同时在厂区四周设置挡墙等降噪措施。已落实,经检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5钢板下脚料集中收集后送物资回收站以实现综合利用,废润滑油采用专用装置进行暂存,放入符合要求的容梁内,储存于专门的储间内,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排。已落实。23 5验收评价标准5.1污染物排放标准5.1.1废气恶臭、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表5-1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标准来源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表2标准要求苯乙烯6.5kg/h5.0mg/m3颗粒物—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5.1.2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见表5-2。表5-2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环境要素类别时段标准值单位厂界环境2类昼间60dB(A)夜间505.1.3固体废物一般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环保部发布的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定。5.2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97号),“十二五”期间国家对COD、氨氮、氮氧化物、SO2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结合本项目特点及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23 6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至2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环保验收检测技术要求。如表6-1所示。表6-1检测工况调查结果主要产品名称设计日产量(万个)监测日期实际日产量(万个)生产负荷(%)各种滤芯0.671月23日0.671001月24日0.671006.1质量保障体系(1)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2)参加本项目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3)废气采样前对仪器流量计进行校准,并检查气密性;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GB16297-1996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4)声级计测量前后均经标准声源校准且合格,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5)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6.2检测分析方法6.2.1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①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表6-2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检测位置检测内容检测频次厂界上风向设1个检测点(1#),下风向布设3个检测点(2#、3#、4#)臭气浓度、苯乙烯检测2天,每天检测4次②噪声检测表6-3噪声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检测位置检测内容检测频次厂界外1米处布设若干个检测点位连续等效A声级,Leq(A)检测2天,昼夜各检测1次23 6.2.2检测分析方法表6-4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检测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仪器名称及编号检出限有组织废气苯乙烯《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584-2010TW-2610双路烟气采样器7820A气相色谱仪1.5×10-3mg/m3臭气浓度《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QC-5大气采样仪/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TW-2200大气/TSP综合采样器XB220A电子天平0.001mg/m3苯乙烯《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584-2010TW-2200大气/TSP大气采样器7820A气相色谱仪1.5×10-3mg/m3臭气浓度《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QC-5大气采样仪/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6.2.3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23 图6-1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测点位示意图图6-2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23 7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7.1检测结果7.1.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7-1有组织苯乙烯检测结果采样点位及时间监测项目测定结果(mg/m3)标况风量(Nm3/h)排放速率(kg/h)粘合车间光氧催化处理设施进口(A5)2018.1.23苯乙烯<0.00152812<4.22×10-6<0.00152813<4.22×10-6<0.00152815<4.22×10-6粘合车间光氧催化处理设施进口(A6)2018.1.23<0.00152849<4.27×10-6<0.00152843<4.26×10-6<0.00152840<4.26×10-6粘合车间光氧催化处理设施进口(A5)2018.1.24苯乙烯<0.00152820<4.23×10-6<0.00152817<4.23×10-6<0.00152817<4.23×10-6粘合车间光氧催化处理设施进口(A6)2018.1.24<0.00152850<4.28×10-6<0.00152849<4.27×10-6<0.00152850<4.28×10-6表7-2有组织臭气浓度检测结果采样点位及时间监测项目测定结果粘合车间光氧催化处理设施进口(A5)2018.1.23臭气浓度173231173粘合车间光氧催化处理设施进口(A6)2018.1.23臭气浓度303030粘合车间光氧催化处理设施进口(A5)2018.1.24臭气浓度231231231粘合车间光氧催化处理设施进口(A6)2018.1.24臭气浓度9730307.1.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23 表7-3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采样时间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厂界西北角(A1)南厂界偏东(A2)厂界东南角(A3)东厂界偏南(A4)2018.1.23颗粒物mg/m30.3720.3880.4050.4060.3900.4060.4050.4230.4060.4220.4390.423苯乙烯mg/m3<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臭气浓度/<10<10<10<10<10<10<10<10<10<10<10<102018.1.24颗粒物mg/m30.3550.3720.3890.3720.3720.3890.4060.3890.3380.3550.3890.372苯乙烯mg/m3<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臭气浓度/<10<10<10<10<10<10<10<10<10<10<10<107.1.2噪声检测结果表7-4厂界噪声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结果dB(A)东厂界(Z1)南厂界(Z2)西厂界(Z3)北厂界(Z4)2018.1.23昼间51.153.154.258.4夜间45.047.946.942.92018.1.24昼间53.353.652.356.1夜间45.146.146.342.07.2检测结果分析7.2.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排气筒进口处苯乙烯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产生浓度为231(无量纲),排气筒出口苯乙烯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97(无量纲),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7.2.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23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恶臭浓度最大值<10(无量纲),未检出苯乙烯,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39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7.2.3噪声检测结果监测期间,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厂界昼间监测范围为(51.1~58.4)dB(A),厂界夜间监测范围为(42.0~47.9)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7.3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23 8环境管理检查8.1环保管理机构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由公司安全处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8.2施工期环境管理本工程在按环保设计要求提出的措施要求进行施工。8.3运行期环境管理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和考核。公司已与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对公司废气、噪声进行检测。8.4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8.5环境管理情况分析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23 9结论和建议9.1验收主要结论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树脂粘接过程中产生的以苯乙烯气体为主的恶臭气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进口处苯乙烯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产生浓度为231(无量纲),排气筒出口苯乙烯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97(无量纲),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焊接工序会产生焊烟,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未收集有机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恶臭浓度最大值<10(无量纲),未检出苯乙烯,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39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m3/d(210m3/a),直接用于厂区绿地浇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因此项目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措施可行。(3)噪声项目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8.8~57.0dB(A),夜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2.6~48.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23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中的钢材下脚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生钢材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均交由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5)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6)结论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9.2建议(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2)加强各生产车间管理,实施清洁生产管理,从源头抓起,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23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新上滤清器、过滤器、滤芯的生产与维修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景县洚河流镇工业区行业分类(分类管理名录)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年产各种滤芯20万个实际生产能力年产各种滤芯20万个环评单位衡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景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工日期2016年3月竣工日期2016年10月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验收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75%投资总概算(万元)39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100所占比例(%)2.56实际总投资(万元)39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43所占比例(%)1.1废水治理(万元)2废气治理(万元)8噪声治理(万元)10固体废物治理(万元)3绿地浇洒及生态(万元)/其他(万元)20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间/运营单位衡水银贝尔液压滤清器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验收时间2018.1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排气量0//排水量0COD0氨氮0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