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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编织袋建设编织袋建设编织袋建设编织袋建设编织袋建设编织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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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ZhejiangReachGreenEnvironmentalConsultantsCo.,Ltd.国环评证乙字第2052号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8三、环境质量状况.....................................................................................................14四、评价适用标准.....................................................................................................19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31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32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汇总.....................................................42九、结论.....................................................................................................................43附件: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2关于要求对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项目环评审查的申请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苍南县灵溪镇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苍南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4苍南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图附图5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附图6项目总平面图及车间平面图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成实联系人温梅玲通讯地址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联系电话13587999091传真/邮编325800建设地点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备案部门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号/行业类别C2923塑料丝、绳及编建设性质新建及代码织品制造建筑面积绿化面积40264.35/(平方米)(平方米)环保投资其中:环保投总投资(万元)1100055占总投资0.5%资(万元)比例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由来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的企业。项目选址于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总占地21923.49m2,总建筑面积40264.35m2。本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主要用于原辅材料、设备的购置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5万吨编织袋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应属于“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类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本项目应属于“N116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类,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特委托本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审查。1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总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原辅材料和设备的购买及环保投资等,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投入。1.3、生产规模情况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将达到年产1.5万吨编织袋的生产能力。1.4、项目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厂区共四幢建筑,其中一幢为五层的行政办公楼;一号楼四层为生产楼;二号楼四层为生产楼;三号楼四层为生产楼,具体各楼层平面布置见表1-1,厂区总平面示意图见附图7,具体各车间平面布置见附图8。表1-1项目总平面布置序号项目位置备注一层办公室、大厅、厨房、餐厅行1政二层至四层厨房、办公室、会议室楼五层会议室、临时休息室一一层、二层、四层空置2号楼三层圆织机台一层造粒车间、裁袋车间、成品仓库二二层圆织机台、拉丝机台3号楼三层圆织机台四层圆织机台一层空置三二层复合机台、彩印机台4号楼三层彩印机台、仓库四层空置1.5、项目四至关系本项目位于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项目东为科诚达塑业有限公司,浙江维融电子公司;南临塘河南路,隔路为驾校;西为金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为杂草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230m的金福村零散住户。本项目厂址所在地的四至关系(附现场图片)见图1-1所示。2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杂草地科诚达塑业本项目金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驾校图1-1项目四至关系示意图3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6、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本项目内不配备发电机组;(2)给排水给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水,可满足用水保障;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管网中。项目区食堂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进入苍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1.7、职工定员本项目员工300人,厂区不设宿舍,设有食堂。每天工作9小时(8:00-17:00),年工作330天。1.8、编制依据1.8.1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3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7月2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8月28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4月24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6月1实施;(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务院,2015年4月2日实施;4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5年6月1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月1日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7月1日实施;(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1日实施;(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颁布并实施;(1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5月27日实施;(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年3月13日施行;(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8年9月26日实施;(17)《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13年12月19日实施;(1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9年10月28日印发;(19)《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9年10月29日印发;(20)《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2年2月24日印发;(2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年7月23日实施;(22)《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浙淘汰办〔2013〕7号,2013年4月16日实施;(23)《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11月4日实施;5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政发〔2013〕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1日实施;(25)《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函[2015]402号,2015年10月21日印发;(26)《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6]145号,2016年4月1日印发;(27)《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6]154号,2016年4月14日印发;(28)《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73号,温州市环保局,2010年6月28日实施;(29)《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温州市环保局,2010年8月30日实施;(30)《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第12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1日实施;(31)《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温政发〔2014〕41号文,温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18日实施;(32)关于《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温政办(2013)第62号;(33)《关于印发苍南县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13]37号,2013年2月22日印发。1.8.2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8日颁布,2017年1月1日实施;(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2008年12月31日颁布,2009年4月1日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保护部,1993年9月18日颁布,1994年4月1日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23日颁布,2010年4月1日实施;6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2011年2月11日颁布,2011年6月1日实施;(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4月颁布,2005年5月1日实施;(7)《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5月24实施;(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12月实施;(9)《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10月实施;(10)《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苍政办[2015]53号),苍南县人民政府,2015年09月实施。1.8.3项目技术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1);(2)项目审查申请(附件2);(3)不动产权证(附件3);(4)业主提供的其他资料。◆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7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2.1、地理位置苍南县隶属温州市,位于浙江省南端,东和东南濒临东海,西南邻福建省福鼎市,西与泰顺县相连,西北与文成县接壤,北与平阳县交界。县境介于东经120°07′~121°07′,北纬27°10′~27°36′之间,为浙江的南大门。领海位于北纬27°00′~27°32′,东经121°07′向东至水深200米等深线以内,位于我国沿海开放带的中心位置,沿海海域属东海中部与南部交界区域。全县海岸线长达252.1km,其中陆地岸线168.8km、岛屿岸线83.3km。全县土地总面积(包括江南围垦)1289.48km2。本项目位于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1。2.2、气象特征苍南县地处中亚热带南部亚地带近海区域,为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由于东面临海,西北为雁荡山环抱,对冬季环流有遏制作用,加上有东部大面积海洋水体调节气温,形成了一个温暖温润、雨水充沛、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十分优越的气候环境。年均降水量1556.3毫米,年均气温17.9℃,年均无霜期258天。但受季风环流影响,台风、暴雨、洪涝、天文大潮、干旱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苍南县常年主导风向为E,风向频率为14%,次主导风向为ENE,风向频率为12%,静风频率最高,为35%。大气稳定度全年以中性稳定度(D)出现频率最高,年频率为61.1%,其次为稳定(E、F)层结,不稳定(A、B、C)层结最少。2.3、水文特征苍南大部分境域属鳌江水系。鳌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也是全国三大涌潮江之一(还有钱塘江和闽江)。初名始阳江,旋改为横阳江,再改为钱仓江,后因涨潮时江口波涛汹涌,状如巨鳌负山,民国易名为鳌江,俗名青龙江。干流总长91.1公里,支流横阳支江最长。干流流域称北港,横阳支江流域称南港,南北港在凤江汇合后,东流注入东海,经湖前、沿江、龙港镇至江口一段,以鳌江中线与平阳县为界。苍南鳌江水系,包括横阳支江以及与之相沟通的沪山内河、萧江塘河、藻溪和江南河道。苍南县水资源量比较充沛,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2.1716亿立方米,每平方公里水资源量为107.51万立方米,是全国平均产水量的48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倍。其中地表水12.0458亿立方米,占总量90%;地下水1.2258亿立方米,占总量10%。而按保证率85~95%计算的干旱年,全县水资源总量仅有7.641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6.4159亿立方米,地下水1.2258亿立方米。2.4、地形地貌苍南总的地势是西南高东北低,西南有5座千米以上的山峰挺拔其间,地势高峻,沟源区多峭壁、瀑布;东北端为鳌江口,地势低平,标高仅3至5米,是河网密布的平原。在亚热带温湿气候条件下,地表风化作用活跃,风化厚度达10米以上。流水作用强烈,坡地沟壑纵横,到处有基岩裸露的冲刷坡。根据地貌成因和形态特点,2.5、地震苍南县属华夏古陆,在漫长的地球演化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构造运动,其基本地貌特征形成于距今1.2亿年左右的中生代晚期侏罗----白垩纪陆相火山喷发活动,并形成了一套酸性火山喷发岩。我国东部是由新华夏系构造的几个一级隆起带和沉降带组成的,越靠近太平洋方面,火成岩活动越强烈。括苍山、雁荡山脉均属于这个复式隆起带范畴。沿海平原区,由于海进海退作用,形成了一套以海积淤泥为主类,有少量洪积和河积砾石层的第四纪沉积物,给平原地区的建筑基础工程带来了困难。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温州市苍南县烈度为六级。2.6、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根据《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苍政办[2015]53号,项目所在区域处在苍南县环境优化准入区(0327-V-0-1),该区属于优化准入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见附图2所示。该功能区规划如下。(1)基本概况该区位于灵溪镇区东北,该区为苍南县工业园区,同时又是山海湿地公园和台商小镇,工业园区内工业用地面积为5.00平方公里,已经建成面积2.4平方公里。着重设置机电区和高新区,重点发展机械、电子、仪器仪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台商小镇产业上以信息光电产业为主导,风景旅游以浓郁台湾文化风情为特色元素,形成集金融、商贸、科研、商住、会展、旅游休闲、台湾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产业综合体。主要设置纳米光电业基地、台湾光电信息园、台湾光电配套产业基地、激光配套产业区、商贸区、科技体验馆会展综合体。本区总面积为5.00平方公里。该区生态系统略敏感、重要性低。9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主导功能及目标主导功能与保护目标:保障工业企业的正常良好运行,实施清洁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物园区循环利用,逐步恢复并提升已遭破坏的地区环境质量。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或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或达到大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或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管控措施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禁止畜禽养殖。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4)负面清单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工业项目分类表见表2-1。表2-1工业项目分类表(根据污染强度分为一、二、三类)项目类别主要工业项目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仅组装的);7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仅组装的);80、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一类工业项目81、电子元件及组件(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基本无污染83、电子配件组装(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和环境风险的94、粮食及饲料加工(不含发酵工艺的);项目)95、植物油加工(单纯分装或调和的);100、蛋品加工;10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单纯分装的);107、其他食品制造(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111、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无化学处理工艺或喷漆工艺的);10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13、纸制品(无化学处理工艺的);117、工艺品制造(无电镀、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120、纺织品制造(无染整(印染)工段的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21、服装制造(不含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122、鞋业制造(不使用有机溶剂的)等。27、煤炭洗选、配煤;29、型煤、水煤浆生产;30、火力发电(燃气发电、热电);46、黑色金属压延加工;50、有色金属压延加工;I金属制品(不含带有电镀工艺、使用有机涂层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不含矿产采选;不含58、水泥制造;不含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不含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K机械、电子(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二类工业项目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污染和环境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风险不高、污染86、日用化学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物排放量不大M医药(不含“9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的化学药品制的项目)造);N轻工(不含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119、化学纤维制造(单纯纺丝);120、纺织品制造(无染整工段的,不含无染整工段的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21、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122、鞋业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140、煤气生产和供应(煤气生产);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等。11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0、火力发电(燃煤);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钢;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49、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51、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58、水泥制造;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三类工业项目其他石油制品;(重污染、高环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境风险行业项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目)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7、焦化、电石;88、煤炭液化、气化;90、化学药品制造;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行业项目。项目为N轻工第116类“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不属于“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的,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不在所在功能区负面清单内容,同时运营期产生的“三废”经妥善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且只排放生活污水,无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优化准入区的条件,符合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2.7苍南县污水处理厂(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苍南县污水处理厂苍南县污水处理厂位于灵溪镇河滨东路以南、塘河路以北地块。并分别在玉苍路与八街交叉口位置、建兴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的绿化带位置建设2座污水泵站。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3万m3/d。2008年3月,苍南县污水处12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理厂一期(设计3万吨/日中的1.5万吨/日)投入试运行,2009年3月完成阶段性验收,2010年2月,一期(3万吨/日)全部投入生产,采用CAST(改进型SBR)工艺,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2015年第四季度进水污染物平均浓度:COD为199mg/L,SS为276mg/L,氨氮为25.2mg/L,TP为16.4mg/L;出水污染物平均浓度:COD为15mg/L,SS为10mg/L,氨氮为0.09mg/L,TP为1mg/L。经脱水机脱水和污泥干化设备干化后的污泥运往苍南县凤阳乡综合利用。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有pH、COD、TP、TN、NH3-N、流量计等;进水口在线监测系统有pH、COD、NH3-N、流量计等。检查当日,紫外消毒设施未开启;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中控系统运行正常;台账、原始数据记录较完善。近期无停休或事故记录。工程规模:该污水处理厂目前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二期按日处理污水6万吨设计。工程服务范围:苍南县县城,包括规划经八路与环城东路、纬八路与环城南路以及环城北路与站南路范围内的全部污水。污水收集系统北主干管沿兴建路向东至环城东路后向南,收集系统的南部主干管沿玉苍路向东至环城东路后向北,两者汇合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排入萧江塘河,最后汇入鳌江。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42号)文件要求,同年苍南县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改造提升,使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2、项目排水规划项目位于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位于苍南县污水处理厂西南侧约300m处。废水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13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为了解项目所在地附近空气质量状况,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采用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2016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发布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单位:mg/m3监测项目PM10SO2(时均值)NO(时均值)2采样地点、时间(日均值)苍南县监测值范围灵溪镇二级标准0.50.20.15由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时均值和PM10日均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3.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本项目附近内河及纳污水体萧江塘河属Ⅲ类水质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引用上海中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萧江塘河(渎浦段)的水质监测数据。监测数据见表3-2,监测位置见图3-1。监测项目:pH、DO、NH3-N、TP、石油类、BOD5、高锰酸盐指数监测时间:2015年1月29日。表3-2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汇总单位:mg/L(pH除外)监测因子监测点分析内容pHCODMnNH3-NBOD5DOTP石油类监测值水质类别/IV劣V劣V劣V劣V劣V渎浦河断面Ⅲ类水标准6-9≤6≤1.0≤4≧5≤0.2≤0.05达标情况达标超标超标超标超标超标超标14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位置水质监测断面图3-1水环境监测点位图3.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本项目地块为工业工地,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所在地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均参照执行3类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单位对项目厂界四周进行了昼间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时间为2017年1月6日。①监测布点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监测共布4个点位,布点方案见图3-2。②监测项目测点昼间的等效连续A声级(LAeq)。各测点监测时间20min。③监测时间2017年1月6日12׃00~14׃00;监测时项目未生产运营。15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④评价标准本项目区域声环境均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4#1#3#2#噪声监测点位图3-2项目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⑤监测结果表3-3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段监测结果dB(A)评价标准dB(A)评价结果昼间62.565达标东侧1#夜间44.555达标昼间60.365达标南侧2#夜间43.555达标昼间62.665达标西侧3#夜间42.555达标昼间59.765达标北侧4#夜间41.455达标根据监测数据得知,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16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本项目区域环境功能特征及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和性质,项目敏感保护目标详见表3-5,见图3-3。表3-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方距离保护名单规模保护级别项目位m水环北《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灵溪塘河360中河境侧中的Ⅲ类标准金福村零东约5户、16230散住户侧人横支村零东约10户、35460散住户侧人现南约50户、150大气状华山村48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侧人环境的二级标准西星海学校550约900人侧西约50户、150居民楼570侧人规二类居住南480/划用地侧声环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境注:本项目规划保护目标,依据《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横支村460m金福村230m570m550m居民楼480m星海学校华山村(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图3-3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18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评价适用标准4.1、水环境本项目附近地表水属Ⅲ类水质功能区,水环境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1。表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化学需氧五日生化需类别pH溶解氧石油类总氮氨氮总磷量氧量Ⅲ6~9≤20≤4≥5≤0.05≤.0≤1.00.24.2、空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2。表4-2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浓度限值标准限值◆序号污染因子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环1SO2500ug/m3150ug/m360ug/m3境2NO2240ug/m380ug/m340ug/m3质3CO10mg/m34mg/m3/量4PM10/150ug/m370ug/m3标5PM2.5/75ug/m335ug/m3准1小时平均日最大8小时平均年平均6O3200ug/m3160ug/m3/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具体见表4-3。3表4-3特征污染因子评价标准单位:mg/m最高容许浓度序号污染因子标准一次值日均值1非甲烷总烃2.0/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甲苯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中相关标准。具体见表4-4。表4-4特征污染物质量标准最高容许浓度(mg/m3)序号物质名称最大一次昼夜平均1甲苯0.60.619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4-5。表4-5环境噪声限值类别昼间dB(A)夜间dB(A)2类60503类65554.4、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造粒、挤出工序的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见表4-6、4-7。表4-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动植物项目pH值CODBOD5SS氨氮石油类总磷油三级标准值6~950030040035*208≤100◆注:*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污表4-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染单位:除pH外均为mg/L物项目pH值CODBOD5SS石油类氨氮动植物油一级A标准值6~950101015(8)*1排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放4.5、废气标项目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准》(GB31572-2015)中的新建企业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4-8。表4-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10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颗粒物30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粉尘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排放二级标准,详见表4-9。20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4-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放浓度浓度3排气筒高度(20m)监点mg/mmg/m3甲苯405.22.4周界外浓度最高非甲烷总烃/174.0点颗粒物/5.91.0项目食堂油烟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执行,其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75%,详见表4-8。表4-8《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饮食业单位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4.6、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9。表4-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65554.7、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21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需要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主要是:COD、氨氮、SO2、NOX;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文,2013.10),结合本项目特征,确定本项目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氨氮、VOCs,其污染物排放指标见表4-10。表4-10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表单位:t/a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值(环境排放量)废水396003960CODCr1.981.780.20氨氮0.1390.1190.020VOCs10.37.872.43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本环评建议项目最终排入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20t/a、氨氮0.020t/a。本环评建议VOCs2.43t/a作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总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及《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量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控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故项目COD、氨制氮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指根据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浙环函[2015]402标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环评建议VOCs作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本项目VOCs总量控制建议值为2.43t/a。22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施工期:本项目所用厂房已经建成,不涉及土建施工,项目所用设备安装已基本到位,施工期基本结束,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故本次环评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5.2、营运期:5.2.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编织袋,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5-1所示:进料搅拌噪声循环水冷却挤出(电加热280℃)废气分割拉丝造粒边角料收卷噪声织袋噪声、废气噪声噪声、废气覆膜印刷废气、噪声噪声裁袋缝纫外售图5-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23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工艺流程说明:将聚丙烯、母料按一定的配比加入到搅拌机进行均匀搅拌,搅拌均匀的材料进入拉丝机,在150℃条件下通过拉丝机拉伸成丝,经水槽冷却后,将其送至圆织机上进行编织,编织成编织布,将覆膜料(主要成分聚丙烯)放入覆膜机进行热熔融(150℃),经流延法热涂在编织布上,形成复合布。最后部分产品按照客户的需求在复合后的编织布上印刷文字、图案或logo,并通过裁袋机、缝合机进行裁剪缝纫成成品编织袋。其中分割拉丝、收卷、织袋工序产生的细碎边角料以及残次品经过造粒机造粒后重新利用,挤出机、造粒机冷却过程采用循环水间接冷却。本项目采用国内最新进高速拉丝机,该高速拉丝机包括搅拌、挤出、冷却、分割拉丝、收卷等工序为一体。5.2.2、产污环节分析:废水: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废气:造粒、拉丝、覆膜、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废:边角料、油墨包装桶、废油墨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5.2.3、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5-1。表5-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t/a备注1聚丙烯13000外购,粒子2色母料2000外购,主要成分为树脂,粒子3覆膜料250外购,主要成分为聚丙烯,粒子4BOPP膜300外购5油墨10外购6甲苯(稀释剂)4外购油墨:本项目所用油墨的主要成分为:树脂57%、分散剂0.3%、染料32%、流平剂0.3%、甲苯10%,增亮剂0.4%。稀释剂:企业对油墨粘度的调节仅使用甲苯作为稀释剂进行调节。油墨与稀释剂的配比控制在5:2。甲苯:无色澄清液体。有苯样气味。有强折光性。能与乙醇、乙醚、丙酮、氯仿、二硫化碳和冰乙酸混溶,极微溶于水。相对密度0.866。凝固点-95℃。沸点110.6℃。24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折光率1.4967。闪点(闭杯)4.4℃。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1.2%~7.0%(体积)。低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5000mg/kg。高浓度气体有麻醉性。有刺激性。聚丙烯:简称PP,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通常为半透明无色固体颗粒,无臭无毒。由于结构规整而高度结晶化,故熔点可高达167℃。耐热、耐腐蚀,制品可用蒸汽消毒是其突出优点。密度小,是最轻的通用塑料。在工业界有广泛的应用,是平常常见的高分子材料之一。覆膜料:聚丙烯树脂,是一种结构规整的结晶性聚合物,为淡乳白色粒料、无味、无毒、质轻的热塑性树脂。相对密度为0.90~0.91,是通用树脂中最轻的一种。机械性能良好,耐热性能良好,其熔点为170℃左右,在无外力作用下,150℃不变形,化学稳定性好,耐酸、碱和有机溶剂,与大多数化学药品(如发烟硝酸、铬酸溶液、卤素、苯、四氯化碳、氯仿等)不发生作用,且几乎不吸水。注:本项目所用原材料均为新料,不涉及废料。5.2.4、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5-2。表5-2主要设备清单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拉丝机4500台8/2圆织机SL-FYB750-4台464/3圆织机YF-XTZ-75074(A)8台1264凹版彩印机YFASY-E800台5/5复合机/台2用于覆膜6裁袋机/台2/7缝合机/台2/8造粒机/台1用于边角料造粒9冷却塔/台1/5.2.5、污染源源强分析:1、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⑴冷却水本项目冷却水为拉丝机间接冷却水和拉丝半成品直接冷却水,造粒机间接冷却水。25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拉丝、造粒工序采用循环水冷却,本项目设置有1台冷却塔,循环水量约为48m3/d,循环过程中水损耗量一般为1.5~2%,本评价按2%计,则循环水补充用水量约为1.0m3/d(330m3/a),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添加不排放。拉丝半成品直接冷却水:原料经拉丝机高温拉丝后需降温,拉丝后的半成品通过水槽冷却,循环水量约为36m3/d,循环过程中水损耗量一般为1.5~2%,本评价按2%计,则循环水补充用水量约为0.72m3/d(216m3/a),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添加不排放。(2)生活污水项目员工定员300人,厂区设有食堂,不提供住宿,按照平均用水量50L/人·天计,年生产330天,则用水量为15m3/d,即4950m3/a。生活污水产污系数取0.8,则废水产生量为12m3/d,3960m3/a。本项目设有食堂,则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一般为CODCr500mg/L,氨氮35mg/L,动植物油125mg/L,则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1.98t/a,氨氮0.139t/a,动植物油0.495t/a。(3)废水排放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适时添加。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水质中污染物浓度为CODcr:50mg/L,氨氮:5mg/L,动植物油:1mg/L。本项目主要废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5-3。表5-3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排放浓产生浓度产生量纳管浓度纳管量排放量污染物名称度mg/Lt/amg/Lt/at/amg/LCODCr5001.983501.39500.20生活污水氨氮350.139350.13950.0203960t/a动植物油1250.4951000.39610.0042、废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拉丝、覆膜、印刷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1)造粒、拉丝、覆膜废气(非甲烷总烃)从工艺流程分析可知,在加热拉丝和覆膜、边角料造粒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26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废气。根据工艺原理,聚丙烯与母料混合在一起进行加热融化拉丝,融化温度控制在150℃左右,加热过程中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气体,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造粒过程使用的原料为废弃边角料主要来自于拉丝、收卷、织袋工序产生的废膜、废丝等工序,经造粒形成颗粒再返回生产中使用,边角料产生量较小,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仅作定性分析。覆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主要为覆膜料,此工艺中也会挥发出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极少,仅作定性分析。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项目聚丙烯、母料颗粒总用量为15000t/a,边角料回用量为150t/a(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则本项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5.30t/a。本环评要求企业于拉丝机上方区域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吸附率按照90%)排气筒拉至楼顶排放。有机废气集气率达85%,排风量取16000m3/h。本项目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5-4。表5-4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产生产生量污染物工序(t/a)排放量排放速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速率(t/a)率(kg/h)(mg/m3)(t/a)(kg/h)非甲烷总挤出5.300.450.1509.390.800.27烃(2)印刷废气(甲苯)按照客户要求,企业仅对部分编织袋进行商标、文字和图案的印刷,本项目印刷工序会因油墨和稀释剂的挥发产生有机废气(甲苯),按照污染最大化计算,本项目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甲苯含量为10%,稀释剂(甲苯)按全部挥发量100%计,在印刷过程中全部挥发,则甲苯产生量约5t/a(1.68kg/h)。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对于低浓度、大风量的印刷废气,适宜采用吸附浓缩-蓄热燃烧或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并可视成分、规模和环境敏感性等情况,选取吸附法、吸收法或生物法。根据《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使用溶剂型油墨(光油或胶水)的生产线,难以回收的调配、涂墨、上光、涂胶等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蓄热燃烧法处理,也可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处理;在污染物总量规模不大且浓度低、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也可联合采用活性炭吸附法、27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低温等离子法、光催化等废气处理集成技术处理。结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要求,根据本项目废气较为成分单一,规模较小,周围环境敏感性较低的状况,建议使用活性炭吸附法,废气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75%。本环评要求企业于印刷机上方区域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吸附率按照90%)排气筒拉至楼顶排放。有机废气集气率达85%,排风量取10000m3/h。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则本项目印刷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5-5。表5-5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产生产生量污染物工序(t/a)排放量排放速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速率(t/a)率(kg/h)(mg/m3)(t/a)(kg/h)印刷甲苯5.00.430.14314.30.750.25(3)食堂油烟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员工定员300人,根据类比调查,每人每天的食用油用量为0.025kg,则用油量为7.5kg/d,平均来说,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平均值3%计算,在炒菜过程以4小时计算。则企业安装引风量为8000m3/h,油烟去除效率不小于75%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的油烟排放浓度能够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种型规模标准,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表5-6油烟产生及排放情况用油量油烟产生量去除率油烟净化后排放量预测排放浓度(kg/d)(kg/d)(%)(kg/d)(mg/m3)7.50.2375%0.0561.76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拉丝机、圆织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见表5-7。28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5-7本项目噪声源强序号噪声源声源值dB(A)备注1拉丝机65~70室内,持续产生2裁袋机65~70室内,间断产生3覆膜机65~70室内,间断产生4圆织机80~85室内,持续产生5冷却塔75~80室外,持续产生6缝合机65~70室外,持续产生4、固废(1)工业固废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油墨包装桶、废油墨渣、废活性炭。①边角料本项目产生的废弃边角料主要来自于拉丝、收卷、织袋工序产生的废膜、废丝等工序,根据同行业工艺的类比资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1%,故项目内边角料产生量为150t/a。收集后经过造粒机加工后回用于厂区生产线。②包装桶(油墨、稀释剂包装桶)本项目油墨包装桶主要成分为铁、塑料类的包装材料以及残余的油墨废物,由原厂家回收利用。③废油墨渣本项目印刷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油墨渣,根据行业类比得知,本项目废油墨渣的产生量为0.5t/a,需要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④废活性炭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收处理,吸附装置更换下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根据废气处理量计算废活性炭产生量,经类比,1t活性炭能吸附0.25t有机废气,则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51.5t/a。表5-8本项目副产物的产生情况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产生量(t/a)边角料生产过程固态塑料150废包装桶原料贮存固态塑料、金属、废溶剂/废油墨渣印刷固态油墨0.5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固态炭、有机物41.5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进行判定,固体废物属性判定结果29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见表5-9,表中的“判定依据”指《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的内容。表5-9建设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是否属于名称形态主要成分判定依据量固体废物表1(R2)边角料固态塑料是表2(Q1)废包装桶固态金属、废剂/环函2014[126]号表1(R2)废油墨渣固态油墨是表2(Q1)表1(R2)废活性炭固态炭、有机物是表2(Q1)注:根据环函2014[126]号文件,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容器可由厂家回收再次利用,不属于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判定,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详见表5-10。表5-10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边角料生产固态否/HW12/废油墨渣印刷固态是900-299-12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固态是HW06/900-406-06(2)工业固废分析情况汇总工业固废分析情况见表5-11。表5-11本项目工业固废分析情况汇总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属性产生量(t/a)边角料生产过程固态塑料一般固废150废油墨渣印刷固态油墨、有机物危险固废0.5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固态炭、有机物危险固废51.5(2)生活垃圾职工日常生活会产生生活垃圾,企业职工300人,人均日产垃圾量以1.0kg计,则总产生量为99t/a(含食堂餐饮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应分类收集,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应有专用器皿收集后委托专用的单位回收处理,其他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环卫系统统一收集后清运。30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内容处理前产生浓度及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类型产生量覆膜工序非甲烷总烃少量少量造粒工序非甲烷总烃少量少量废3有组织:0.43t/a,14.3mg/m气印刷过程甲苯5.0t/a污无组织:0.75t/a染有组织:0.45t/a,9.39mg/m3物拉丝过程非甲烷总烃5.30t/a无组织:0.80t/a食堂油烟20mg/m3,0.23kg/d1.76mg/m3,0.056kg/d水量3960t/a3960t/a纳管:350mg/L,1.39t/aCOD500mg/L,1.98t/a环境:50mg/L,0.20t/a生活污水纳管:35mg/L,0.139t/a水NH3-N35mg/L,0.139t/a污环境:5mg/L,0.02t/a染纳管:100mg/L,0.396t/a物动植物油125mg/L,0.495t/a环境:1mg/L,0.004t/a拉丝机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补充添加不外排冷却水造粒机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补充添加不外排拉丝半成品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补充添加不外排边角料150t/a0t/a,收集后造粒回用于生产固0t/a,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生产过程废油墨渣0.5t/a体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0t/a,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废活性炭51.5t/a物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日常生活生活垃圾99t/a0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噪生产65~85dB(A达标排放声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厂房现已建成,不涉及土建施工,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和生态结构,对生态基本无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在采取措施后去向明确且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31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用厂房已经建成,故本次环评针对营运期进行分析。7.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过程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项目挤出、造粒工序采用循环水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添加不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3960m3/a。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鳌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20t/a,氨氮0.020t/a,动植物油0.004t/a。废水可消纳性分析:苍南县污水处理厂目前每天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左右,本项目排放的废水量为12t/d,所排废水对污水处理厂水量冲击影响较小,苍南县污水处理厂完全可以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因此,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污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粒、拉丝、覆膜、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1)造粒、覆膜废气造粒过程使用的原料为废弃边角料主要来自于拉丝、收卷、织袋工序产生的废膜、废丝等工序,经造粒形成颗粒再返回生产中使用,边角料产生量较小,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覆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主要为覆膜料,此工艺中也会挥发出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极少,本环评建议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拉丝废气、印刷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拉丝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印刷过程产生的废气为甲苯,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及浓度达标分析见表7-1。32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7-1废气排放速率/浓度与允许排放速率/浓度表产有组织源最高允达污染排放生强排放浓度排气筒高许排放标/车间物名浓度限值工排放速率(mg/m3)度(m)速率超称(mg/m3)序(kg/h)kg/h标挤2号楼非甲出达2层拉烷总0.1509.39205.2100工标丝车间烃序3号2层-3层印达甲苯0.14314.3201740印刷车刷标间由表7-1可知,拉丝挤出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新建企业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刷工序产生的甲苯,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①有组织排放浓度分析本环评选取拉丝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印刷过程产生的甲苯作为有组织预测评价因子。预测模式:本项目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的依据。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分析预测在所有气象条件下,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参数,见表7-2。表7-2点源预测参数污染物排气筒排气筒出口烟气出口烟气出排放速率标准值气象条件高度内径速度口温度名称kg/hmg/m3mmm3/h℃非甲烷总所有气象0.1502.0200.616000293烃条件甲苯0.1430.6200.610000293预测结果,见表7-3。表7-3点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非甲烷总烃甲苯距污染源中心距离D(m)下风向预测浓度浓度占比标下风向预测浓度浓度占比标C(mg/m3)率P(%)C(mg/m3)率P(%)1000033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000.0021360.10680.0028890.48152000.0022290.111450.003020.503333000.0020320.10160.002780.463334000.0018120.09060.0021890.364835000.0016350.081750.0019610.326836000.0016850.084250.0019270.321177000.0016320.08160.0018050.300838000.0015350.076750.0016580.276339000.0014250.071250.0015120.25210000.0013160.06580.0013770.229511000.0012140.06070.0012570.209512000.0011210.056050.0011510.1918313000.0010380.05190.0010580.1763314000.00096350.048180.0009760.1626715000.0008970.044850.0009040.1506816000.00083770.041880.0008410.140117000.00078450.039230.0007840.1307318000.00073690.036840.0007340.1223819000.0006940.03470.000690.1149320000.00065530.032770.000650.1082521000.00062020.031010.0006130.1022322000.00058830.029420.0005810.0967823000.00055920.027960.0005510.0918324000.00053270.026640.0005240.0873325000.00050830.025420.0004990.0832最大落地浓度(130m)0.0023330.11665//最大落地浓度(139m)//0.0031890.5315金福村零散住0.0021880.10940.0029240.48733现户(230m)状横支村零散住0.0016210.081050.0019230.3205敏户(460m)感华山村(480m)0.0016040.08020.0019470.3245点星海学校0.0016780.08390.0019610.32683(550m)规划二类居住用地敏感0.0016040.08020.0019470.3245(480)点34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表7-4可知,本项目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甲苯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小于10%。根据预测结果,有组织排放污染因子的地面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贡献值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在敏感点的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质量标准,对敏感点的贡献不大,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②无组织排放分析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分析预测在所有气象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敏感点落地浓度。预测参数及结果详见表7-4、表7-5。表7-4项目面源参数清单车间污染物名称排放速率标准值排放高度面源长度面源宽度/kg/hmg/m3mmm2号楼2层拉非甲烷总烃0.272.0811050丝车间3号2层-3层甲苯0.250.6127035印刷车间表7-5面源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非甲烷总烃甲苯距污染源中心距下风向预测浓度浓度占比标率P下风向预测浓浓度占比标率P离D(m)C(mg/m3)(%)度C(mg/m3)(%)10.028561.4280.0092571.542831000.074913.74550.051188.532000.056282.8140.04257.083333000.032541.6270.026424.403334000.020911.04550.017472.911675000.014690.73450.012452.0756000.0110.550.009391.5657000.0086210.431050.0074011.23358000.0069930.349650.0060251.004179000.0058290.291450.0050340.83910000.0049580.24790.0042940.7156711000.0042910.214550.0037240.6206712000.0037670.188350.0032720.5453313000.0033460.16730.0029070.484514000.0030030.150150.0026090.4348335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5000.0027160.13580.002360.3933316000.0024730.123650.0021520.3586717000.0022670.113350.0019740.32918000.002090.10450.0018210.303519000.0019370.096850.0016880.2813320000.0018030.090150.0015720.26221000.0016850.084250.001470.24522000.001580.0790.0013790.2298323000.0014870.074350.0012980.2163324000.0014030.070150.0012250.2041725000.0013280.06640.001160.19333最大落地浓度0.07933.965//(119m)最大落地浓度//0.053418.90167(86m)金福村零散0.047342.3670.036866.14333住户(230m)现横支村零散状0.016770.83850.014142.35667住户(460m)敏华山村感0.015670.78350.013252.20833(480m)点星海学校0.012630.63150.010741.79(550m)规划二类居住用敏0.015670.78350.013252.20833地(480m)感点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的地面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贡献值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在敏感点的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质量标准,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及甲苯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基本无明显的影响。(3)防护距离计算项目工艺生产中非甲烷总烃、甲苯部分属于无组织排放对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各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见表7-6所示。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工艺生产中拉丝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印刷产生的甲苯主要来自于无组织排放,对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7-6。36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7-6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表无组织污染物面源(m)小时评价标准污染物3排放速率计算结果(mg/m)(kg/h)有效高度宽度长度非甲烷总烃2.00.27850110无超标点甲苯0.60.25123570无超标点依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计算,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②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7-7。表7-7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表污染物排放率评价标准卫生防护防护距提级后距离车间污染物(kg/h)(mg/m3)离计算值(m)(m)拉丝车间非甲烷总烃0.272.03.37250印刷车间甲苯0.60.623.74950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提级后,确定项目拉丝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印刷车间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现状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东侧距离厂界230m的金福村散户,规划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距离厂界480m的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华山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住宅楼、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由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落实。37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拉丝车间印刷车间图中绿色线内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图7-1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4)食堂油烟本环评要求项目食堂应配有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为1.76mg/m3,净化后的油烟排放浓度能够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烟口要高出周围20m内建筑1m以上。项目食堂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位于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本环评以噪声预测的方式来反映项目正式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预测模式本项目采用工业噪声预测模式,工业噪声源有室外和室内两种声源,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进行计算。38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室外声源①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rL(r)L(r)20lgLoctoct0roct0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其计算方法详见“导则”正文)。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oc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L(r)L20lgr8oct0woct0②由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声级LA。室内声源①如附图所示,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Q4LL10lgoct,1woct4r2R1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SaR:为房间常数,R,a取0.05(按照常规墙壁进行取值);1aQ:为方向因子。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39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N0.1Loct,1(i)Loct,1(T)10lg10i1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T)L(T)(TL6)oct,2oct,1oct④将室外声级Loct,2(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i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Lwoct:LL(T)10lgSwoctoct,2式中:S为透声面积,m2。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总声压级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n,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n,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out,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out,j,则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为1NMLeq(T)10lgt100.1LAin,it100.1LAout,jin,iout,jTi1j1式中:T为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N为室外声源个数,M为等效室外声源个数。(2)噪声计算结果车间按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考虑,隔声量TL取20dB,根据类比,车间整体声源噪声级取75dB(A),根据厂区总平布置和预测模式计算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见下表7-9。表7-9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序号测点位置距离(m)预测贡献值(昼间)dB(A)背景值标准值dB(A)1东侧厂界561.062.5652南侧厂界856.960.3653西侧厂界561.062.6654北侧厂界659.459.765(3)噪声影响评价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昼间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现状的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侧230m的金福村,规划最近敏感点为项目南40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侧480m的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华山村)。由于距离较远,在经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之后,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为进一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企业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在此基础上,项目噪声不会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油墨渣和员工的生活垃圾。表7-8本项目固废采取的处理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产生治理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属性处理措施量t/a效果金属、含不是废包装桶原料使用固态/原厂家回收油墨废物固废一般造粒机造粒后减量边角料生产过程固态塑料150固废回用于生产化,危险委托有资质的资源废油墨渣生产过程固态油墨等0.5固废单位安全处理化,炭、有机危险委托有资质的无害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固态51.5物固废单位安全处理化纸、塑料一般由环卫部门清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固态99袋等固废运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相关规定:废油墨渣、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在厂区内暂存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应加强管理,应进行封闭,以防部分危废经水洗涤等造成污染物转移,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要求:①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②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同时应及时清运,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定接收处理协议,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在此基础上,便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食堂餐饮垃圾应分类收集,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应有专用器皿收集后委托专用的单位回收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应参照《温州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其他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环卫系统统一收集后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只要按照环卫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41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汇总内容排放源预期治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类型(编号)理效果建议建设单位在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覆膜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建议建设单位在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造粒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大气彩印机上方加装集气装置,废气经收集后再经对环境造印刷废气甲苯污活性炭吸附处理之后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成影响较染小拉丝印上方加装集气装置,废气经收集后再经物拉丝废气非甲烷总烃活性炭吸附处理之后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食堂油烟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烟口要高出周围20m内建筑1m以上。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水(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生活污水COD、NH3-N达标排放污终排入苍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染级A标准后排放。物造粒机、拉丝机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补充添加不外排冷却水拉丝半成品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补充添加不外排边角料收集后造粒机造粒回用于生产废油墨渣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固生产过程废活性炭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减量化、体废包装桶原厂家回收资源化、废无害化物分类收集后,食堂废油脂由专用器皿收集委托专业的单位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应参照《温州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其他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①加强门、窗关闭,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对周围环噪设备噪声和隔声处理;境影响较声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小表8-1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序号项目费用(万元)1废水治理设备隔油池、化粪池、管道等52废气治理设备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投资等403噪声治理设施设备降噪、设备维护24固废治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及危险废物委托费用8合计5542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九、结论9.1、项目概况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的企业。项目选址于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总占地21923.49m2,总建筑面积40264.35m2。本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主要用于原辅材料、设备的购置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5万吨编织袋的生产规模。9.2、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1、地表水:由表3-2可知,监测断面除pH外其他指标均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超标因子为DO、NH3-N、TP、石油类、BOD5、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原因是长期以来受大量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与农业面源的污染。2、环境空气:根据大气质量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时均值和PM10日均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3、声环境:项目厂界监测点位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背景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达标。9.3、工程分析结论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9-1。43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9-1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内容处理前产生浓度及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类型产生量覆膜工程非甲烷总烃少量少量造粒工序非甲烷总烃少量少量废气有组织:0.43t/a,14.3mg/m3污印刷过程甲苯5.0t/a染无组织:0.75t/a物3有组织:0.45t/a,9.39mg/m拉丝过程非甲烷总烃5.30t/a无组织:0.80t/a水量3960t/a3960t/a纳管:350mg/L,1.39t/aCOD500mg/L,1.98t/a环境:50mg/L,0.20t/a生活污水纳管:35mg/L,0.139t/a水NH3-N35mg/L,0.139t/a污环境:5mg/L,0.02t/a染纳管:100mg/L,0.396t/a物动植物油125mg/L,0.495t/a环境:1mg/L,0.004t/a拉丝机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补充添加不外排冷却水造粒机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补充添加不外排拉丝半成品冷却水循环利用,适时补充添加不外排边角料150t/a0t/a,收集后造粒回用于生产固0t/a,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生产过程废油墨渣0.5t/a体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0t/a,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废活性炭51.5t/a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日常生活生活垃圾99t/a0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噪生产65~85dB(A达标排放声9.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9.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拉丝机、造粒机冷却水、拉丝半成品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外排;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3960m3/a。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44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20t/a,氨氮0.020t/a,动植物油0.004t/a。在纳管排放的挤出上,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污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造粒、覆膜废气造粒过程使用的原料为废弃边角料主要来自于拉丝、收卷、织袋工序产生的废膜、废丝等工序,经造粒形成颗粒再返回生产中使用,边角料产生量较小,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覆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主要为覆膜料,此工艺中也会挥发出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极少,本环评建议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拉丝废气、印刷废气根据预测结果,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的地面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贡献值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在敏感点的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质量标准,对敏感点的贡献不大,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因此,项目可以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提级后,确定项目拉丝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印刷车间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现状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东侧距离厂界230m的金福村散户,规划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距离厂界480m的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华山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住宅楼、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由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落实。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45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现状的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侧230m的金福村,规划最近敏感点为项目南侧480m的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华山村)。由于距离较远,在经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之后,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为进一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企业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在此基础上,项目噪声不会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4、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废油墨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收集造粒后回用于生产食堂餐饮垃圾应分类收集,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应有专用器皿收集后委托专用的单位回收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应参照《温州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其他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环卫系统统一收集后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只要严格按照环卫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9.5、污染防治措施结论1、水污染防治措施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外排;⑵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1)建议建设单位在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建议建设单位在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3)拉丝印上方加装集气装置,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之后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4)彩印机上方加装集气装置,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之后排气46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筒引至楼顶排放。(5)做好整个厂区内车间操作工人的个人防护措施(穿工作服、戴口罩、勤洗手等),有条件的可实行定期体检。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2)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应加强管理,应进行封闭,以防残余污染物挥发或者部分危废经水洗涤等造成污染物转移,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应及时清运,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定接收处理协议,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杜绝随意交易。(2)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3)食堂餐饮垃圾应分类收集,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应有专用器皿收集后委托专用的单位回收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应参照《温州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其他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环卫系统统一收集后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4)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9.6、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规定,项目建设需符合以下环保审批原则:(1)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根据《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苍政办[2015]53号),项目所在区域处在苍南县47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优化准入区(0327-V-01),该区属于优化准入区,该区域建设开发活动的管控措施: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为N轻工第116类“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不属于“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的,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不在所在功能区负面清单内容,同时运营期产生的“三废”经妥善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且只排放生活污水,无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优化准入区的条件,符合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本环评建议项目最终排入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20t/a、氨氮0.020t/a。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及《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故项目COD、氨氮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4)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的符合性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能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2、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塘河南路以北地块),根据业主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可知,该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家用地性质的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6)(见附图5),项目选址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48 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当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为空气二类区,地表水属于Ⅲ类功能区,声环境属于3类功能区,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地相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国家及本省产生政策符合性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中的淘汰类,即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9.7、建议1、要求建设单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实施各项污染源的治理措施,确保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运营期间确保“三废”处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工作,一旦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修理;2、妥善处理好各类固废的分类收集工作,做到及时清运处理;3、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时,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4、建议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材料,鼓励使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原材料。◆环评总结论本项目为浙江坤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编织袋建设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经济发展。只要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合理布局,同时做到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