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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7 14:57:45 发布

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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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ZhejiangReachGreenEnvironmentalConsultantsCo.,Ltd.国环评证:乙字第2052号二○一七年八月 仅限于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使用复印无效项目名称: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机构: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如意项目负责人:焦蓉婷(职业资格登记证编号B205201003)办公地址: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联系电话:0577-85556008 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自然环境简况.....................................................................................................................................-9-三、环境质量状况...................................................................................................................................-14-四、评价适用标准...................................................................................................................................-19-五、项目工程分析...................................................................................................................................-24-六、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9-七、环境影响分析...................................................................................................................................-30-八、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38-九、结论与建议...........................................................................................................................................39I 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苍南县生态功能区规划图附图3苍南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4苍南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图附图5C幢(1F、2F、3F)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6B幢(1F)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7厂区总平面布置示意图附件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2项目审查申请(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附件3土地证附件4房产证附件5承诺书附件6委托污水处理合同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I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云造联系人萧春海通讯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灵溪镇沪山路以北)联系电话15067810013传真——邮政编码325400建设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灵溪镇沪山路以北)立项部门/批准文号/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品制造22用地面积16698.1m建筑面积16295.9m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28%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1.1工程概况1.1.1项目由来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的企业。项目选址于2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灵溪镇泸山路以北),总建筑面积16295.9m。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主要用于原辅材料、设备的购置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应属于“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类项目(指塑料制丝、绳、扁条,塑料袋及编织袋、编织布等的生产活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项目应属于“N轻工”中的第116条“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类项目,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业主单位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审查。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1.2工程内容2本项目厂房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用地面积为16698.1m,建筑面积为216295.9m,本项目厂区共三幢建筑,投资额5000万元。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1-1。表1-1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量备注1编织袋10000t/a聚丙烯(PP)1.1.3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见表1-2。表1-2原辅材料消耗量序号名称用量1聚丙烯(PP)10100t/a聚丙烯:简称PP,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聚丙烯为颗粒状,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通常为半透明无色固体,无臭无毒。由于结构规整而高度结晶化,故熔点可高达167℃。耐热、耐腐蚀,制品可用蒸汽消毒是其突出优点。密度小,是最轻的通用塑料。在工业界有广泛的应用,是平常常见的高分子材料之一。1.1.4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3。表1-3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台)备注1高速拉丝机2C幢一层2圆织机260C幢二层、三层3裁袋机1B幢一层4造粒机15循环水池1车间外6冷却塔31.1.5总平面布置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厂区共三幢建筑,其中A幢共三层,为办公楼;A幢西侧设置有一处停车场,共计12个停车位。B幢共四层,一层西侧放置一台裁袋机,其余部分为仓库,二至四层为空置厂房;C幢共三层,一层西侧放置造粒机一台,东侧放置SJ-FS170-3500B(P)型号的国内最新进高速拉丝机2台。该高速拉丝机包括搅拌、挤出、冷却、分割拉丝、收卷等工艺;二层、三层主要放置圆织机,共260台;C幢厂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房外侧东北处设置有3个冷却塔和一个循环水池;项目总平面布置见表1-4,具体车间总平面布置示意图见附图5、附图6。厂区总平面布置示意图见附图7。表1-4项目总平面布置序号项目位置备注1A幢(共三层)办公楼2B一层裁袋机、仓库幢3二层至四层空置厂房4一层高速拉丝机SJ-FS170-3500B(P)、造粒机C5二层圆织机幢6三层圆织机7地面停车场共12个停车位8冷却塔和循环水池用于挤出、造粒环节的冷却(容积:3.5m×10m×2m)1.1.6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概况本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北侧为宏威家私;东南侧为空地,此块空地现状大部分为荒草地,小部分为菜地;西南侧为内河,内河对岸距离项目50m处为浙江奥新仪表有限公司,西北侧为老中医化妆品有限公司。项目附近敏感点为距离本项目北侧185m处的城北小区。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1,本项目四至关系(附现场照片)见图1-2所示。项目所在地图1-1项目地理位置图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苍南老中医化妆品有限公司宏威家私本项目浙江奥新仪表有限公司内河空地图1-2项目四至关系图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4-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1.7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员工100人,厂区不设食宿。每天工作9小时(8:00-17:00),年工作330天。1.1.8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由市政电网供电,厂区不设发电机。(2)给排水给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水,可满足用水保障。排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鳌江。1.2编制依据1.2.1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3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7月2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8月28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4月24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6月1实施;(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务院,2015年4月2日实施;(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5-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5年6月1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月1日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7月1日实施;(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1日实施;(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颁布并实施;(1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5月27日实施;(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年3月13日施行;(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8年9月26日实施;(17)《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13年12月19日实施;(1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9年10月28日印发;(19)《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9年10月29日印发;(20)《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2年2月24日印发;(2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年7月23日实施;(22)《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浙淘汰办〔2013〕7号,2013年4月16日实施;(23)《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11月4日实施;(2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政发〔2013〕59号,浙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6-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1日实施;(25)《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函[2015]402号,2015年10月21日印发;(26)《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6]145号,2016年4月1日印发;(27)《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6]154号,2016年4月14日印发;(28)《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73号,温州市环保局,2010年6月28日实施;(29)《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温州市环保局,2010年8月30日实施;(30)《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第12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1日实施;(31)《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温政发〔2014〕41号文,温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18日实施;(32)关于《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温政办(2013)第62号;(33)《关于印发苍南县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13]37号,2013年2月22日印发。1.2.2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保护部,2011年9月1日颁布,2012年1月1日实施;(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2008年12月31日颁布,2009年4月1日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保护部,1993年9月18日颁布,1994年4月1日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23日颁布,2010年4月1日实施;(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2011年2月11日颁布,2011年6月1日实施;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7-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4月颁布,2005年5月1日实施;(7)《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5月24实施;(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12月实施;(9)《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10月实施;(10)浙江省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苍政办[2008]150号,2008年7月。1.2.3项目技术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1);(2)项目审查申请(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附件2);(3)土地证(附件3);(4)房产证(附件4);(5)承诺书(附件5);(6)委托污水处理合同(附件6)。◆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使用现有的自建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作业,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8-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自然环境简况2.1自然环境简况2.1.1地理位置苍南县隶属温州市,位于浙江省南端,东和东南濒临东海,西南邻福建省福鼎市,西与泰顺县相连,西北与文成县接壤,北与平阳县交界。县境介于东经120°07′~121°07′,北纬27°10′~27°36′之间,为浙江的南大门。领海位于北纬27°00′~27°32′,东经121°07′向东至水深200米等深线以内,位于我国沿海开放带的中心位置,沿海海域属东海中部与南部交界区域。全县海岸线长达252.1km,其中陆地岸线168.8km、岛屿岸线83.3km。2全县土地总面积(包括江南围垦)1289.48km。本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1。2.1.2地形地貌、地质苍南总的地势是西南高东北低,西南有5座千米以上的山峰挺拔其间,地势高峻,沟源区多峭壁、瀑布;东北端为鳌江口,地势低平,标高仅3至5米,是河网密布的平原。在亚热带温湿气候条件下,地表风化作用活跃,风化厚度达10米以上。流水作用强烈,坡地沟壑纵横,到处有基岩裸露的冲刷坡。根据地貌成因和形态特点,苍南应列为侵蚀低山范围。2.1.3气象特征苍南县地处中亚热带南部亚地带近海区域,为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由于东面临海,西北为雁荡山环抱,对冬季环流有遏制作用,加上有东部大面积海洋水体调节气温,形成了一个温暖温润、雨水充沛、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十分优越的气候环境。年均降水量1556.3毫米,年均气温17.9℃,年均无霜期258天。但受季风环流影响,台风、暴雨、洪涝、天文大潮、干旱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苍南县常年主导风向为E,风向频率为14%,次主导风向为ENE,风向频率为12%,静风频率最高,为35%。大气稳定度全年以中性稳定度(D)出现频率最高,年频率为61.1%,其次为稳定(E、F)层结,不稳定(A、B、C)层结最少。2.1.4水文特征苍南大部分境域属鳌江水系。鳌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也是全国三大涌潮江之一(还有钱塘江和闽江)。初名始阳江,旋改为横阳江,再改为钱仓江,后因涨潮时江口波涛汹涌,状如巨鳌负山,民国易名为鳌江,俗名青龙江。干流总长91.1公里,支流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9-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横阳支江最长。干流流域称北港,横阳支江流域称南港,南北港在凤江汇合后,东流注入东海,经湖前、沿江、龙港镇至江口一段,以鳌江中线与平阳县为界。苍南鳌江水系,包括横阳支江以及与之相沟通的沪山内河、萧江塘河、藻溪和江南河道。苍南县水资源量比较充沛,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2.1716亿立方米,每平方公里水资源量为107.51万立方米,是全国平均产水量的4倍。其中地表水12.0458亿立方米,占总量90%;地下水1.2258亿立方米,占总量10%。而按保证率85~95%计算的干旱年,全县水资源总量仅有7.641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6.4159亿立方米,地下水1.2258亿立方米。2.1.4地震苍南县属华夏古陆,在漫长的地球演化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构造运动,其基本地貌特征形成于距今1.2亿年左右的中生代晚期侏罗----白垩纪陆相火山喷发活动,并形成了一套酸性火山喷发岩。我国东部是由新华夏系构造的几个一级隆起带和沉降带组成的,越靠近太平洋方面,火成岩活动越强烈。括苍山、雁荡山脉均属于这个复式隆起带范畴。沿海平原区,由于海进海退作用,形成了一套以海积淤泥为主类,有少量洪积和河积砾石层的第四纪沉积物,给平原地区的建筑基础工程带来了困难。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温州市苍南县烈度为六级。2.2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浙江省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灵溪-桥墩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3-30327D01),属优化准入区。1、基本特征该区位于灵溪镇和桥墩镇的建成区,总面积为32.3km2。该区是高度人工化的生态系统,是苍南县城镇建设最集中和人口最密集的区域。主要承担城镇发展、美化人居环境的功能。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生态环境敏感性一般,城镇发展。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河网水质近期比现状提高一个等级,远期内河水质控制断面达到Ⅲ类,空气环境控制目标为二类。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点源COD排放量控制在4105.9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0-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42吨,到2020年,点源COD排放量控制在3900.6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29.9吨。污染物削减主要途径是生活污染治理和城区污染企业关、停、迁。4、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以商贸服务、休闲娱乐、旅游购物为主的现代商住区。建成区内原则上不再新上工业项目,逐步将现有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新建其他项目要符合总量控制政策。5、污染控制措施对城区内工业企业实施“退城入园”,至2010年,位于城市商贸居住区内的工业企业逐步实现关、停、迁,企业逐步搬迁至浙江苍南工业园区。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到2010年实现建成区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加快苍南县城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程。6、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开展老城改造,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采用改造与改制并重原则,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通过清淤、截污、引水、治污、绿化等工程,对河网进行综合治理,使河道水质及沿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同步建设完善河道两岸建筑群的截污管道。本项目为N轻工第116类“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不属于“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的,项目所用地块为工业用地性质,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健全,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均能做到分散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置,同时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之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和生态基本无影响,不会改变整个区域的环境功能,符合项目所在地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2.3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概况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位于灵溪镇河滨东路以南、塘河路以北地块。并分别在玉苍路与八街交叉口位置、建兴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的绿化带位置建设2座污水泵站。总规33模为6万m/d,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3万m/d,采用CAST(改进型SBR)工艺。2008年3月,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设计3万吨/日中的1.5万吨/日)投入试运行,2009年3月完成阶段性验收,2010年2月,一期(3万吨/日)全部投入生产,2015年10月二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与一期工程合并运行,处理能力达到总设计规模6.0万吨/日。尾水的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1-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级A标准,纳污水体为萧江塘河,排放口位于萧江塘河——中平桥段,排放口上游为灵溪镇,下游500m为苍南-平阳交界断面。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2-1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根据《2016年第三季度温州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达标情况》: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平均浓度:COD为181mg/L,氨氮为32.2mg/L,SS为126mg/L,TP为3.45mg/L;出水污染物平均浓度:COD为20mg/L,氨氮为0.4mg/L,SS为7mg/L,TP为0.39mg/L,详见表2-2。表2-2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2016年第三季度出水水质(单位:mg/L)水质标准pHBOD5TPCODcr色度(倍)总汞-4出水平均值6.892.20.392041.2*10标准值6~9<10<0.5<50<30<0.001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水质标准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SS出水平均值<0.0010.006<0.004<0.0005<0.017标准值<0.01<0.1<0.05<0.1<0.1<10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粪大肠杆菌水质标准LAS氨氮TN石油类动植物油(个/L)出水平均值<0.058300.49.530.67标准值<0.5<1000<5(8)<15<1.0<1.0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摄氏度时的控制指标。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2-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表2-2可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运行良好,各项指标均能达标排放,污水处理量为43000t/d,尚余有一定的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运行良好,各项指标均能达标排放。污泥经脱水机脱水至含水率约83%,再经污泥干化设备干化至含水率约30%,干化后的污泥运往苍南县凤阳乡综合利用。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有pH、COD、TP、TN、氨氮、流量计等;进水口在线监测系统有pH、COD、氨氮、流量计等。检查当日,紫外消毒设施未开启;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中控系统运行正常;台账、原始数据记录较完善。近期无停休或事故记录。工程服务范围:苍南县县城,包括规划经八路与环城东路、纬八路与环城南路以及环城北路与站南路范围内的全部污水。污水收集系统北主干管沿兴建路向东至环城东路后向南,收集系统的南部主干管沿玉苍路向东至环城东路后向北,两者汇合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排入萧江塘河,最后汇入鳌江。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区,根据委托污水处理合同可知,企业在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工程服务范围之内,具备纳管可行性。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3-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境质量状况3.1环境质量现状3.1.1大气环境质量为了解项目所在地附近空气质量状况,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采用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2016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发布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见表3-1,大气质量监测布点见图3-1。3表3-1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单位:mg/m由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时均值和PM10日均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3.1.2水环境质量(1)附近地表水本项目附近地表水属于萧江塘河,属于Ⅲ类水环境功能区,根据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引用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萧江塘河(渎浦段)的水质监测数据。监测数据见表3-2,监测位置见图3-1。监测项目:pH、DO、NH3-N、TP、石油类、BOD5、高锰酸盐指数监测时间:2015年1月29日。表3-2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汇总单位:mg/L(pH除外)由表3-2可知,萧江塘河(渎浦)断面除pH外其他指标均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超标因子为DO、NH3-N、TP、石油类、BOD5、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原因是长期以来受大量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与农业面源的污染。(2)纳污水体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4-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解鳌江水质现状,引用鳌江2016年江口渡断面监测数据,具体数据见表3-3。表3-32016年鳌江江口渡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除外)鳌江为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鳌江江口渡水质中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表明鳌江水质良好。本项目1.2km1.2km:水质监测断面:大气监测点位图3-1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布点图3.1.3声环境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区域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距离项目北侧185m处的敏感点城北小区区域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单位对该区域进行了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监测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昼间12:00~13:00。(1)监测布点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5-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噪声监测共布4个点位,布点方案见图3-3。5#3#4#本项目2#1#图3-3噪声监测点位图②监测项目测点昼、夜间的等效连续A声级(LAeq)。各测点监测时间20min。③评价标准项目四周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噪声监测点点执行2类标准。图3-2噪声监测点位图④监测结果表3-3项目区域噪声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段监测结果dB(A)评价标准dB(A)评价结果东北侧1#昼间62.565达标东南侧2#昼间63.165达标西南侧3#昼间61.565达标西北侧4#昼间61.765达标城北小区5#昼间63.560超标根据监测数据表3-3可以看出,项目四周昼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项目北侧的城北小区昼间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出现声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过往的车辆比较频繁以及人群喧哗所引起。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6-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特征及本项目的特点,初步确定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为:(1)环境质量保护目标根据水功能区划、声功能区划及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4。项目敏感保护目标详见图3-3。苍南县域总体规划图见图3-4。表3-4主要环境质量保护目标保护保护名单方位距离备注保护级别项目水内河东南侧9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环境鳌江北侧5.0km大河标准城北小区北侧185m/秀园小区东南侧425m/现状新华医院西南侧525m/百丈嘉园小区西南侧315m苍南县灵溪镇西南侧48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南小学GB3095-2012中的二级大气二类居住用地北侧185m现状:城北小区标准环境现状:百丈嘉园二类居住用地西南侧315m小区现状:部分为农二类居住用地西南侧560m田、部分为府东规划小区二类居住用地东南侧425m现状:秀园小区现状:大部分为二类居住用地东南侧580m农田、小部分为居民住宅《声环境质量标准》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北侧185m现状:城北小区(GB3096-2008)中的2类环境标准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7-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85m本项目315m525m:百丈嘉园小区:城北小区:新华医院425m:秀园小区480m:苍南县灵溪镇山南小学图3-3项目附近现状敏感点分布示意图本项目图3-4苍南县域总体规划图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8-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评价适用标准4.1环境质量标准4.1.1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具体见表4-1和4-2。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标准限值序号污染因子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3331SO2500ug/m150ug/m60ug/m3332NO2240ug/m80ug/m40ug/m环3CO10mg/m34mg/m3/33境4PM10/150ug/m70ug/m335PM2.5/75ug/m35ug/m质1小时平均日最大8小时平均年平均6O333200ug/m160ug/m/量表4-2特征污染因子标准标最高容许浓度序号污染因子标准一次值日均值准参照以色列《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最1非甲烷总烃/2.0大允许浓度注*: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由于我国目前没有“非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标准,美国的同类标准已废除,故3我国石化部门和若干地区通常采用以色列同类标准的短期平均值,为5mg/m。但考虑到我国多3数地区的实测值,“非甲烷总烃”的环境浓度一般不超过1.0mg/m,因此在制定本标准时选用32mg/m作为计算依据。4.1.2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2015)划分方案,本项目附近地表河流萧江塘河以及纳污水体鳌江属Ⅲ类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执行具体见表4-3。表4-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除pH外为mg/L类别pHCODcr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挥发酚Ⅲ类6~9≤20≤4≥5≤1.0≤0.2≤0.005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19-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1.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敏感点城北小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4-4。表4-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类别昼间dB(A)夜间dB(A)2类60503类6555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0-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2污染物排放标准4.2.1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挤出工序以及造粒机的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鳌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见表4-5、4-6。表4-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pH值CODBOD5SS氨氮三级标准值6~950030040035*污注:*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表4-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染单位:除pH外均为mg/L项目pH值CODBOD5SS石油类氨氮物一级A标准值6~950101015(8)*排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放4.2.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排放二级标准,详见表4-7。准表4-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污染物3排气筒高度(m)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mg/m)1203040非甲烷总烃1201017531004.04.2.3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中3类排放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值见表4-8。表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2.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1-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修正)中的相关规定。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2-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3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结合本项目特征,确定本项目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氨氮、VOCs。其污染物排放指标见表4-7。表4-7污染物排放量表单位:t/a总量控制建序号污染物名称产生量自身削减量排放量议值COD0.6600.5940.0660.066总量控制指NH3-N0.0460.0390.0070.007标(t/a)VOCs32.040.960.96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本环评建议项目最终排入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066t/a、氨氮0.007t/a。本环评建议VOCs0.96t/a作为总量控制建总议指标。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量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及《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控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制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故项目COD、氨氮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指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标54号),环杭州湾地区(除舟山)及温州、台州、金华和衢州新建项目的VOCs排放量与现役源VOCs排放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2,这些地区的改、扩建项目以及舟山和丽水的新建项目的VOCs替代比不低于1:1.5。则本项目VOCs替代比不低于1:2,替代削减量为1.92t/a。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由建设单位报请环保局核准,经批准后,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3-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五、项目工程分析5.1施工期主要污染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因此污染物主要为营运期产生。5.2营运期主要污染情况5.2.1工艺流程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t/a编织袋(聚丙烯),其工艺流程如图5-1。进料(聚丙烯)搅拌噪声循环水冷却挤出(电加热280℃)废气分割拉丝造粒边角料收卷噪声噪声、废气织袋噪声噪声裁袋外售图5-1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PP(聚丙烯)外购颗粒在车间一层下料进入搅拌机进行均匀搅拌,搅拌均匀后进入挤出机,采用电加热的方式加热到280℃挤出,经水槽冷却成型后进入拉丝机分割成线状,收卷成线筒后进入车间二层或三层进行织袋,织袋完成再根据市场需求一部分直接外售,一部分则需经过制袋机裁切捆扎后方能外售。其中分割拉丝、收卷、织袋工序产生的细碎边角料以及残次品经过造粒机造粒后重新利用,挤出机、造粒机冷却过程采用循环水间接冷却。本项目采用国内最新进高速拉丝机SJ-FS170-3500B(P),该高速拉丝机包括搅拌、挤出、冷却、分割拉丝、收卷等工序为一体。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4-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2.2产污环节分析废水:生活污水、冷却水;废气:有机废气;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废:边角料、生活垃圾。5.2.5污染源强分析1、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1)冷却水本项目挤出、造粒工序采用循环水冷却,本项目设置有3台冷却塔,循环水量约为3144m/d,循环过程中水损耗量一般为1.5~2%,本评价按2%计,则循环水补充用水量33约为2.88m/d(950.4m/a),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添加不排放。(2)生活污水项目员工定员100人,厂区不设食宿,按照平均用水量50L/人·天计,年生产330333天,则用水量为5m/d,即1650m/a。生活污水产污系数取0.8,则废水产生量为4m/d,31320m/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一般为CODCr500mg/L,氨氮35mg/L,则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660t/a,氨氮0.046t/a。(3)废水排放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打捞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鳌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水质中污染物浓度为CODcr:50mg/L,氨氮:5mg/L。本项目主要废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5-3。表5-3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产生浓度产生量纳管浓度纳管量排放浓度排放量污染物名称mg/Lt/amg/Lt/amg/Lt/a生活污水CODCr5000.6603500.46500.0661320t/a氨氮350.046350.04650.0072、废气项目挤出和造粒过程生产使用原料主要为聚丙烯,其原料聚合物中残留的烃类单体在加热工程中易挥发形成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年产量为10000t/a,有机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5-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废气产生量为约为单位产品的0.02%~0.03%,本环评取0.03%,故有机废气产生量为3t/a。根据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印刷包装行业,应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料;规范原辅料储存,规范原辅料调配与转运,规范原辅料使用与回收,使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印刷,执行绿色印刷标准,通过绿色印刷认证;印刷和包装企业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85%;在污染物总量规模不大且浓度低、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废气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80%。本环评要求企业在挤出机、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率不低于85%,集气装置3风机风量为10000m/h,并经活性炭吸附(去除率不小于80%)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3放。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51t/a,排放速率0.172kg/h,排放浓度为17.2mg/m;无组织排放量为0.45t/a,排放速率为0.152kg/h。本项目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5-4。表5-4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总计产生污染产生量工序物(t/a)排放量排放速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量3(t/a)率(kg/h)(mg/m)(t/a)(kg/h)(t/a)非甲挤出、烷总30.510.17217.20.450.1520.96造粒烃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间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见表5-5。表5-5项目噪声声压级序噪声源声源值dB(A)备注号1搅拌工序70~75室内,持续产生2挤出工序60-65室内,持续产生高速拉丝机3分割拉丝工序65~70室内,持续产生4收卷工序75-80室内,持续产生5裁袋机75-80室内,间断产生6造粒机70~80室内,间断产生7圆织机80~85室内,持续产生8冷却塔75~80室外,持续产生4、固体废物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6-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副产物包括边角料、废气处理系统更换的活性炭、员工生活垃圾等。(1)边角料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项目拉丝工序会产生细碎边角料,主要成分为聚丙烯,产生量约为100t/a,收集后经过造粒机加工后回用于厂区生产线。(2)废活性炭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收处理,吸附装置更换下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根据废气处理量计算废活性炭产生量,经类比,1t活性炭能吸附0.25t有机废气。根据表5-4可知,本项目废气产生量预计为3.0t/a,总排放量预计为0.96t/a,则经活性炭吸收的废气量总计为2.04t/a,则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预计为10.2t/a。(3)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厂区不设食宿,按人均产生垃圾0.5kg/人·d计,年生产33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5t/a。本项目生产过程副产物的产生情况汇总见表5-6。表5-6项目副产物分析结果汇总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产生量(t/a)1边角料拉丝、织袋、裁袋固态聚丙烯100(回用)2废活性炭废气净化固态炭10.23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包装袋、纸张等16.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和《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每种废弃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结果见表5-7。表5-7属性判定表(固体废物属性)序废弃是否属固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判定依据号物名称体废物拉丝、织1边角料固态聚丙烯否表1(R10)、表2(Q1)袋、裁袋2废活性炭废气净化固态炭是表1(R8)、表2(Q6)包装袋、3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纸是表1(R12)、表2(Q1)张等危险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判定,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详见表5-8。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7-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5-8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序名称产生工序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号1边角料拉丝、织袋、裁袋否/2废活性炭废气净化是HW123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否/表5-9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固体废物名产生工预测产生形态主要成分属性废物代码号称序量(t/a)丝、织1边角料固态聚丙烯一般固废//(回用)袋、裁袋废气净2废活性炭固态炭危险废物HW1210.2化员工生3生活垃圾固态包装袋、纸张等一般固废/16.5活*注:由于本项目的边角料回用于造粒及生产等其他环节,不作为固废产生。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8-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六、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处理前产生浓度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或排放量类型及产生量纳管量:350mg/L、0.460t/a水COD500mg/L,0.660t/a污生活污水环境量:50mg/L、0.066t/a染1320t/a纳管量:35mg/L、0.046t/a物NH3-N35mg/L,0.046t/a环境量:5mg/L、0.007t/a大3气有组织:0.172kg/h,17.2mg/m挤出、造污非甲烷总烃3t/a粒染无组织:0.152kg/h,0.45t/a物0t/a(造粒后返回生固生产过程边角料产线,不作为固废产0体生)废废气净化废活性炭10.2t/a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物日常生活生活垃圾16.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设备噪声65~85dB(A)达标排放声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使用现有自建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和生态结构,对生态基本无影响;运营期各项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采取措施后去向明确且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9-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七、环境影响分析7.1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7.1.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过程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项目挤出、造粒工序采用循环水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添加不排放。33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m/d,1320m/a。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至鳌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066t/a,氨氮0.007t/a,具体见表7-1。表7-1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产生浓度产生量纳管浓度纳管量排放浓度排放量污染物名称mg/Lt/amg/Lt/amg/Lt/a生活污水CODCr5000.6603500.46500.0661320t/a氨氮350.046350.04650.007废水可消纳性分析: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目前每天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左右,本项目排放的废水量为4t/d,所排废水对污水处理厂水量冲击影响较小,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完全可以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因此,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污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7.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挤出和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量为3t/a。企业拟在挤出机、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率不低于85%,集气装置风机风量3为10000m/h,并经活性炭吸附(去除率不小于80%)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则有3组织排放量为0.510t/a,排放速率0.172kg/h,排放浓度为17.2mg/m;无组织排放量为0.45t/a,排放速率为0.152kg/h。(1)有组织排放分析表7-2废气排放速率/浓度与允许排放速率/浓度表有组织源强排放排放浓度排气筒允许排放速率排放浓度限达标/污染物名称33速率(kg/h)(mg/m)高度(m)(kg/h)值(mg/m)超标非甲烷总烃0.17217.21510120达标由表7-1可知,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0-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点源预测本环评选取非甲烷总烃作为有组织预测评价因子。预测模式:本项目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的依据。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分析预测在所有气象条件下,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①预测参数,见表7-3。表7-3点源预测参数排气筒排气筒出烟气出口烟气出口排放速率标准值污染物高度口内径速度温度气象条件名称33kg/hmg/mmmm/h℃非甲烷0.1722.0150.41000020所有气象条件总烃②预测结果,见表7-4。表7-4点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距污染源中心下风向非甲烷总烃距离D(m)下风向预测浓度C(mg/m3)浓度占标率P(%)100.00000.00640.027661.3831000.02571.2852000.018990.94953000.013650.68254000.0095580.47795000.0070130.350656000.0053860.26937000.0042910.214558000.0035220.17619000.0029580.147910000.0025330.1266511000.0022030.1101512000.0019410.0970513000.0017260.0864514000.0015540.077715000.0014090.0704516000.0012860.0643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1-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7000.0011810.0590518000.0010910.0545519000.0010120.050620000.0009430.0471521000.00088210.044122000.00082810.041423000.00077980.0389924000.00073650.0368225000.00069740.03487最大落地浓度(64m)0.027661.383城北小区(185m)0.019460.973百丈嘉园小区(315m)0.012910.6455秀园小区(425m)0.0088050.44025苍南县灵溪镇山南小学(480m)0.0074320.3716新华医院(525m)0.0065390.326953由表7-4可知项目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2766mg/m,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此外,在敏感点城北小区、百丈嘉园小区、秀园小区、苍南县灵溪镇山南小学和新华医院处落地浓度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因此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2)防护距离计算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部分无组织排放,对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详见下述分析。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7-5。表7-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表无组织污染物面源(m)小时评价标准污染物3排放速率计算结果(mg/m)(kg/h)有效高度宽度长度非甲烷总烃2.00.1523110.828.3无超标点依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②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7-6。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2-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7-6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表污染物排放率评价标准卫生防护防护距离计污染物3提级后距离(m)(kg/h)(mg/m)算值(m)非甲烷总烃0.1522.03.04650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厂界距附近最近的现状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北侧185m处的城北小区,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无规划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允许新建医院、居民楼、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其他各类距离要求,请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见图7-1所示。: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图7-1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3-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7.1.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本环评以噪声预测的方式来反映项目正式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预测模式本项目采用工业噪声预测模式,工业噪声源有室外和室内两种声源,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进行计算。室外声源①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rL(r)L(r)20lgLoctoct0roct0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其计算方法详见“导则”正文)。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oc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L(r)L20lgr8oct0woct0②由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声级LA。室内声源①如附图所示,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Q4LL10lgoct,1woct4r2R1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SaR:为房间常数,R,a取0.05(按照常规墙壁进行取值);1aQ:为方向因子。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4-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N0.1Loct,1(i)Loct,1(T)10lg10i1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T)L(T)(TL6)oct,2oct,1oct④将室外声级Loct,2(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i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Lwoct:LL(T)10lgSwoctoct,22式中:S为透声面积,m。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总声压级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n,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n,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out,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out,j,则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为1NMLeq(T)10lgt100.1LAin,it100.1LAout,jin,iout,jTi1j1式中:T为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N为室外声源个数,M为等效室外声源个数。(2)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声压级在60~85dB(A)之间。车间按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考虑,隔声量TL取20dB(A),本项目车间整体声源噪声级取85dB(A)。根据厂区总平面布置和预测模式计算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见表7-7。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5-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7-7昼间噪声预测结果表单位:dB(A)位置东北厂界东南厂界西南厂界西北厂界噪声值昼间昼间昼间昼间整体声源中心点61.894.4273.324.15距厂界距离(m)生产背景值dB(A)62.563.161.561.7车间贡献值A声级43.8040.1142.3151.96dB(A)标准值dB(A)65656565由表7-7中贡献值可以看出,项目运营后,车间噪声经过墙壁和围墙隔声后,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附近敏感点为厂界北侧约185m处的城北小区,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其影响较小。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所产生,因此项目在生产运营时段,需关紧门窗,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则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7.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等。(1)边角料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00t/a,经造粒后返回生产线利用。(2)废活性炭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10.2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点临时储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时,企业应注意封闭管理,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定接收处理协议,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3)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5t/a。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6-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7-8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一览表序固体废物名产生废物利用处置方委托利用处是否符合属性号称工序代码式置单位环保要求1边角料拉丝一般固废/造粒后利用/是危险废物处2废活性炭废气净化危险废物HW12委托理类别资质是的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固废/清运环卫部门是综上,本项目固废经采取合理措施后可以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7-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八、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内容排放源污染物预期防治措施类型(编号)名称效果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COD、生活污水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鳌江,出水水质执行《城达标排放NH3-N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废A标准。水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添加不排放。零排放营运废非甲烷总在挤出机、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挤出、造粒达标排放期气烃再经活性炭吸附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①设置减振基础、减振垫、墙体隔声等措施;对区域声噪设备噪声②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环境影响声③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开启频率。较小生产过程边角料经造粒后返回生产线利用固减量化、资体废废气净化废活性炭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源化、无害化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序号投资项目费用(万元)1污水处理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循环水系统2环2废气处理集气罩、活性炭、排气筒5保投3噪声治理采取隔声减震措施5资4固废处理回收处置、委托费用等25合计1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使用现有的自建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和生态结构,对生态基本无影响;运营期各项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采取措施后去向明确且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8-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九、结论与建议9.1结论9.1.1工程概况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的企业。项目选址2于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总建筑面积16295.9m。使用自建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营运用房,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主要用于原辅材料、设备的购置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规模。9.1.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环境空气本项目引用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中2016年2月14日~2016年2月20日苍南县灵溪镇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由监测结果可知,该点位常规指标SO2、PM10、NO2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总体来讲,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2)地表水本项目引用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1月29日对萧江塘河(渎浦段)点位的水质监测数据对附近地表水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由监测结果表明,萧江塘河(渎浦段)点位,除pH外其他指标均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超标因子为DO、NH3-N、TP、石油类、BOD5、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原因是长期以来受大量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与农业面源的污染。本环评引用2016年全年江口渡断面常规监测数据,对纳污水体水质情况进行评价,鳌江为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鳌江江口渡水质中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表明鳌江水质良好。(3)声环境本单位于2016年11月11日12:00~13:00对该区域进行了昼间噪声现状监测,根据监测及评价结果,项目四周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项目北侧185m处的敏感点城北小区昼间噪声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出现声环境质量超标的原因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39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可能是由于过往的车辆比较频繁以及人群喧哗所引起。9.1.3污染源汇总结论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见表9-1。表9-1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表单位:t/a内容处理前产生浓度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或排放量类型及产生量纳管量:350mg/L、0.460t/a水COD500mg/L,0.660t/a污生活污水环境量:50mg/L、0.066t/a染1320t/a纳管量:35mg/L、0.046t/a物NH3-N35mg/L,0.046t/a环境量:5mg/L、0.007t/a大3气有组织:0.172kg/h,17.2mg/m污挤出、造粒非甲烷总烃3t/a染无组织:0.152kg/h,0.45t/a物100t/a(造粒后返回固生产过程边角料0(不作为固废产生)生产线)体废废气净化废活性炭10.2t/a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物日常生活生活垃圾16.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设备噪声65~85dB(A)达标排放声9.1.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使用现有自建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已经结束,因此污染物主要为营运期产生。9.1.5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影响预测,项目挤出、造粒工序采用循环水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添加不排放。33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m/d,1320m/a。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鳌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污染物排放量为0.066t/a,0.007t/a,本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影响预测,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本项目无需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40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本项目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允许新建居民楼、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根据影响分析,项目运营后车间噪声经过墙壁隔声后,各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附近最近敏感点为厂界北侧约185m处的城北小区,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其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项目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经造粒后返回生产线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9.1.6污染物防治结论1、水污染防治项目挤出、造粒工序采用循环水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添加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至鳌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染源,产生量较少,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防治(1)在挤出、造粒等工序相关设备上安装集气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措施,以保证车间的空气质量。3、噪声防治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41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车间内调整布局,使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2)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4、固废防治(1)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2)废活性炭应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3)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9.1.8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规定,项目建设需符合以下环保审批原则:(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根据《浙江省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灵溪-桥墩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3-30327D01),属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为N轻工第116类“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不属于“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的,项目所用地块为工业用地性质,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健全,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均能做到分散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置,同时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之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和生态基本无影响,不会改变整个区域的环境功能,符合项目所在地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及《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42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88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故项目COD、氨氮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环评建议项目最终排入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066t/a、氨氮0.007t/a。(4)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性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能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符合清洁生产要求。(2)建设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方应切实做到“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环评建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则本项目运营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建设项目环保要求。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22本项目自建厂房用地面积为16698.1m,建筑面积为16295.5m,根据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房权证,项目厂房性质为工业厂房,符合用地要求。根据《苍南县域总体规划图》,项目用地属于规划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业,符合用地要求。根据项目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为地表水Ⅲ类、环境空气二类,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地相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且不在《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之列,因此,符合国家和本省、本市产业政策。(3)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符合性分析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生产废气治理符合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43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9.2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本项目为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只要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合理布局,同时做到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议1、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环境管理,固废要分类堆放,及时做好分类收集和清理工作,保持厂区整体环境整洁、空气清新。2、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防治对策,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将本项目实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3、设施的保养、维修应制度化,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作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和环保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能力,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正常实施。加强环境管理,增强清洁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44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16号创新大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