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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6 17:01:20 发布

全国高职学生103年度专题暨创意制作竞赛实施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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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實施計畫102年8月1日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教學相關工作第1次研商會議訂定102年8月27日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競賽第2次整併會議修正102年9月24日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推動工作圈第10次會議(第3次整併會議)修正102年11月7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督導會報修正102年11月12日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競賽第4次整併會議修正103年2月25日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第1次委員會議修正103年3月17日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第1次小組會議修正103年3月27日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第2次小組會議修正壹、依據一、教育部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二、教育部創造力教育白皮書。三、全國高職學生專題製作競賽要點。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職業學校創意教學工作計畫。貳、目的一、落實全國高職學生之專題製作課程,培養創新思考模式,提昇實作能力、科際知識整合及人際溝通合作能力。二、激發學生創意創新的興趣、想像力、思考力及創造力,進而養成研究精神。三、倡導學生研究發明風氣,奠定科技及研究發展基礎。四、引導高職教師重視專題製作課程教學,以逐級競賽方式拓展學生參與學習之視野與機會,體現課程綱要規劃意旨。參、辦理單位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二、協辦單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三、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科技學系、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肆、組織為辦理「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以下簡稱本競賽),特組成「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委員會」,其組織如下:一、初賽委員會由各校校長、處室科主任及相關教師組成。校長為主任委員,定期召開委員會議,制定初賽實施計畫、辦理初賽。二、複賽委員會由教育部各群科中心學校分別成立之。各群科中心學校校長為主任委員,邀請群內學校校長、主任擔任委員,負責該群之複賽事宜,並協辦本競賽。三、決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17 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學者組成之,組織如下:(一)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兼任之;副主任委員一人,由副署長兼任之。(二)置諮詢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聘任之。(三)置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一人及執行秘書二人,由主任委員聘任之。(四)置競賽評審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聘任之。(五)置安全審查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聘任之。(六)置競賽組、事務組及安檢組。各組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由總幹事聘任之。(七)本會組織分工如附件1-1;組織架構如附件1-2、附件1-3。伍、參賽對象一、高職或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含實用技能學程)在學學生。二、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在學學生。陸、參賽限制及規定一、本競賽分為「專題組」及「創意組」兩組,每件參賽作品須於報名表上勾選參賽組別,每件作品限報名乙組乙群。二、兩組參賽限制說明如下:(一)專題組每件參賽作品以2至5位參賽學生為限,除藝術群繪畫組因作品特殊性限制無法分組進行,得1人參賽;參賽學生中高一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組人數之三分之一。(綜合高中高一和高二學生總和不得超過該組人數之三分之一);如有跨群學生共同參賽,該參賽作品須有超過三分之一學生隸屬於某群,始能報名該群。(二)創意組每件參賽作品以3位參賽學生為上限;參賽學生高一至高三皆可參賽;報名群別不受就讀科別限制。三、參賽作品之學生及指導教師皆須屬於同一學校,指導教師最多2名且須為該校編制內及代理代課教師。四、參賽作品皆須未獲得國際性、全國性同質競賽前三名獎項。五、參賽作品不得仿製或抄襲他人作品。六、參賽作品必須確為參賽者之創作,且參賽作品如經查證有雷同、仿冒等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獎狀獎金。七、複、決賽之參賽學生需一致,於報名後即不得更換、亦不可更換參賽組別及群別,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經承辦單位同意並檢附指導教師說明文件證明始可更換。柒、競賽群別依據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所定之十五群,排列如下:17 一、機械群二、動力機械群三、電機與電子群四、化工群五、土木與建築群六、商業與管理群七、外語群八、設計群九、農業群十、食品群十一、家政群十二、餐旅群十三、海事群十四、水產群十五、藝術群捌、競賽方式本競賽分初賽、複賽及決賽三階段,分別說明如下:一、初賽由初賽委員會配合複賽時間辦理之。二、複賽(一)主辦單位:由各群科中心學校之複賽委員會辦理,各複賽委員會如下(依群科歸屬表排列):1.機械群複賽委員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2.動力機械群複賽委員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3.電機與電子群複賽委員會(國立臺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4.化工群複賽委員會(國立沙鹿高級工業職業學校)5.土木與建築群複賽委員會(國立臺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6.商業與管理群複賽委員會(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7.外語群複賽委員會(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8.設計群複賽委員會(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9.農業群暨食品群複賽委員會(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學校)10.家政群複賽委員會(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11.餐旅群複賽委員會(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12.海事群暨水產群複賽委員會(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13.藝術群複賽委員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二)舉辦時間及地點17 103年4月11日前,由各複賽委員會擇一適當時間及地點辦理完畢。(三)評審1.評審委員:由各複賽委員會聘請各群學者專家、業界代表擔任,每群之評審委員應有3人(含)以上。2.評審依據:以作品說明書為審查內容,各群若有實體審查及該群科之作品說明書格式等方式,應於該群複賽實施要點中明訂。三、決賽(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二)承辦單位: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委員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科技學系、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三)協辦單位:各群科中心學校(四)舉辦地點1.評審、頒獎暨作品展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館(附件2-1)2.得獎作品展覽:另行通知(五)辦理時間1.報名步驟:由各群科中心學校統一報名,報名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為網路報名,第二階段為紙本報名。完成上述兩階段,方完成報名手續。2.重要時程(1)報名時間:103年3月24日(一)至4月14日(一),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2)佈展報到:103年5月08日(四)16:00-17:00(不提早開放)(3)佈展時間:103年5月08日(四)17:00-20:00(不提早開放)(4)規格及安全審查:103年5月08日(四)17:30-20:00(4)評審報到:103年5月09日(五)08:00-08:40(5)評審時間:103年5月09日(五)09:00-20:30(6)展示時間:103年5月10日(六)07:30-11:30(7)頒獎時間:103年5月10日(五)07:30-11:30(8)得獎作品展覽:103年5月O(O)-5月O日(O)-另行公告(六)安全審查委員:由主任委員遴聘,組成「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安全審查委員會」對參賽作品(專題組、創意組)預作審查。(七)評審1.「專題組」由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委員會主任委員敦聘專家學者或高職之合格專任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各群評審委員以3至6人為原則,互推1位委員擔任召集人。2.「創意組」由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委員會主任委員敦聘請各群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各群評審委員以3人為原則,互推1位委員擔任召集人。17 1.本年度已任初、複賽評審人員,不得再擔任該群決賽評審委員。2.本年度曾指導學生參與初、複賽之教師,不得擔任決賽評審委員。3.評審組別本競賽分為「專題組」、「創意組」進行評審,參賽組別須於報名表勾選參賽組別,決賽報名表繳交後不得更換組別、群別,亦不得更換或新增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4.評審項目依評審組別說明評審項目如下:(1)專題組競賽前由承辦單位將參賽作品之「作品說明書」寄予評審委員審閱,競賽當日則以實地展示、口頭問答為主。評分項目如下:I.主題與課程相關性(40%)II.創意性(25%)III.應用及整合性(25%)IV.表達能力(10%)(2)創意組競賽前由承辦單位將參賽作品之「作品說明書」寄予評審委員審閱,競賽當日則以實地展示、口頭問答為主。評分項目如下:I.獨創性(40%)II.實用性(25%)III.商品化(25%)IV.表達能力(10%)5.本競賽流程包括佈展、評審、頒獎暨作品展覽,每件參賽作品之參賽學生皆須全程參與上述流程。若未完成或擅自離場,得取消參賽資格。玖、競賽原則一、教育性本競賽著重於高職學生對群科課程之應用及整合,落實專題製作課程及教師創意教學之成果,並提昇學生學習成效。二、普遍性本競賽旨在引導高職教師重視專題製作課程及創意教學,鼓勵所有高職學生藉由專題製作課程及創意思考提升自身學習成效,而非少數人或者被動參與。三、真實性本競賽強調學生親自參與及實做,絕不假手他人、抄襲及仿冒,並學習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四、創意性本競賽鼓勵師生發揮創意,拓展科際知識整合及人際溝通合作能力。17 拾、獎勵辦法一、初賽入選優良作品之參賽學生、指導教師及承辦有關之相關人員,由學校自行獎勵。二、複賽入選為優勝及佳作之參賽作品,由群科中心學校頒予獎狀或獎品。獲選優勝作品可參加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三、決賽(一)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學生頒發參賽證明乙禎,指導教師頒發指導證明乙禎。(二)專題組1.依評審委員會議決議之獲獎名額(附件3),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獎項,參賽作品若經評審後未達標準,佳作獎項得從缺。2.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之參賽學生、指導教師每人各頒發獎狀乙禎。參賽作品獲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之參賽學校頒發獎座乙座鼓勵之。3.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之參賽作品將各頒發新臺幣伍仟元、叁仟元及貳仟元之獎金。(三)創意組1.依評審委員會議決議之獲獎名額(附件4)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獎項,參賽作品若經評審後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2.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之參賽學生、指導教師每人各頒發獎狀乙禎。參賽作品獲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之參賽學校頒發獎座乙座鼓勵之。3.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之參賽作品將各頒發新臺幣伍仟元、叁仟元及貳仟元之獎金。拾壹、經費一、初賽:所須之經費由學校編列專款或在相關經費下勻支。二、複賽:由各群科中心學校編列年度經費預算支應。三、決賽:由承辦單位依年度相關計畫支應。拾貳、注意事項一、初賽(一)本競賽應列入學校行事曆內,每年須舉辦1次。(二)學校應鼓勵學生參加本競賽,惟對外參加複賽或決賽時,「專題組」之參賽學生應以2至5名為限,除藝術群繪畫組因作品特殊性限制無法分組進行,得1人參賽;「創意組」以3名為限17 。如實際參加之參賽學生超過作者人數限制時,則推選對參賽作品貢獻最大之主要作者代表。(一)學校對參賽作品應予建檔存查,如鼓勵參賽學生製作相關網頁,將參賽作品內容建置為學校網站內容之一部份,予以相關教師、學生參考,並避免學生仿製及抄襲他人之成果。(二)各學校舉辦本競賽期間,宜向社會廣為宣傳,並邀請學生家長、校友及社會民眾參觀。二、複賽(一)各校必須事先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後,依各複賽委員會推派件數參與「專題組」及「創意組」複賽。(二)各複賽委員會應擬定複賽實施計畫,並送至決賽委員會備查。(三)各複賽委員會如發現參賽作品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且經評審委員查核屬實者,應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得獎者應撤銷其所有獎勵並追回相關獎狀、獎品及獎金,並對該參賽作品之作者及指導教師酌予處分。(四)參賽作品應參考本競賽規格製作。(五)各複賽委員會對參賽作品應予建檔存查,如鼓勵參賽學生製成網頁,將參賽作品內容建置為學校網站內容之一部分,予以相關教師、學生參考,並避免學生仿製及抄襲他人之成果。(六)各複賽委員會本競賽複賽之期間,宜向社會廣為宣傳,並邀請學生家長、校友及社會民眾參觀。三、決賽  各複賽委員會依附件3、附件4之送件名額推薦該群作品參與決賽,各組說明如下:(一)專題組1.紙本資料須包括5份資料:決賽報名表一式1份(附件5)、作品說明書一式5份(附件6-1)、作品簡介一式1份(附件7)、作品分工表一式1份(附件8)、電子檔光碟一式一片;電子檔光碟包括5檔案:作品說明書(電腦檔案格式須為WORD檔及PDF檔,兩者內容須一致,內文及封面須排版完成於同一檔案中)、作品簡介(電腦檔案格式須為WORD檔及PDF檔)、作品介紹DVD影音檔(3至5分鐘DVD光碟片),光碟內檔名須遵照(四)光碟格式說明,上述任一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參加決賽。2.參賽作品須遵守作品說明書之電腦排版格式(附件6-2)撰寫,封面僅須寫群別、參賽作品名稱及關鍵詞。總頁數以20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超出頁數之隊伍不予評審。3.引用參考資料(單一書籍、期刊、報紙等)之原文字數須在合理範圍,詩文、劇本、法律條文等不在此限。(二)創意組17 1.紙本報名須繳交5份資料:決賽報名表一式1份(附件5)、作品說明書一式3份(附件9-1、9-2)、心得報告一式1份(附件10)、作品分工表一式1份(附件11)、電子檔光碟一式一片;電子檔光碟須含5個檔案:作品說明書(檔案格式須為WORD檔及PDF檔,兩者內容須一致,內文及封面須排版完成於同一檔案中)、心得報告(檔案格式須為WORD檔及PDF檔)、作品介紹DVD影音檔(3至5分鐘),光碟內檔案須遵照(四)光碟格式說明,上述任一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參加決賽。2.作品說明書之封面僅須寫群別、參賽作品名稱及關鍵詞。總頁數以10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違反規定者將不予受理。四、其他(一)凡入選本會之參賽作品,所有參賽學生皆須全程參與本競賽佈展、評審、頒獎活動及展覽,如查有未出席者,則取消該組參賽資格。(二)評審期間(5月09日09:00-20:30),參賽學生應著便服進入會場,參賽作品、影像及海報內容(含照片及圖片)亦不得出現學校、校長、指導教師、學生姓名,違者則取消該組參賽資格。(三)評審期間,參賽師生皆須配戴參賽師生吊牌及身分證明文件(學生證或身分證件等),如經勸導未改善者,則取消該組參賽資格;非參賽學生(指導教師或陪同人員)嚴禁干擾競賽。(四)評審期間,參賽師生之一切電子通訊(手機、相機等)均須關閉以免影響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工作,並維持評審之公平性,經勸導未改善者,則取消該組參賽資格。(五)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不得任意進出評審會場,重要物品自行隨身攜帶,本會不負保管責任。(六)本會將安排正式攝影及拍照人員記錄,請參賽師生勿因拍照或攝影影響本競賽所有活動之進行,經勸導未改善者,則取消該組參賽資格。(七)評審結束後,參賽學生須自行將該參賽作品之貴重儀器攜回;作品說明海報則須張貼至本活動結束,始得撤除海報。提前拆除海報者,則取消該組參賽證明。(八)參賽作品於佈展、撤展階段如發生故障或損傷等問題,參賽學生須配合完成參賽作品之修復工作,亦不得向主辦單位及本會另行要求修復費用之給付。(九)參賽作品如係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且經本會查核屬實者,即撤銷其參展資格。對已得獎者,除撤銷其參展資格及所得獎勵,追回已發之獎狀、獎座及獎金外,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該參賽作品之作者及指導教師酌予議處。17 (一)有申請專利價值者,請務必於參加複賽公開前即提出專利申請。若公開後才提出專利申請,則此專利申請案將不具新穎性,審查時可能會被核駁,且他人可能舉發來撤銷專利權。(二)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侵害,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並依法歸還所有獎勵。(三)參賽作品之電子檔案及相關資料,請參賽隊伍自行保留原始檔備份,凡繳交之參賽作品資料一律不退件。(四)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惟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為非營利之目的,展示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說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包括於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主辦單位並有轉授權之權利。(五)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計畫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及本會隨時補充、修正後公佈。(六)參賽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請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本會不提供校內免費停車位;如需使用本校停車場,得依本校總務處停車場管理辦法繳費。(七)參加本競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將各項資料(含影音檔)重製、轉貼或上網公開。(八)得獎之作品學校必須配合提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會辦理各項展覽活動展示。(九)辦理本案有功人員各校依相關規定敘獎。五、本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請注意網站公告。拾叁、安全注意事項一、用電之最高電流以10安培為原則,電源須加裝斷電裝置。二、機械電器裝置之參賽作品,參賽學生須在場親自操作,停止操作時即切斷電源。三、參賽作品不得危害人體安全,若有下列情事禁止參展:(一)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二)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或麻醉性之藥品。(三)使用電壓高於220伏特之器材。四、下列參賽作品須以繪圖、圖表、照片或幻燈片等方式呈現,不得以實體展出:(一)所有的動物及動物胚胎、家禽幼雛……等活體生命物質。(二)所有與生物相關的試驗過程與結果。(三)強酸、強鹼、易燃物或任何容易引起公共危險性的物品。(四)人體所有部份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展出。五、參賽作品若經審查未達安全審查條件標準且未能立即改善者,不得參賽。17 拾肆、頒獎暨作品展覽一、時間及地點日期時間流     程地   點5月10日07:30-08:00長官暨參賽師生報到本校體育館08:00-09:00參賽作品觀摩09:00-10:00長官致詞暨頒獎典禮:時段一:專題組頒獎10:20-11:30時段二:創意組頒獎11:30禮成賦歸二、參加對象(一)「專題組」及「創意組」每件參賽作品之所有學生皆須全程參與展覽及頒獎典禮,請穿著整齊服裝(正式服裝或校服)進入會場,並全程參與典禮,請勿中途離席,如經勸導仍未出席,則取消參賽證明。(二)參賽師生於典禮結束後,向各群科助理領取感謝狀及參賽證明,前三名之獲獎師生獎狀及獎座將統一由本會寄發。三、公告得獎名單5月10日(六)於本會網站(http://vtedu.mt.ntnu.edu.tw/vtedu/)公布。拾伍、本計畫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17 附件1-1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委員會各組任務分工表1.競賽組(1)擬定競賽計畫、實施辦法、競賽規則及評審委員、參賽須知等。(2)籌備會議及檢討會議之規劃與執行。(3)辦理網路報名系統。(4)新聞稿發佈。(5)學生參賽證明、教師指導證明、獎狀、獎盃及獎品製作與編配。(6)參賽學生證、指導教師證、其他識別證之製作。(7)競賽邀請單位、人員暨函件之擬定。(8)長官來賓、評審委員聯絡、接待之規劃。(9)頒獎典禮籌備及頒獎過程之安排與執行。(10)競賽工作會議之籌劃。(11)競賽設備及材料清單之彙辦。(12)辦理競賽報名事項。(13)辦理競賽報到事項。(14)競賽工作之執行與督導。(15)競賽場地配置圖之彙整與製作。(16)競賽成績之統計、核算及成績公佈。(17)其它有關競賽工作。2.事務組(1)競賽設備及材料之採購。(2)各會議場地清潔、維護及茶水供應等事項。(3)報到及頒獎日,長官及委員開會會場及休息區之準備、佈置。(4)經費請領及收支出納等事項。(5)競賽手冊之編撰及印製。(6)網站之建立,相關訊息之發布。(7)其它有關競賽規劃、交通及服務及文宣等事項。(8)各項會計憑證審核。(9)經費之核撥與報銷。(10)其它有關競賽總務工作。(11)其它有關競賽會計工作。3.安檢組(1)安全審查委員會議之規劃與執行。17 (1)安全審查委員之連絡及交辦事宜。(2)參賽作品規格及安全審查規範事宜。(3)競賽場地出入口管制。(4)競賽場地急救箱之設置。(5)供電管理及競賽場地電力配置。(6)各項評審會議之召開。(7)其它有關競賽安全工作。17 附件1-2、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組織架構圖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各群複賽委員會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委員會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各校初賽委員會17 附件1-3、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委員會組織架構圖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總幹事副總幹事執行秘書事務組競賽組安檢組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委員會諮詢委員17 附件2-1、交通方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和平校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捷運◎古亭站淡水線、中和線、新店線『古亭站』5號出口往和平東路方向直行約8分鐘即可到達。◎台電大樓站新店線『台電大樓站』2號出口往師大路方向直行約8分鐘即可到達。公車◎搭乘15、18、235、237、278、295、662、663、672、907、和平幹線至「師大站」或「師大一站」開車◎中山高:圓山交流道下->建國南北快速道路->右轉和平東路->臺灣師大◎北二高:木柵交流道->辛亥路->右轉羅斯福路->右轉和平東路->臺灣師大◎安坑交流道->新店環河快速道路->水源快速道路->右轉師大路->臺灣師大*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址圖17 附件2-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園平面圖17 附件3、「專題組」送件數及獎項名額序號群別校科數103年實送件數獲獎名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1機械群2012421142動力機械群1081811133電機與電子群3833021164化工群251211115土木與建築群431211116商業與管理群4553321177外語群1061811138設計群1411811139農業群5812111110食品群3412111111家政群17418111312餐旅群13618111313海事群812111114水產群1412111115藝術群31121111總計26118151539*「專題組」總送件數12件以下各群設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各1件;依送件數多寡增設佳作獎項如上表;超過20件之群科增設前3名獎項1件、佳作若干件。*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則「佳作」獎項得從缺。*各群前3名之獲獎件數得視評審意見彈性調整。17 附件4、「創意組」送件數及獎項名額序號群別103年實送件數獲獎名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1機械群1011112動力機械群1011113電機與電子群1011114化工群1011115土木與建築群1011116商業與管理群1011117外語群1011118設計群1011119農業群10111110食品群10111111家政群10111112餐旅群10111113海事群10111114水產群10111115藝術群101111總計15151515*「創意組」各群推薦參與決賽數由複賽委員會決定,各群最多以10件為限。*各群設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各1件。*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則獎項得從缺。29 附件5、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報名表編號(承辦單位填寫)評審組別(不得複選)□專題組□創意組參賽作品群(填寫編號)1.機械群2.動力機械群3.電機與電子群4.化工群5.土木與建築群6.商業與管理群7.外語群8.設計群9.農業群10.食品群11.家政群12.餐旅群13.海事群14.水產群15.藝術群參賽學生資訊□同群參賽□跨群參賽□跨年級參賽參賽作品名稱作品規格長:公分寬:公分高:公分重量:公斤學校名稱(全銜)指導教師(每組最多2位)姓名1性別聯絡電話飲食習慣□葷□素姓名2性別聯絡電話飲食習慣□葷□素參賽學生(專題組每組2至5位,創意組最多3位,請依貢獻度多寡順序填寫。)姓名1組長性別年級科別聯絡電話飲食習慣□葷□素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姓名2性別年級科別聯絡電話飲食習慣□葷□素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姓名3性別年級科別聯絡電話飲食習慣□葷□素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姓名4性別年級科別聯絡電話飲食習慣□葷□素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姓名5性別年級科別聯絡電話飲食習慣□葷□素29 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指導教師簽名1.2.備註附註聲明:1.本人願遵守比賽之各項規定,並保證本人參賽之作品係個人之創作,且未曾在國際性、全國性同質競賽前三名獎項,如有不實,本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2.本作品確為本人及指導教師所創作設計,並為立書人及其團隊親自組裝作品,並無他人代勞。3.參賽後本作品願意提供學校教學或有關創意發明公開展示陳列用。4.參賽人創意成果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5.簽署人同意主辦單位可將本次參賽資料(含影音檔)重製、轉貼或上網公開。指導老師(請簽名):指導老師(請簽名):參賽學生(請簽名):參賽學生(請簽名):參賽學生(請簽名):參賽學生(請簽名):參賽學生(請簽名):(務必親自簽名)29 附件6-1、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專題組」決賽說明書封面群別:參賽作品名稱:關鍵詞:、、(最多3個)製作說明:1.說明書封面必須僅可包含群別、參賽作品名稱及關鍵詞。2.除規定文字外,參賽學生可自行設計說明書封面。29 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作品說明書內頁【參賽作品名稱】參賽學生須以專題作品主題製作作品說明書,說明書內容應包括以下:一、摘要(300字以內)二、研究動機三、研究方法(過程)四、研究結果五、討論六、結論七、參考資料及其他※書寫說明:1.作品說明書一律以A4大小紙張由左至右打字印刷(或正楷書寫影印)並裝訂成冊。2.作品說明書內容總頁數以20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MB(以影片呈現者除外)。3.內容使用標題次序為壹、一、(一)、1、(1)。4.研究動機內容應包括主題與課程之相關性(教學單元)之說明。29 附件6-2、電腦排版格式壹、封面一、版面設定:上、下各2.54cm;左、右各3.17cm二、封面字型:16級三、群別須填寫全銜。貳、內頁一、版面設定:上、下各2.54cm;左、右各3.17cm,行距使用單行間距。二、內文及封面皆不得出現作者、指導教師、校長、校名及照片。三、版面規格為A4規格,內文由左至右直式橫打印刷為原則(圖表不在此限),並須膠裝成冊。四、報告內容標題順序:專題題目(18號字)、壹(16號字)、一(14號字)、(一)、1、(1)。內文字級:12級五、頁碼置於頁尾、置中、半型。六、字型:中文使用標楷體;英文、數字採用TimesNewRoman七、標題:靠左對齊;表標題至於表上方,圖標題則至於圖下方(置中對齊,並依序以阿拉伯數字編號)參、電子檔一、文字與圖表及封面須排版完成於1個檔案中。二、以WORD文件檔(﹡DOC或﹡DOCX)及PDF圖檔為限。三、檔案大小限25MB以內。四、一律以內文第一頁起始插入頁碼。29 附件7、「專題組」作品簡介※書寫說明作品簡介一律以A4大小紙張由左至右打字印刷,以不超過500字、1張A4紙為限。29 附件8、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專題組」作品分工表一、作品群科:二、作品名稱:參賽學生工作任務12345※說明1.以編號代表,不需填寫姓名。2.本表列為評審之重要參考,請參賽學生務必就其在本作品中負責之工作任務條列式填寫。29 附件9-1、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創意組」決賽說明書封面群別:參賽作品名稱:關鍵詞:、、(最多3個)製作說明:1.說明書封面必須僅可包含群別、參賽作品名稱及關鍵詞。2.除規定文字外,參賽學生可自行設計說明書封面。29 附件9-2、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創意組」決賽說明書內頁【參賽作品名稱】參賽學生須以創意作品主題製作作品說明書,說明書內容應包括以下:一、創意動機及目的二、作品特色與創意特質三、研究方法(過程)四、依據理論及原理五、作品功用與操作方式六、製作歷程說明(請附圖或照片說明)※書寫說明:1.作品說明書一律以A4大小紙張由左至右打字印刷(或正楷書寫影印)並裝訂成冊。2.作品說明書內容總頁數以10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MB(以影片呈現者除外)。3.內容使用標題次序為壹、一、(一)、1、(1)。29 附件10、「創意組」心得報告一、作品群科:二、作品名稱:三、創作理念與特色說明:四、作品照片:(請附照片說明)五、學生參賽心得:※書寫說明:1.作品簡介一律以A4大小紙張由左至右打字印刷,以不超過500字、1張A4紙為限。29 附件11、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創意組」作品分工表一、作品群科:二、作品名稱:參賽學生工作任務123※說明1.以編號代表,不需填寫姓名。2.本表列為評審之重要參考,請參賽學生務必就其在本作品中負責之工作任務條列式填寫。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