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法律常识21点 6页

  • 32.50 KB
  • 2022-06-17 14:26:51 发布

事业编法律常识21点

  • 6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2.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遵循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原则。3.《选举法》各政党、个人民团体,可以联名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4.《选举法》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5.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特别行政区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不享有国家主权,没有外交和国防方面的权利。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6.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照惯例应该是公布之日。7.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息而做的特别规定除外。8.立法解释的效力大于司法解释9.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6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10.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因为作出立法解释的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的制定机关,因此他们的效力是等同的.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是适用法律的时候,结合客观实际作出的解释,其运用于审判/检察等司法活动的实践中.在我们实际操作中,他的效力也是很高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司法解释效力低于法律.学理解释是专家学者从法律理论/各家学说的角度对法律所作出的解释,没有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约束力,但是从法律的渊源及将来的发展来看,学理解释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学发展的推动力量.任意解释是任意人员作出的解释,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效力,没有约束力.11.6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12.我国的基层政权在城市中指的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街道办事处属于派出机构,也属于基层政权).在农村指的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职权的统一体。很显然,县人大及其人民政府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13.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1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15.《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6 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16.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②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③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设立的街道办事处17.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是国务院的职权;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9.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20.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1.我国宪法对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规定[ 关键词:我国宪法,公民,政治权利 ]最佳答案宪法在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对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作了详尽的规定:6 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关于人身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关于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宪法在规定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