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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6 12:30:20 发布

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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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和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11年度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农村牧区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中存在的机构建设不足,技术人员缺乏,服务能力低,专业知识亟待更新等突出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二、工作目标2011年底,建立以旗县级医院为龙头、苏木乡镇中心卫生院、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农村牧区卫生硬件条件明显改善,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达到机构设置标准化、服务质量规范化、运行机制信息化、五项管理 一体化,广大农牧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到小病不出社区、苏木乡镇,大病不出旗市区。三、工作任务(一)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任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农村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完成旗县级医院(含蒙医中医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改扩建任务,完成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达到每个苏木乡镇建好一所卫生院,旗市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卫生室的工作目标。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整合卫生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3、加强农村牧区三级网建设,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建立嘎查(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嘎查(村)卫生室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将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纳入基 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政府对卫生室建设力度,使卫生室有能力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要落实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按照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1、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安排部署,启动实施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方案(含西医、蒙医和中医),保证按时竣工投入使用。积极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人才不足的问题。2、培养人才,充实农村牧区卫生队伍。完成为苏木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临床医学专业20名、蒙医学专业5名和中医学专业5名的工作任务。3、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工作。安排54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在呼伦贝尔市全科医师转转岗培训基地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苏木乡镇卫生院培训医疗卫生人员262人次;为嘎查村卫生室培训卫生人员852人次。(三)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1、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新 的运行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对乡镇苏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旗等林区旗市尤其是牙克石市和鄂伦春旗要针对林业卫生职能剥离归地方工作的实际,落实相关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快对现有机构、人员、设备等卫生资源整合速度,切实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2、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各地要通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要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的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 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蒙医药、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要通过改变服务模式,明显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探索并积极推动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有机合作的分工协作机制,落实社区首诊负责制,探索建立医疗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制度,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海拉尔区、满洲里市、扎兰屯市要各争创1所自治区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阿荣旗、莫旗、鄂伦春旗要实施“四帮一”工程成功做法,加大旗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对口帮扶力度,逐级带动,整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农区医改工作新亮点。鄂温克旗、新左旗、新右旗、陈旗牧业四旗要创新服务模式,实施“健康保障小药箱进牧户”工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切实解决散居牧民健康保障问题,打造牧区医改工作新亮点。 、工作要求和推进步骤(一)工作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成立由旗市区卫生局主管局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保证机构建设和投入,加强队伍建设,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确保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推进步骤1、工作部署阶段(1月一5月)各地要根据呼伦贝尔市卫生局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的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详细分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指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任务和指标落实到具体单位和科室,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工作落实阶段(6月一10月)各地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要注重调研,采取重点对有代表性的基层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方式,了解基层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同时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监 督检查,了解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做到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市卫生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组将组成专家组,选取部分旗市区开展调研,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每季度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和通报。3、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一2012年元月)为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度工作任务,做好迎接自治区验收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管理责任状工作,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