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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7 14:51:54 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加工万条复合编织袋建设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苍南县龙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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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年加工1000万条复合编织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苍南县龙港恒利德复合厂评价单位(盖章):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六年十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5三、环境质量状况14四、评价适用标准17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7七、环境影响分析28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5九、环保审批原则合理性分析36十、结论与建议40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及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周边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三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四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图附图五苍南县龙港镇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六苍南县水环境功能规划图附件附件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附件2厂房租凭合同附件3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房产证附件4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土地证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加工1000万条复合编织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苍南县龙港恒利德复合厂法人代表陈仕党联系人陈仕党通讯地址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建设地点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塑料制品业C29租用面积(平方米)800总投资(万元)130环保投资(万元)2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2.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已投产(一)工程规模及内容1.项目由来苍南县龙港恒利德复合厂是一家生产塑料编制袋复合加工的企业,成立于2013年5月9日,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内)。由于企业之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改善企业的排污环境,规范企业的生产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企业需及时办理环评手续。苍南县龙港恒利德复合厂投资130万元,用于购买复合机、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加工1000万条复合编织袋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5 等要求,该项目为N轻工第116类“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不属于“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编制依据2.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2015年4月24日);(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6]31号(1996年8月);(11)《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31号;(12)《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1日)(13)《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2.2地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2014年3月13日修正);(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2003年9月1日);(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13年12月19日修正);5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13年12月19日修正);(5)《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012年4月1日);(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年7月10日);(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8)《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9)《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函[2015]402号(2015年10月21日);(10)《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6]145号(2016年4月1日);(11)《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6]154号(2016年4月14日);(12)《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10]88号。(13)《关于印发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温政发[2014]41号(2014年4月18日);(14)《关于印发苍南县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13]37号(2013年2月22日)。2.3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年4月。2.4其他依据(1)苍南县龙港恒利德复合厂提供的相关资料;(2)《苍南县环境功能区划》,苍南县人民政府,2015.9。5 (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3.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加工1000万条复合编织袋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30万元人民币建设地点: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苍南县龙港恒利德复合厂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项目东侧位于浙江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南侧为浙江光融电子有限公司;西南侧为苍南菲格尔包装有限公司;西侧临全宇路,隔路为印刷厂;约55m外为河道(龙港内河),西北侧为苍南信力塑胶厂;北侧为温州精雅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详见附图一、附图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用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部分闲置厂房,租用面积800m2,包括一幢1层的生产厂房、3层办公楼和2层宿舍楼,生产厂房主要布置为复合、印刷车间,打标、印刷车间以及仓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三。4.项目产品方案和规模本项目的产品方案和规模详见表1-2。表1-2产品方案和规模序号产品名称规模1复合编织袋1000万条/年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该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1-3。表1-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聚丙烯粒子20t/a2聚乙烯粒子2t/a3编织袋10000万条/a4水性油墨2t/a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如下:水性油墨:本项目印刷工序使用环保油墨,主要由固形物如树脂、添加剂和有机溶剂制造而成,其中固形物和各种添加剂约占80%,有机溶剂约占20%。有机溶剂主要成为乙醇、丙酮、乙酸乙酯,比例约为18%、1.6%、0.4%。5 聚乙烯粒子:一种无味、无臭、无毒、表面光泽、乳白色蜡状颗粒物,熔点为102~112℃。聚丙烯粒子:一种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熔融温度约为164~170℃6.主要设备该项目主要设备见表1-4。表1-4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复合机1台2印刷机3台3打边机5台4备用发电机(138KW)1台7.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本项目劳动定员13人,在厂区住宿,无食堂,年生产300天,一班制,每天生产10小时。8.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供水由龙港镇水厂供水管接入。(2)排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由于目前生活污水尚未纳管,近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3)供电:由龙港镇输电网引入。(4)消防:严格按规范落实消防相关内容。(二)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生产办公场所已建设完毕且已经投入使用,故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一、5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一)自然环境简况1.地理位置苍南县位于浙江省南隅,隶属于温州市,东与东南濒临东海,西南毗连福建省福鼎市,西邻泰顺县,北与平阳,文成两县接壤,陆地介于东经120°07′~121°07′,北纬27°00′~27°36′。领海位于北纬27°32′48″,东经121°07′向东至水深200m等深线以内。2006年全县陆地总面积为1261.08km2,海岸线长155km,沿海滩涂面积97.24km2。龙港镇地处苍南县东北部,东濒东海,西接104国道、沈海高速公路和温福铁路,南依江南平原,北为鳌江;是联合国开发署可持续发展试点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浙江省中心镇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浙江省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温州市强镇扩权改革试点镇。现辖14个社区、28个居民区、171个行政村,辖区面积172.0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4.4万。本项目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项目周边敏感点见表2-1,位置详见附图一、附图二。表2-1项目敏感点保护目标敏感点方位与项目最近距离规模河流(龙港内河)西55m/2.地质地貌苍南县的地质基础属华夏古陆的北端或称闽浙台背斜。地质岩性有侏罗纪磨石山组火山碎屑岩、凝灰岩、夹层基岩、钾长花岗岩、流纹质玻屑岩和白垩统朝川组紫红色砂岩为主的岩体。第四纪以来,特别是中晚更新世以来,沿海平原相继下沉,经受海侵活动后,沿海平原成陆,沉积物厚100~300m,新近浅海沉积物仍在继续,至今海岸线仍向外延伸,但淤积速度很慢,属缓慢型淤涨海滩。苍南地貌属浙南沿海丘陵地带,地形复杂,地貌多样,兼有海岛、滩涂、平原、河谷、丘陵、山地。内陆部分山地多,平原少,山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67%,平原占23%,水面占10%,其总体结构大致分为“七分山,一分水,二分田”。全县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山西南向东北渐低。3.土地资源苍南县地形复杂,成土母质种类多样,成土条件差别较大,土壤类型繁多,以红壤、黄壤、脱潜潴育型水稻土分布最为广泛。红壤分布在海拔700~750m以下的山地丘陵,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0.30%;黄壤是山地垂直带土壤,一般分布在海拔14 700~750m以上的山坡地上,约占2.99%;脱潜潴育型水稻土主要分布在平原区,是主要的农耕业土壤,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5%4.水文苍南大部分境域属鳌江水系。鳌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也是全国三大涌潮江之一(还有钱塘江和闽江)。干流总长91.1公里,支流横阳支江最长。干流流域称北港,横阳支江流域称南港,南北港在凤江汇合后,东流注入东海,经湖前、沿江、龙港镇至江口一段,以鳌江中线与平阳县为界。苍南鳌江水系,包括横阳支江以及与之相沟通的沪山内河、萧江塘河、藻溪和江南河道。苍南县水资源量比较充沛,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2.1716亿立方米,每平方公里水资源量为107.51万立方米,是全国平均产水量的4倍。其中地表水10.9458亿立方米,占总量90%;地下水1.2308亿立方米,占总量10%。而按保证率(85%~95%)计算的干旱年,全县水资源总量仅有7.641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6.4159亿立方米,地下水1.2308亿立方米。5.气候特征苍南县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区气候,温暖湿润,雨水充沛,夏无酷热,冬无严寒。按我国划分天文四季的标准,本县3、4、5三个月为春季;6、7、8三个月为夏季;9、10、11三个月为秋季;12、1、2三个月为冬季,四季分明,夏长冬短。由于地形复杂,又受台风及季风影响,山地、丘陵、平原之间小气候区差距较大。据历年气象统计,主要气候特征见表2-2。表2-2历年气象统计数据常年主导风向ENE最大年降水量2969.4mm历年平均气温18.0℃最小年降水量1301.2mm极端最高气温40.8℃年平均蒸发量1000mm极端最低气温–5.0℃历年平均风速2m/s无霜期208天常年平均日照1866.8h历年平均降水量1768.9mm年平均相对湿度83%6.矿产资源苍南县矿产资源以探明的矿产地(包括矿床、矿点、矿化点)共36处、矿种14种,其中探明储量的矿种有锰、明矾石、高岭土、矿泉水等,估算地质储量的矿种有磁铁矿、镜铁矿、铜矿、多金属矿、高岭土、叶腦石、花岗石、水晶矿、黄铁矿、石英岩、泥灰岩等。可开采的矿产资源以明矾石、高岭土、长石、叶腦石、花岗石、辉绿岩、矿泉水及普通建筑石料为主。明矾已探明了C+D级以上储量1.6714 亿吨,年开采量10万吨,分别占世界明矾石总储量和年开采量的76%和60%,矿体呈似层状、透镜状、品质居世界首位。7.生物多样性苍南县境内生物资源种类多。境内植被属亚热带北缘的常绿阔叶植被区域,东部湿润常绿阔叶林亚区域,中亚热带南部地带,浙南闽中山丘栲类细柄草树林区,雁荡丘陵低山植被片。主要是次生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大类。丘陵山区以自然植被为主,河谷地区、平原地区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滨海地区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杂以少量耐性自然植被。水产资源较为丰富,近海渔场有海水鱼类372种,贝类430种,藻类168种,虾类79种,蟹类128种,淡水鱼类有74种、24科。全县陆生野生动物1320种,其中鸟类302种,兽类47种,爬行类41种,两栖类17种,昆虫类899种,蜘蛛类64种。(二)社会环境简况1.苍南县概况苍南县辖17个镇、2个民族乡:县城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马站镇、矾山镇、桥墩镇、藻溪镇、赤溪镇、望里镇、炎亭镇、大渔镇、莒溪镇、南宋镇、霞关镇、沿浦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乡。2010年常住总人口118.46万人,除汉族外,还聚居着畲、回等少数民族3万多人,是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县。本县汉族居民分属闽海民系和江浙民系,分别通行闽南方言,吴语瓯江片,蛮话方言等。苍南也是浙江省的海洋大县,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份额。苍南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沿海对外开放县。苍南平原占三分之一,山区、半山区占三分之二。其中平原地区河道密布,古树、小桥、流水、人家,构成了浓郁的江南水乡特色。2015年苍南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23.55亿元,同比增长8.2%;财政总收入46.2亿元(列全市第5),增长7.8%(列全市第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2亿元,增长9.4%,总量和增速均列全市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4.94亿元,增长11.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2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23元,分别增长8.75%、10.03%。2.龙港镇概况2016年6月,龙港镇大部门挂牌,全镇将原有的17个新型社区调整为14个新型社区、171个行政村、28个居民区,辖区面积17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7.3万、常住人口44.4万,城镇化率60.8%。龙港镇人民政府驻龙港镇镇前路195号。2014年,龙港镇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6.1亿元,同比增长11.1%14 ;工业总产值377.9亿元,同比增长10.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8亿元,同比增长10.7%;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2亿元,同比增长15.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31元,同比增长11.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83元,同比增长13.1%。并成功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荣获全国文明镇、省级生态镇、省体育特色镇、省老年体育特色项目之乡等称号。3.苍南龙港城市总体规划概况(1)城市性质与规划范围龙港的城镇性质确定为浙南闽东北地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根据苍南县城镇体系规划及苍南县组和城市片区划分的结果,龙港城市规划区范围面积为90平方公里左右(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图2012-2030见附图四)。(2)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确定2020年城市人口发展规模为35万人,2050年城市人口发展规模为50万人。确定人均95平方米,城区用地规模为3330.52公顷;远景人均100平方米,城区用地规模为5000.4公顷。(3)城市总体布局结构龙港城市用地总体布局模式为:一心、二轴、三片区。“一心”即位于中央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附近的城区中心区。该中心区布置了行政、商业、科教、体育、绿化用地,体现作为一个现代化城市应具有的整体格局。“二轴”指城市东西与南北两个方向的两条具有城市轴线意义的主要道路,分别为南北向的中央大道和东西向的世纪大道。“三片区”即按照主要道路、河流等将城区大致划分为三个片区:城北区、城东区、城南区。城北区位于白河以北、通港路以西,基本为原有的旧城区;城东区位于通港路以东,以工业、仓储为主;城南区位于白河以南,基本为新区,功能以商业、文化、行政、体育、居住为主。(4)市政工程规划概况①给水:龙港城区用水近期供水水源为吴家园水库,远期给水水源取自吴家园水库和桥墩水库。给水水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保护。根据用水量预测,远期建设白河水厂(5万m3/d),扩建湖前水厂(3万m3/d)。供水管网在原有基础上沿城区主要道路铺设,形成完整的供水网络体系。②排水: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5%预测,龙港规划建设处理能力20万m3/d14 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18公顷,处理等级二级。其中一期6万m3/d目前已经基本建成,于2011年年底投入使用,城市污水管网也在持续扩大铺设范围中。新区建设必须预埋污水旁道,以便以后连接。雨水管网布置以河道划分区块,区块内雨水就进排入河流。③电力规划:根据预测远期2020年用电负荷34.6万千瓦,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改变龙港乃至整个苍南地区由垂阳220kV变电站供电的局面。电网布置35kV二次电呈环状网络,宜沿公路或铁路铺设;新建的电力线有条件的可采用地埋电缆方式铺设。④燃气规划:城区现状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要气源,规划考虑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逐步采用管道供气,远期以东海的天然气为气源。根据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图(2012-2030),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选址符合龙港镇总体规划。4.龙港污水处理厂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于2006年经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并列入省重点项目。龙港镇污水处理厂位于苍南临港产业新城围垦区(龙港段)东塘以东、临港路以南、规划路以西地块,总占地面积85.5亩,总投资2.7亿元。龙港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6万吨,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龙港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6万吨/日中的3万吨/日)投入试运行,2012年10月通过阶段性验收,采用CAST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2013年6月共处理污水88.7828万吨,处置干泥115吨。另外,苍南县龙港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3万吨CAST池项目已于2013年8月底进场施工建设。龙港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服务范围分为六个区域,即:老镇区西片、老镇区东片、新区西片、新区中片、新区东片和新区北片,共计服务面积为3525公顷。服务区域划分见表2-3。表2-3服务区域划分表排污区域名称范围服务面积(公顷)老镇区西片老镇区、龙宜路以西440老镇区东片老镇区、龙宜路以东430新区西片龙金大道以西、体育场路以北、鳌江以南及以东900新区中片龙金大道以东、白河路以南及以西、体育场路以北72514 新区东片体育场路以北、白河路以东、东海大道以西660新区北片鳌江以南、东海大道以西、龙翔路以东370合计——3525本项目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属于龙港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但该区域污水尚未纳管。据了解,龙港镇截污纳管办已将该区域纳入远期计划中,故项目生活污水远期可纳入污水管网,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生态环境功能区概况本项目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全宇路东侧,根据《苍南县龙港镇环境功能区划》,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优化准入区(功能区编号0327-V-0-3龙港环境优化准入区)。详见苍南县龙港镇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五)。(1)基本概况该区位于龙港镇区西端,包括城西工业区、机电小微园、城东工业区和双龙工业区等。主要行业为人造革、金属制品加工、造纸和化工。双龙工业区主要行业为电镀、化工和塑编。该区总面积10.27平方公里。该区生态系统略敏感、重要性低。(2)主导功能及目标主导功能与保护目标:保障工业企业的正常良好运行,实施清洁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物园区循环利用,逐步恢复并提升已遭破坏的地区环境质量。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或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或达到大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或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管控措施14 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禁止畜禽养殖。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该区位于龙港镇区西端,包括城西工业区、机电小微园、城东工业区和双龙工业区等。主要行业为人造革、金属制品加工、造纸和化工。双龙工业区主要行业为电镀、化工和塑编。该区总面积10.27平方公里。(4)负面清单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工业项目分类表见表2-4。表2-4工业项目分类表(根据污染强度分为一、二、三类)项目类别主要工业项目一类工业项目(基本无污染和环境风险的项目)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仅组装的);7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仅组装的);80、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81、电子元件及组件(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83、电子配件组装(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94、粮食及饲料加工(不含发酵工艺的);95、植物油加工(单纯分装或调和的);100、蛋品加工;10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单纯分装的);107、其他食品制造(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111、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无化学处理工艺或喷漆工艺的);113、纸制品(无化学处理工艺的);117、工艺品制造(无电镀、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120、纺织品制造(无染整(印染)工段的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21、服装制造(不含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122、鞋业制造(不使用有机溶剂的)等。二类工业项目(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27、煤炭洗选、配煤;29、型煤、水煤浆生产;30、火力发电(燃气发电、热电);46、黑色金属压延加工;50、有色金属压延加工;I金属制品(不含带有电镀工艺、使用有机涂层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不含矿产采选;不含58、水泥制造;不含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不含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14 K机械、电子(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M医药(不含“9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的化学药品制造);N轻工(不含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119、化学纤维制造(单纯纺丝);120、纺织品制造(无染整工段的,不含无染整工段的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21、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122、鞋业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140、煤气生产和供应(煤气生产);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等。三类工业项目(重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项目)30、火力发电(燃煤);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钢;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49、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51、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58、水泥制造;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7、焦化、电石;88、煤炭液化、气化;90、化学药品制造;14 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行业项目。项目为N轻工第116类“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不属于“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的,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不在所在功能区负面清单内容,同时运营期产生的“三废”经妥善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且只排放生活污水,无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优化准入区的条件,符合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一、14 一、环境质量状况(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问题1.水环境质量现状(1)龙港内河为了解龙港内河水质现状,本环评引用2014年度龙港监测点监测数据对项目附近内河水质进行评价,龙港内河监测断面位置见附图一,常规监测统计数据及结果见表3-1。表3-12014年龙港监测点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除外)项目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Ⅳ类标准值是否超标pH6.818.187.546-9达标COD162420.1130达标NH3-N0.5811.85.131.5超标TP0.380.760.590.3超标BOD54.18.45.636达标由表可知,龙港内河监测断面水质pH、COD和BOD5平均值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的要求;NH3-N和TP平均值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要求,为劣V类。总体来说,龙港内河水质为劣V类,水体受污染严重,总体水质差。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受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而造成。(2)鳌江为了解鳌江水质现状,本环评引用2014年鳌江江口渡断面监测数据对鳌江水质进行评价,江口渡监测断面位置见附图一,常规监测统计数据及结果见下表3-2。表3-22014年鳌江口渡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除外)监测位置指标结果pHDOCODNH3-NTP江口渡断面均值7.933.893.890.5310.117水质类别ⅢⅣⅢⅢⅢ由鳌江2014年全年江口渡断面监测数据可知:鳌江水质中除溶解氧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其他指标均满足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导致目前污染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流域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有关。17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采用龙港大气自动监测站2014年相关常规监测数据对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监测站位置见附图一,汇总结果见表3-3。表3-32014年龙港监测点环境空气检测数据单位:μg/m3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日平均浓度监测结果标准值年平均浓度监测结果标准值浓度范围超标率(%)浓度达标情况项目所在地SO25~69015024达标60NO210~890.68035达标40PM1010~38210.715096超标70依据龙港大气自动监测站所得2014年全年328个有效监测数据可知:SO2指标日平均、年平均浓度值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和PM10指标日平均浓度值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百分率为99.4%和89.3%,NO2年平均浓度值达标,PM10年平均浓度值超标。主要是长期的汽车尾气的排放,工地的施工产生的扬尘所致。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的具体情况,本评价声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监测点6个(布置点位置见附图二)。监测时间:2016年9月5日,昼夜各测一个时段的等效A声级(昼间10:00-12:00,夜间22:00-24:00);监测仪器:HS5628型积分声级器;监测结果:详见表3-4;表3-4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评价标准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东侧厂界58.943.965552#南侧厂界53.643.165553#西侧厂界61.946.970554#北侧厂界57.142.36555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西侧厂界(临全宇路)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故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良好。17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质量保护目标根据水功能区划、大气功能区划、声功能区划及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表3-5所示。表3-5主要环境质量保护目标项目保护目标保护级别地表水鳌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龙港内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2.敏感点保护目标经现场踏勘,本项目敏感点保护目标见下表3-6。表3-6项目周边敏感点保护目标敏感点保护内容方位与项目最近距离规模保护级别河流(龙港内河)水环境西55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一、17 一、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根据《苍南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六),项目所在地附近鳌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Ⅲ类水体水质标准;项目附近内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1。表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DOCODBOD5氨氮石油类Ⅲ类6~9520410.005Ⅳ类6~933061.50.52.空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具体标准值见表4-2。表4-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SO2NO2PM10TSPCO非甲烷总烃单位μg/m3mg/m3年平均值604070200——日平均值150801503004—1小时平均值500200——102.0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特征污染物乙醇、丙酮、乙酸乙酯、等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具体标准值见表4-3。表4-3特征污染物质量标准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乙醇丙酮乙酸乙酯年平均值———日平均值50.350.11小时均值50.350.122 3.声环境本项目声环境执行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4。表4-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3工业区域65552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由于目前生活污水尚未纳管,近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具体标准值见表4-5。表4-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名称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6~96020208(15)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6~950030040045*100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非甲烷总烃烟尘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乙醇、丙酮、乙酸乙酯等废气排放速率标准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废气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GB16297-1996),确定A类污染物(指环境中无显著本底浓度的物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厂界浓度)为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一次值的4倍,具体标准值见表4-6。表4-6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标准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12015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乙醇6003020丙酮3002.11.4乙酸乙酯2000.60.42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醇、丙酮、乙酸乙酯等废气车间浓度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具体标准值见表4-7。表4-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污染物名称乙醇丙酮乙酸乙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Nm3600300200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4-8。表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等效声级LeqdB(A)昼间夜间36555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2 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原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和温环发[2010]88号《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建设项目总量控制要求。结合国家文件,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COD、NH3-N。2.总量控制建议值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由于目前生活污水尚未纳管,近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63m3/a,COD排放量为0.040t/a,NH3-N排放量为0.005t/a。根据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要区域替代消减”。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COD、NH3-N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无需区域替代削减。综上,本环评认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此外,根据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环评建议VOCs作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本项目VOCs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029t/a。一、22 一、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生产办公场所已建设完毕且已经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运营期。(二)营运期污染源分析1.生产工艺流程简述(1)工艺流程图聚乙烯粒子、聚丙烯粒子淋膜成品打边编织袋复合印刷裁剪固废、噪声废气、噪声噪声、固废废气、噪声图5-2项目工艺流程图(2)生产工序说明项目复合机包括淋膜与复合工序,将聚乙烯粒子、聚丙烯粒子在熔融状况下淋膜后与编织袋膜复合,淋膜温度为160℃~170℃,印刷后再经抽边裁剪、打边等工序制作成不同规格的复合编织袋,最后经检验后包装入库。2.主要污染源分析(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3人,不在厂内用餐,在厂内住宿,年生产300天,一班制。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宜采用(30~50)L/人·班,本项目员工用水量取50L/人·班,宿舍生活用水定额宜采用(100~200)L/人·日,宿舍用水量取150L/人·日,则该项目生活用水量为780m3/a,故生活污水产生量约663m3/a(按用水量的85%计)。由于目前尚未纳管,近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根据类比调查与分析,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浓度分别为400mg/L、30mg/L,则COD产生量为0.265t/a,NH3-N产生量为0.020t/a;COD27 排放量为0.040t/a,NH3-N排放量为0.005t/a。(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复合时熔融的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挥发出的废气和印刷时油墨挥发出的废气。①淋膜复合废气本项目淋膜复合时熔融的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会挥发出少量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熔融后散发的废气约为使用量的0.1%,本项目低密度聚乙烯使用量为22t/a,则淋膜复合工序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022t/a。②印刷废气项目印刷工序中使用的水性油墨,油墨主要由固形物如树脂、添加剂和有机溶剂制造而成,其中固形物和各种添加剂约占80%,有机溶剂约占20%。有机溶剂主要成为为乙醇、丙酮、乙酸乙酯,比例分别约为18%、1.6%、0.4%,本项目油墨上机前直接使用自来水稀释,项目油墨使用量约2t/a,本环评假设有机溶剂全部挥发,废气中乙醇、丙酮、乙酸乙酯的产生量分别为0.072t/a、0.006t/a、0.002t/a。根据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印刷包装行业,应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料;规范原辅料储存,规范原辅料调配与转运,规范原辅料使用与回收,使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印刷,执行绿色印刷标准,通过绿色印刷认证;印刷和包装企业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85%;在污染物总量规模不大且浓度低、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废气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80%。本项目设有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发电机运转时因柴油燃烧排放出一定量的尾气。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地除正常的对线路检修或更换输电设备外一般不会发生停电事故,备用发电机不经常使用,所以其影响是暂时性的。综上所述,本项目有机废气总产生量为0.102t/a,其中非甲烷总烃、乙醇、丙酮、乙酸乙酯的产生量为0.02t/a、0.072t/a、0.006t/a、0.002t/a。环评要求在每台复合机和印刷操作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单台风机风量4000Nm3/h,则总风量不低于8000Nm3/h(共4台),集气率不低于90%,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建议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效率≥80%)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排放量为0.02927 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01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10t/a。各特征污染物的具体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2。表5-2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名称产生量t/a排放方式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总排放t/a非甲烷总烃0.022有组织0.0040.00110.006无组织0.0020.001/乙醇0.072有组织0.0130.0041.30.020无组织0.0070.002/丙酮0.006有组织0.0013.33×10-40.10.002无组织0.0013.33×10-4/乙酸乙酯0.002有组织3.6×10-41.2×10-40.040.001无组织2×10-46.67×10-4/VOCS0.102有组织0.0180.0061.50.029无组织0.0100.033/(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具体见表5-3。表5-3各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序号设备名称噪声级dB(A)1复合机75~802印刷机70~753打边机75~804发电机(138KW)85~90(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水性油墨用量为2t/a,为20kg桶装,产生废包装容器的总产生量约为100个/年,分类集中收集后均由原厂家回收且用于原始用途。根据环函[2014]126号《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直接沾染危险固废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直接沾染危险固废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为控制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在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应当按照国家对该包装物、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容器不属于危险固废且不计入固体废物,本环评要求企业27 定期回收,与回收厂家需按照国家对该包装物、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落实废弃包装桶的暂存、运输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容器不属于危险固废且不计入固体废物。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边角料、废抹布及员工生活垃圾。①废包装本项目原辅料使用时会有包装废料产生,根据经验数据,废包装产生量约为0.5t/a。②废抹布本项目开停机、维修、更换油墨时需要用沾有酒精的抹布擦拭清洗拉丝机、印刷机等,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抹布,经类比分析,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5t/a。废活性炭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经活性炭吸附的量为0.298t/a,根据经验系数计算,其废活性炭的量为1t/a,废活性炭送往苍南垃圾焚烧厂处置。④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定员13人,根据经验数据,员工生活垃圾按人均0.5kg/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t/a。综上,本项目副产物汇总见表5-4。表5-4各类副产物汇总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预计产生量形态1废包装原辅料使用0.5t/a固态2废抹布设备清洗0.5t/a固态3生活垃圾员工生活2.0t/a固态4废活性炭废气处理1.0t/a固废5废包装容器印刷100个/年固态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直接沾染危险固废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对上述副产物的属性进行判断,结果如表5-5。表5-5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是否属固体废物1废包装原辅料使用固态是2废抹布设备清洗固态是3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是27 4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固态是5废包装容器印刷、涂布固态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上述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判定结果如表5-6。表5-6危险固废属性判定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是否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废物代码1废包装原辅料使用否//2废抹布设备清洗否//3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否//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否//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如表5-7。表5-7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属性废物代码预计产生量1废包装原辅料使用固态一般固废/0.5t/a2废抹布设备清洗固态一般固废/0.5t/a3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固态一般固废/1.0t/a4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一般固废/2.0t/a一、27 一、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排放量及排放强度有组织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拉丝、印刷非甲烷总烃0.022t/a0.004t/a,,0.001kg/h,1mg/m30.002t/a,0.001kg/h乙醇0.072t/a0.013t/a,0.004kg/h,1.3mg/m30.007t/a,0.002kg/h丙酮0.006t/a0.001t/a,3.33×10-4kg/h0.1mg/m30.001t/a,3.33×10-4kg/h乙酸乙酯0.002t/a3.6×10-4t/a,1.2×10-4kg/h0.04mg/m32×10-4t/a6.67×10-5kg/hVOCs0.102t/a0.018t/a,0.006kg/h1.5mg/m30.010t/a0.033kg/h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水量780m3/a663m3/aCOD0.265t/a400mg/L0.040t/a60mg/LNH3-N0.020t/a30mg/L0.005t/a8mg/L噪声设备运行噪声75-80dB(A)固体废弃物原辅料使用废包装0.5t/a0设备清洗废抹布0.5t/a0废活性炭废气处理1.0t/a0员工生活生活垃圾2.0t/a0二、28 一、环境影响分析(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办公场所已建设完毕且已经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运营期。(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63m3/a,COD产生量为0.262t/a,氨氮产生量为0.020t/a。由于目前生活污水尚未纳管,近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即出水水质COD按60mg/L、NH3-N按8mg/L计。经计算,本项目COD的削减量为0.225t/a,最终排放量为0.040t/a;NH3-N的削减量为0.015t/a,最终排放量为0.005t/a。采取以上措施后,生活污水可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营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排放量为0.029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01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10t/a。环评要求在每台复合机和印刷操作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单台风机风量2000Nm3/h,则总风量不低于8000Nm3/h(共4台),集气率不低于90%,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建议采用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各特征污染物的具体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7-1。表7-1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名称产生量t/a排放方式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总排放t/a非甲烷总烃0.022有组织0.0040.00110.006无组织0.0020.001/乙醇0.072有组织0.0130.0041.30.020无组织0.0070.002/丙酮0.006有组织0.0013.33×10-40.10.002无组织0.0013.33×10-4/35 乙酸乙酯0.002有组织3.6×10-41.2×10-40.040.001无组织2×10-46.67×10-4/VOCS0.102有组织0.0180.0061.50.029无组织0.0100.03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选取评价因子的要求,针对非甲烷总烃、乙醇、丙酮、乙酸乙酯等污染物,依据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及质量标准,本环评选取乙醇、乙酸乙酯作为评价因子。(1)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影响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环评采用估算模式对项目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产生的影响进行估算预测。具体的预测参数见表7-2,计算结果见表7-3。①点源参数调查表7-2点源排放参数一览表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内径烟气出口速率烟气出口温度年排放小时排放工况评价因子乙醇乙酸乙酯符号HDVTHrCondQ单位mmm/sKH/kg/h数据1521.452933000连续0.0043.6×10-4②预测结果分析表7-3车间点源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车间有组织废气乙醇乙酸乙酯下风向预测浓度CIL(mg/m3)浓度占标率Pil(%)下风向预测浓度CIL(mg/m3)浓度占标率Pil(%)1000001000.13592.721.23E-050.012000.15563.111.40E-050.012510.15913.181.43E-050.013000.15223.041.37E-050.014000.1412.821.27E-050.015000.1352.71.22E-050.016000.12722.541.15E-050.0135 7000.12222.441.10E-050.018000.11362.271.02E-050.019000.1042.089.37E-060.0110000.094581.898.52E-060.0111000.086071.727.75E-060.01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乙醇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251m处,影响值为0.159mg/m3,乙酸乙酯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251m处,影响值为1.43E-05mg/m3。均低于本环评环境质量标准中乙醇、乙酸乙酯的有组织排放相应标准,因此本项目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影响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环评采用估算模式对项目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具体的预测参数见表7-4,预测结果见表7-5。①面源参数调查表7-4车间废气面源排放参数汇总面源长度面源宽度初始排放高度年排放小时排放工况评价因子乙醇乙酸乙酯符号HDTHr/Q单位mmmh/kg/h数据243363000连续0.0076.67×10-5②预测结果分析表7-5车间面源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车间无组织废气乙醇乙酸乙酯下风向预测浓度CIL(mg/m3)浓度占标率Pil(%)下风向预测浓度CIL(mg/m3)浓度占标率Pil(%)100.0.020.0.111000.0.10.0.521070.0.110.0.532000.0.10.0.493000.0.10.0.484000.0.080.0.395000.003040.060.0.335 6000.0.050.0.247000.001970.040.0.28000.0.030.0.169000.0.030.000140.1410000.0.020.000120.12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乙醇、乙酸乙酯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107m处,影响值0.mg/m3、0.mg/m3,均满足本环评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相关规定,本环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进行计算,预测参数见表7-6。表7-6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参数设定评价因子乙醇乙酸乙酯面源位置拉丝、印刷车间(3层厂房1楼)面源有效高度m6面源宽度m24面源长度m33污染物排放速率kg/h0.0076.67×10-5评价标准mg/m350.1计算结果无超标点②预测结果分析经预测计算,结果无超标点,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车间生产设备噪声(均为室内声源),经噪声叠加公式计算得叠加后,本环评采用工业噪声预测模式对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1)预测模式:a.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35 式中: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DC—指向性校正,dB;A—倍频带衰减,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b.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以下计算公式如下: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35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c.噪声贡献值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d.预测值计算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2)预测结果分析预测结果见表7-8。表7-8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监测点位噪声背景值噪声贡献值噪声预测值评价标准评价结果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东侧厂界58.943.940.659.045.66555达标2#南侧厂界53.643.142.954.046.06555达标3#西侧厂界61.946.943.662.048.67055达标4#北侧厂界57.142.347.257.548.26555达标由上表预测可知,经实体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影响很小。35 由于车间内噪声会对员工产生一定的影响,故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润滑剂,使生产设备因零部件摩擦而产生的噪声降到最低;加强减震降噪措施等。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依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容器原厂回收重新利用,不计入固体废物。所以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边角料、废抹布、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针对上述固体废物,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具体见下表7-9。表7-9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预测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废包装原辅料使用一般固废0.5t/a外卖综合处置是2废抹布设备清洗一般固废0.5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是3废活性炭废气处理一般固废1.0t/a苍南垃圾焚烧厂是4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固废2.0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是建设单位应做好厂内各固废分类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内设置固废暂存场所,为封闭或半封闭型设施,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分开堆放,做好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发生。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固废的处置要求,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130万,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22.3%,环保设施及环保投资估算详见表7-10。表7-10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投资费用估算治理项目治理措施费用估算废气有机废气活性炭净化器、排气管道等20万元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3万元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防震垫、润滑油、设备维护等2万元固废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抹布、生活垃圾固废收集、贮存、委托处置等措施2万元风险事故防范配置消防设施等2万元合计—29万元35 一、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NH3-N由于目前生活污水尚未纳管,近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生产过程VOCs环评要求在每台复合机和印刷操作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单台风机风量4000Nm3/h,则总风量不低于8000Nm3/h(共4台),集气率不低于90%,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建议采用活性炭吸附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润滑剂,使生产设备因零部件摩擦而产生的噪声降到最低;加强减震降噪措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废包装原辅料使用外卖综合处置。资源化无害化废抹布设备清洗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苍南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二、36 一、环保审批原则合理性分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应当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据此对本项目的符合性进行如下分析:(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根据《苍南县龙港镇环境功能区划》(附图四),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优化准入区(功能区编号0327-V-0-3龙港环境优化准入区)。该区位于龙港镇区西端,包括城西工业区、机电小微园、城东工业区和双龙工业区等。主要行业为人造革、金属制品加工、造纸和化工。双龙工业区主要行业为电镀、化工和塑编。该区总面积10.27平方公里。管控措施: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为N轻工第116类“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不属于“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的,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不在所在功能区负面清单内容,同时运营期产生的“三废”经妥善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且只排放生活污水,无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优化准入区的条件,符合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2.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①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由于目前生活污水尚未纳管,近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40 ②本项目营运期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③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④本项目营运期固废经妥善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综上所述,污染物在实施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均达标排放或零排放。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和温环发[2010]88号《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结合本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征可知,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为COD和NH3-N,COD的排放量为0.040t/a,NH3-N的排放量为0.005t/a。依据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只排生活废水,因此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此外,根据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环评建议VOCs作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本项目VOCs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029t/a。4.维持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性经工程分析及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零排放,基本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要求。(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行业类别为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类,“三废”排放量较少,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评审批要求。(三)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40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本项目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根据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土地证(附件3),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同时根据《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图》(附图四),本项目所在地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浙江省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禁止、限制行业,根据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同时项目获得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3.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符合性分析对照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与本项目相关且重要的事项执行详细情况对照见表9-1。表9-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对照表条例内容执行情况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五)印刷包装行业1企业应对印刷机设备密闭化,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本项目印刷机等设备密闭生产浙环函[2015]402《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源头控制2使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油墨、胶水、清洗剂等环境友好型原辅料本项目所使用的油墨均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过程控制6未采用储罐存放的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应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本项目所有油墨密封保存9无集中供料系统时,原辅料转运应采用密闭容器封存本项目各原辅料运送均采用密闭容器封存14印刷和包装企业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85%印刷机集气率不低于90%1740 废气处理在污染物总量规模不大且浓度低、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法技术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75%本项目废气通过布设的排气管道统一收集后采用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80%19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符HJ/T1-92要求的采样固定位装置,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环评相关要求处理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环境管理20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保养、监测,确保正常运行。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有机废气治理符合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一、40 一、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项目租用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区部分闲置厂房,租用面积800m2,总投资130万元,用于购买复合机、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加工1000万条复合编织袋的生产能力。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①龙港内河龙港内河监测断面水质pH、BOD5和COD指数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平均值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要求,为劣V类。总体来说,龙港内河水质为劣V类,水体受污染严重,总体水质差。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受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而造成。②鳌江由鳌江2014年全年江口渡断面监测数据可知:鳌江水质中除溶解氧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其他指标均满足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导致目前污染现状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依据龙港大气自动监测站所得2014年全年328个有效监测数据可知:SO2指标日平均、年平均浓度值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和PM10指标日平均浓度值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百分率为99.4%和89.3%,NO2年平均浓度值达标,PM10年平均浓度值超标。主要是长期的汽车尾气的排放,工地的施工产生的扬尘所致。(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3.污染源分析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污染源分析结论如表10-1所示。46 表10-1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排放量及排放强度有组织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拉丝、印刷非甲烷总烃0.022t/a0.004t/a,,0.001kg/h,1mg/m30.002t/a,0.001kg/h乙醇0.072t/a0.013t/a,0.004kg/h,1.3mg/m30.007t/a,0.002kg/h丙酮0.006t/a0.001t/a,3.33×10-4kg/h0.1mg/m30.001t/a,3.33×10-4kg/h乙酸乙酯0.002t/a3.6×10-4t/a,1.2×10-4kg/h0.04mg/m32×10-4t/a6.67×10-5kg/hVOCs0.102t/a0.018t/a,0.006kg/h1.5mg/m30.010t/a0.033kg/h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水量780m3/a663m3/aCOD0.265t/a400mg/L0.040t/a60mg/LNH3-N0.020t/a30mg/L0.005t/a8mg/L噪声设备运行噪声75-80dB(A)固体废弃物原辅料使用废包装0.5t/a0设备清洗废抹布0.5t/a0废活性炭废气处理1.0t/a0员工生活生活垃圾2.0t/a04.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结论本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10-246 表10-2项目污染防治对策一览表污染物防治措施废水由于目前生活污水尚未纳管,近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废气环评要求在每台拉丝机和印刷操作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单台风机风量2000Nm3/h,则总风量不低于8000Nm3/h(共4台),集气率不低于90%,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效率达≥80%)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润滑剂,使生产设备因零部件摩擦而产生的噪声降到最低;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固废废包装、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容器由厂家回收利用。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相应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②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③本项目落实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物加强管理,及时妥善处置,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6.审批原则相符性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及维持环境质量、生态功能区划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7.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符合性分析结论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本项目生产废气治理符合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二)建议(1)建设单位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与监测,定期对环保设施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发生,防止污染环境;46 (2)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选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节能、节电、节水措施,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把污染控制从原先的末端治理向生产的全过程转移和延伸;(3)使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油墨、胶粘剂,禁止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4)厂区内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等;(5)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意见,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三废”污染防治工作;(6)应定期向当地环保和相关管理部门申报排污状况,并接受其依法监督与管理;(7)以上评价结果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规模、布局做出的,如委托方扩大规模、改变布局,委托方必须按照环保要求重新申报。(三)综合评价结论苍南县龙港恒利德复合厂年加工1000万条复合编织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生态功能区划分等政策要求。项目运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46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6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6 本项目龙港内河监测断面龙港大气监测点江口渡监测断面附图一项目位置及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置图诚德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建)图例本项目印刷、涂布车间排放口噪声监测点1#2#3#4#5#156-160号225-235号水深自然村193-224号54m85m内河世纪大道1#2#3#101m规划一路(规划中)规划二街(规划中)卫生防护距离100m138-155号48 浙江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浙江光融电子有限公司苍南电信胶塑厂印刷厂温州精雅电子公司4#3#2#项目所在地1#附图二项目周边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48 温州精雅电子有限公司工业区道路1F1F宿舍楼2F苍南信力塑胶厂全宇路仓库1F印刷、复合车间印刷、打边车间温州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印刷加工厂办公楼3F浙江光融电子有限公司附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图54 本项目附图四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203054 本项目附图五苍南县龙港镇环境功能区划图54 本项目附图六苍南县水环境功能规划图54 附件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4 附件2厂房租凭合同54 附件3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房产证0156 附件3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房产证0256 附件4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土地证0158 附件4温州全宇包装有限公司土地证0258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