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事局 11页

  • 51.00 KB
  • 2022-06-16 12:01:31 发布

呼伦贝尔市人事局

  • 1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呼伦贝尔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呼人发〔2009〕101号 各旗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委、办、局、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组织、政工)部门:现将《200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及早部署,确保2009年职称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200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拔用人机制,认真严肃地做好职称改革工作,根据全市人事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区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0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评审程序按《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4]4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5]32号)办理。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社会化及非公有制序列专业技术资格。(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使用,按《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要求办理。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一个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所考模块由考生任选。(三)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新修订的专业评审条件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二、可破格申报评审的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1、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 、经国家或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的人员。5、受到自治区表彰的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6、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7、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各一项以上的获得者。(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符合要求的学历,且取得以下突出业绩之一者,可不受资格取得年限限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科技成果省部级二等奖获得者。2、作为企业骨干为企业引进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填补自治区空白获得省部级以上优质产品奖,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者(经济效益必须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3、在大企业内获得三项以上成果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三)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提供的论文是否发表不再作为硬性要求,注重其实际工作经历和业绩。(四)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一、二层次人选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限制,注重其实际工作经历和业绩。(五)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对学位获得时间不作要求。(六)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三年之内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但必须符合其它评审条件。三、继续教育要求(一)2009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完成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且总学时达到12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且总学时达到96学时。(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即可。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自调入的下一年起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三)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到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继续教育证书审验手续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证人员花名册。申报材料中,需提供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和继续教育证书相关页的复印件。 四、申报(一)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书、成绩单等须真实有效。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坚决杜绝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二)2009年中小学系列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在自治区人事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全区共设立8个中小学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其中,呼伦贝尔市(含大兴安岭林管局)中小学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呼伦贝尔市人事局。评审采取评委由自治区统一调配,异地入闱评审,评审结束后由自治区人事厅统一核准并发放资格证书。(三)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思政系列和实验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呼伦贝尔市直属及驻呼伦贝尔的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由市人事局审核、接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旗市区申报的评审材料原件由旗市区人事局审核把关。市直单位申报的评审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在复印材料上加盖审核人小章名和主管局公章,并携原件到市人事局审核。中区直驻呼伦贝尔单位要求委托代评专业技术资格时,需出具委托函。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可通过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工商联或归口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申报。(五)中小学教师、中专、技校系列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近三年的教师业务档案,所在单位要对参评人员现任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和教学综合能力情况分别出具材料说明。(六)各旗市区人事局填写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时,须将同一个旗市区、同一个学区、同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的人员排列在一起。(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工作经历”一栏必须加盖保管申报人人事档案部门的审核章。在“公示”栏内须注明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八)《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律使用A3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材料附件、申报人员统计表和花名册(附电子版)一律使用A4纸。申报人员花名册中每一个申报人员的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填写。申报高级资格人员花名册(EXCEL电子版)中个人信息一定要录入准确,出生年月录入格式为,例“1965/07”;申报中、初级人员花名册(VFP电子版),出生年月录入格式为,例“6507”;填报的个人信息如有错漏,由所在旗市区和部门负责。 申报材料附件要装订成册,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九)材料申报前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公示(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张贴上墙),申报材料时,附初审、公示情况。(十)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申报材料时,要有总体情况的专项报告,包括专业分类、人数、初评、公示等情况,以及统计表格(见附件2)。(十一)申报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年底;业绩成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09年5月底。五、进度要求(一)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在2009年6月12日前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公示、接收、审核和报送等工作。8月10日前要完成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公示、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二)非公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时间根据自治区要求另行通知;非公序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在8月10前报市人才考试中心,具体事宜另行发文通知。六、其它 (一)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批准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另行加收费用。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时,评审费须交呼伦贝尔市人事局财务室。(二)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接收审查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时,要严肃认真、责任到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各类资格评审,并向全市通报批评。(三)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将通过呼伦贝尔市人事信息网公示,为期2周。(四)按照自治区人事厅的统一规定,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中,海拉尔区、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均不享受旗县待遇。(五)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06〕23号)、《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医师下乡工作的通知》(内卫发〔2007〕68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09〕17号)精神,凡盟市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大型厂矿企业三级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从业医师(对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女性、55周岁以上的男性医师不作强制性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均要求有到苏木乡镇卫生院或旗县级疾病预防机构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经历。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内蒙 古城市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表》复印件一份。从2009年起,凡自治区、盟市及市辖区(市)政府举办的二级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包括已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二级医院),中蒙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学院附属医院、大型厂矿企事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从业医师(对年龄50周岁以上的女性、55周岁以上的男性医师不作强制性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均要求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支援工作累计一年的经历。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师支援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表》复印件一份。上述医疗机构的从业医师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符合其中一项要求即可。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转发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内卫人字〔1999〕267号)精神,卫生机构的从业医师,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证)和医师资格证书,申报材料中须附证书的复印件。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在上报卫生系列材料时,按照手术、非手术、护士和预防进行分类上报。 (六)城镇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符合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工作的意见》(内教发〔2008〕36号)的有关要求。(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八)公安机关从事刑侦、技侦和国家安全机关从事技侦的公务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九)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被列入全国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试点范围,2010年后凡是拟参加全区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都要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十)卫生系列中蒙医(药)学徒出徒人员申报主任医(药)师条件为:中蒙医(药)学徒出徒后,有出徒时旗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证明,连续从事中蒙医(药)工作三十年以上,并取得副主任医(药)师资格五年以上;申报副主任医(药)师条件为:中蒙医(药)学徒出徒后,有出徒时旗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证明,连续从事中蒙医(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取得主治医师(主管药师)资格五年以上。(十一)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凡表述为“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五年以上”,改为:“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并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以上”。凡表述为“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七年以上”,改为“大学专科毕业满7年,并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以上”。(十二)各旗市区、部门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时,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十三)职称改革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旗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政务公开,加强对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职称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取得社会各界更大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完善职称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0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表一)2、200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表二)3、2009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表三)4、2009年中、初级评审材料接收数量表(表四)5、2009年高级材料报送日期安排表(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