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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7 16:01:50 发布

廊坊市中考满分作文-卡友发[2012]30号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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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卡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文件卡友发〔2012〕30号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目的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公司着力给员工提供一个劳逸结合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的管理工作,结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请(休)假管理制度。本制度的建立也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为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三、归口部门-1- 考勤及请休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人力资源部审核统计。第二部分工作时间四、日工作时间每天正常工作时间9:00—17:30;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8小时工作制。经人力资源审核备案的部门,该部门员工须按部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五、周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六、不定时工作时间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外勤管理人员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原则上仍须按每天正常工作时间9:00—17:30上下班。七、综合工作时间公司另行安排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的岗位,均采用综合工作制。如客服联络中心、运维中心。第三部分考勤办法八、考勤人员及职责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指派人员负责日常考勤工作。-2- 考勤人员应逐日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如实反映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九、考勤汇总考勤人员在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汇总好的考勤结果上报给人力资源部。员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十、考勤规定1.上、下班均需员工本人及时打卡或签到。a.无法打卡的,如外地分公司、办事处及营业部,可实施签到记录考勤,并专设考勤人员,每日按实记录考勤,月底前汇总交总公司考勤人员。b.遗忘考勤的,应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考勤人员应与其上级领导核实真实性。2.因公外出,员工应提前用书面或邮件形式向考勤人员报备。a.上班前因公外出办事,应前一天向考勤人员报备,若属临时特殊情况,在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考勤人员报备。b.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办事,无论是否返回公司,均须向考勤人员报备。3.因公出差,员工应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考勤人员报备。第四部分迟到、早退及旷工-3- 十一、迟到和早退在工作时间9:00到10:00间未到岗的被视为迟到;在工作时间16:30:00到17:29:59间无故离岗的被视为早退。1.由于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的,情况属实者可不记迟到。2.因个人或交通原因导致不能准时到岗工作,在迟于上班时间10分钟内,按时打卡或签到的记为善意迟到一次;在超过10分钟不到1小时间打卡或签到的记为迟到一次。3.在16:30:00到17:29:59间无故离岗的直接记为早退一次。4.迟到、早退罚款标准:处以人民币50元/次的罚款,直接在工资中扣除。�善意迟到一个月内超过三次的,按次扣款;�迟到和早退直接按次扣款;�当月迟到和早退扣款。内容迟到处罚当月类型次数≤3不扣款善意迟到:9:00:01~9:10:00超过3次部分按次>3扣款迟到:9:10:01~10:00:00≥1按次扣款-4- 早退:16:30:00~17:29:59≥1按次扣款�一年内迟到、早退3~5次(含)者,给予口头警告;6~10次(含)者,给予书面警告以及取消其全年评优资格;10次(含)以上者,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十二、旷工1.有下列情形,均按旷工处理:a.在上班时间,未请假无故不到岗、离岗或缺勤的超过1小时的,均视为旷工。b.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c.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d.违法乱纪、打架斗殴致伤造成休息者。2.旷工以0.5天=4小时为最小单位,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视为旷工0.5天,超过4小时的,视为旷工1天。3.确认旷工条件:如门禁系统、书面签到均无任何出勤记录,该员工也未向其直接领导者提前告知或请假的。4.旷工罚款标准按日薪的200%计算:�旷工工资=日薪×旷工天数×200%注:日薪=月薪/21.75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旷工1天(含)以上者,扣旷工工资及当月绩效奖金,并给予书面警告以及取消其全年评优资格。-5- �旷工连续3天(含跨月)或全年累计满5天(含)以上者,扣旷工工资及全年奖金,且公司按照严重违纪提前30天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第五部分请假办法十三、休假种类员工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制度可以享受以下各类休假:法定假期、年假、调休、公假、事假、病假、工伤、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流产假、节育假、丧假。十四、请假程序1.请假前到考勤人员处领取《年度员工请假表》填写,按权限审批,无论当天是否审批通过,均须将《年度员工请假表》交还于考勤人员。a.审批通过后,员工方可休假。b.领导因外出无法当天审批的,员工可先通过邮件请假,审批结果抄送考勤人员,返岗后员工须补齐请假手续。c.员工取走《年度员工请假表》后,有义务做好保管工作,避免遗失。d.若表格遗失,以考勤人员或人力资源部最后备案的数据为准。2.申请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原因。-6- 3.因病或突发事故需请假但无法提前申请时,需在当日上班时间前以电话形式向其部门经理级以上领导申请,该上级同意后,由其代为报批;或由请假当事人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4.员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岗。十五、审批流程和权限公司明确规定的可休天数,可直接由直属领导审批,其他请休假审批流程及权限如下:天数3天以内3天以上(含)5天以上(含)分类一般员工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经理级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分管领导总裁审批十六、请假时间限制除哺乳假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其他各类请假均以0.5天=4小时为最小单位。十七、提前结束或延长1.提前结束请休假的,须主动到考勤人员处销假,否则将以原请休假申请为准。2.员工请假届满后,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续假,且需按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在假期结束后补签《年-7- 度员工请假表》,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计算。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十八、不予批准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上级可酌情不予批准,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十九、作弊处理员工隐瞒实情骗休病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其所休天数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严重违纪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第六部分休假管理二十、法定假期员工可依法享受的法定节假日。目前,每年共有11个法定假期:�元旦1天公历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大年初一、大年初二�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劳动节1天公历5月1日�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3天公历10月1日、2日、3-8- 日�妇女节半天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半天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二十一、年假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年假的天数与员工工作年限相关。年假包括法定年假和公司年假。1.年假规定a.年假计算从1月1日开始至当年12月31日。b.员工入司满一年后有资格享受年假。c.每年的年假应在当年使用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d.若离职前当年年假未使用完,视为自动放弃。e.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2.年假核定a.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5天;b.员工累计工作满3年,每增加1年,年休假可在5天的基础上增加1天;c.员工最长年休假不超过15天;3.有以下情况,当年没有资格享受年休假:如员工当年已享受带薪年休假,应将已享受部分从次年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a.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9-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二十二、调休员工因加班而产生“可调休时数”的记录,均可享受带薪调休。1.平时及双休日加班默认以调休形式补休。2.调休计算从1月1日开始至当年12月31日结束。3.每年的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殊部门除外)。4.调休时间以0.5天=4小时为最小单位,可调休时数超过4小时可调休0.5天,超过8小时可调休1天,可调休时数不满4小时的,不可调休,但可与下次“可调休时数”累积。注:加班具体规定详见《公司加班管理制度》。二十三、公假员工因下列情况需请假的,可申请带薪公假。1.有子女员工所在学校通知参加家长会的,执会议通知书,可申请0.5天公假。2.女员工孕期进行产前检查的,可申请0.5天公假,事后需补医院开具的产检单。-10- 3.员工持政府机构正式通知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的,可申请0.5天的公假。4.经公司批准参加在职学习的。二十四、事假员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1.事假期间,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及福利。2.事假可用年假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缺勤日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及福利。3.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或停工的,按事假处理。4.员工每年累计事假最多不得超过20天,超过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特殊情况需由总裁批示。二十五、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的,可申请病假。1.病假规定a.员工因病请假须提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无医疗机构证明的因病请假,按事假处理。b.医疗检查应视为病假。c.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先行试复工2个月。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11- 工作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计算。d.员工医疗期满后,员工仍不能到岗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医疗期限a.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至24个月的医疗期:(详见下表)b.下表中所说的“月”,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医疗期限实际工作10年以下实际工作10年以上司龄五年以下3个月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12个月6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3.病假计算a.员工连续或累积请病假在医疗期内的按疾病休假工资计算,超过医疗期的按疾病救济费计算:疾病休假工资疾病救济费-12- 在本单位满二年满四年满六年满八年满一年满三年不满二年不满一年连续工龄不满四年不满六年不满八年及以上不满三年及以上病假工资60%70%80%90%100%40%50%60%b.员工连续病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不计算在内。c.病假工资是按员工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d.病假期间工资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二十六、工伤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可申请工伤假。1.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为准。2.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二十七、婚假员工因结婚需要假期的,可申请休婚假。1.婚假规定a.在公司正式转正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b.申请婚假需带结婚证原件,并提交结婚证复印件。c.婚假应在结婚登记日起1年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13- d.婚假连续天数中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在内,不预支,不折现,不累计。2.婚假期限年龄婚假天数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0天a.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二天路程假。b.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c.婚假期限可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婚假期间待遇a.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不变。b.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扣除相应的福利。二十八、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流产假、节育假员工申请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流产假、节育假,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相关的诊断证明。1.孕期规定:A.如员工有计划生小孩,需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如员工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项第B条款福利。B.孕期员工可推迟半个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算正常-14- 劳动时间。(须提交《生育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C.员工在孕期或产后如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现有工作者,应提前1个月跟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沟通,共同协商安排工作变动;员工亦可主动提出离职。D.孕期员工如决定产后停止工作的,应在产假结束前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并提交离职报告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员工在产假结束后未按时上岗且未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员工自动离职处理。E.孕期员工例行产检的,产检时间计为正常工作时间;如非例行产检则按照病假计算。(须提交产检报告复印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例行产检为:怀孕七个月﹝28周﹞以前,每四周一次;怀孕八-九个月﹝29-35周﹞,每二周一次;怀孕第十个月﹝36周﹞以后,每一周一次。2.休假期限�产假:a.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可以休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b.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如工作许可,也可申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但产前加产后假不得超过98天。-15- c.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可增加30天的晚育假。�护理假:a.男职工因配偶生育,可申请护理假3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b.可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申请护理假。�哺乳假:a.婴儿出生后,女职工可申请哺乳假,另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b.婴儿出生一周岁内的女职工,每天可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多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全年约20个工作日,不可折现。c.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申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流产假:a.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流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流产假。�节育假a.凡是自愿落实节育措施的人,可申请节育假。b.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皮埋”术休息5天,取“皮埋”休息3天,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等。-16- c.具体假期以上海市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沪卫妇女儿【92】字第19号沪计生委办【92】字第21号《关于实施各种节育手术假期等规定的通知》。3.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流产假、节育假待遇a.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按其工资的80%计算。b.护理假期间工资不变。c.女职工哺乳期内,按其工资的80%计算;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视为正常出勤。d.节育假期间工资不变。e.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流产假、节育假期间,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扣除相应的福利。二十九、丧假员工因直系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亡故,可申请休丧假。1.可享受最多3天带薪丧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