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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黑板报资料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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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2012-01-0911:18【大中小】【我要纠错】  追究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教育、道德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众多方面。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因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下面首先谈谈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每个人的一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可能是正面的积极的影响,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一般而言,良好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良的家庭不仅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还常常成为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原因,除了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外,不良家庭因素是导致子女犯罪的直接原因。①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育,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缺乏父爱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另外不良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此外,父母的不良行为也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  (二)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正规教育的场所,学校教育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目的性和有计划性,学校教育因其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其应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相反,它常常是造成青少年违法行为的重要外因之一,②据调查发现,近70%的少年犯超过了一条由学生变为流生,再由流生沦为犯罪的道路。被调查的少年犯中,在校成绩好的占2.97%;成绩一般的占31.68%;成绩差的占56.44%,还有8.91%说不出成绩好坏。这种现象的产生,不能不说与学校教育有极大关系。就学校教育来看,影响其应有功能发挥的主要问题有:(1)教育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或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目前看,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教育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班级三、六、九等的划分,被划为“另类”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破罐子破摔,有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中,这样的学生占据多数。(2)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教育内容脱离学生实际。有些学校领导和教师教育水平不高,不了解改革开放形势下青少年学生的特点,不善于把握学生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不懂得寓教于教学、活动和管理之中,不会抓住良好的教育时机,仍然采取封闭式、程式化、模式化的简单说教的方式来教育学生,用歧视、体罚、甚至推出学校的办法来对待差生。有些教师平时不认真备课,上课时不是照本宣科,就是不着边际地海吹一通,学生听得乏味,进教室就是感到精神压抑。特别是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他们在学校中常常是低人一等被人瞧不起,对那些脱离实际的教学内容有着一种更为激烈的抵触情绪。由于在学校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重视,他们就会到社会上寻找安慰和欢乐,其中有不少人因结交坏朋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3)学校生活枯燥单调,少数教师师德不彰。青少年时代是人生的一个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的青少年身心成长迅速,精力充沛,求知欲旺盛,他们需要七色阳光,需要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然而有许多学校就连这些最起码的需要都满足不了,枯燥单调的学校生活使得青少年学生感到生活于其中实在是太没劲了,于是乎,他们常常将自己旺盛的精力发泄到不该发泄的地方,一失足成千古恨。(4)教育教学分离,校内外教育脱节。教师教书育人,校内外教育一致,是学校教育取得理想效果必不可少的因素。然而现在许多教师只教书不育人,甚至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不良苗头往往也视而不见,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这实际上等于害了学生。校内外教育脱节表现得更为明显,常常是教师对学生在学校外的情况一无所知,而家长对孩子在家庭外的情况也漠不关心,只是当孩子出了问题时,他们才会感到大吃一惊,埋怨孩子怎么会这样,而忘记了自身应该担负的教育责任。此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生还存在“读书不如趁早赚钱”的思想,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没能及时跟上,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就很容易成为“犯罪预备军”。③(5)加强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学校、家庭联合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改变现行中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快慢班” 作法,正确对待后进生、双差生,减少学生辍学失学现象;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主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防线”作用,通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方社会的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蔓延,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④另外,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更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是不良的文化信息,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如电影、电视)所呈现的世界远远超过了他们所能直接体验的限度。它们所介绍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因其表演手法的更加生动、形象和逼真,而更容易为青少年儿童所模仿接受。有些青少年因其思想单纯,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也很容易被社会上的坏人看中,将其拖下水。青少年犯罪为何以团伙犯罪见多,个中原因不言自明,团伙首领的引诱和威逼常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四)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⑤按心理学的划分,十一、二岁到十四岁是少年期,十四、五岁到十七、八岁是青年时期,相当于小学高年级到高中阶段;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是儿童向成年过渡的时期,也就是成熟过渡而又不完全成熟的时期。在这个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年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在此期间,如果给以正确的教育和影响,他们就能顺利地健康地向成人过渡;反之,他们如果受到不良的教育和影响,就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⑥国内外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大量研究表明,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错误的道德认识。品德不良青少年由于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认识能力低下,因而容易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等错误观念的支配下,强烈追求私欲(物欲、性欲、报复欲等),产生种种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不良的道德,众所周知,一定的道德情感总是在一定的道德情况认识支配下产生的。一般来说,在正确的道德认识支配下,通常只会就是控制自己的冲动和情绪。有不少青少年极易产生激情而又往往难以自我控制,由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第一、中学生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中学生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名人名言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毒品的危害 一、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二、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一、静脉注射毒品  (1)静脉注射阿片类毒品的危害最大,后果严重而且是多方面的:不洁注射导致感染各种疾病,如细菌性心内膜炎,破伤风、败血病、横断性脊髓炎,并极易传染乙肝、丙肝等血清型肝炎。不洁注射是传播艾滋病毒的重要途径。  (2)注射阿片类毒品对人体的免疫功能有着直接和全面的损害。静脉注射毒品,最容易引发吸毒过量死亡,国内外大量的统计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二、肌肉或皮下注射毒品  注射部位的皮肤可能出现脓肿、感染、色素沉着、疤痕硬结等症状。  三、通过呼吸道途径吸食毒品  是指毒品加温后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的吸食方式。长期吸食对呼吸道系统造成恶性刺激,轻者易患气管炎,重者导致肺炎、肺气肿和肺癌。 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城市上网小学生比例为25.8%,初中生为30%,高中生为56%。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而13岁至17岁的中学生群体成为"网瘾  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城市上网小学生比例为25.8%,初中生为30%,高中生为56%。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而13岁至17岁的中学生群体成为"网瘾重灾区"。网络这把"双刃剑"正在无情地吞噬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因迷恋上网而逃学、离家出走、抢劫甚至猝死在网吧、走向犯罪道路的现象屡屡发生。  1、网瘾对青少年生理的影响   青少年患上网瘾后,开始只是精神依赖,以后便发展为躯体依赖,长时间的沉迷于网络可导致情绪低落、视力下降、肩背肌肉劳损、睡眠节奏紊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免疫功能下降。停止上网则出现失眠、头痛、注重力不集中、消化不良、恶心厌食、体重下降。由于上网时间过长,大脑高度兴奋,导致一系列复杂的生理变化,尤其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功能降低,由此诱发心血管疾病、焦虑症、抑郁症等。青少年正处在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和成长发育产生极大的影响。  2、网瘾对青少年心理的影响  长时间上网会使青少年迷恋于虚拟世界,导致自我封闭,与现实产生隔阂,不愿与人入行面对面交往,久而久之,必然会影响青少年正常的认知、情感和心理定位,甚至可能导致人格异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人格和正确人生观的塑造。患者一旦停止上网便会产生上网的强烈渴望,难以控制对上网的需要或冲动,这种冲动会使其工作、学习时注重力不集中、不持久,记忆力减退;由于长期入行视觉形象思维,会导致逻辑思维活动迟钝,对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兴趣减少,与现实疏远,为人意气消沉漠,缺乏时间感。因不能面对现实,会产生情绪低落、遇事悲看、态度消极等现象,会导致精神障碍、心理异常等问题和疾病,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常常表现得举止失常、神情恍惚、胡言乱语、性格怪异。  3、网瘾对青少年道德的影响  网上的世界既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又是现实世界扭曲的表现。现实中的事物,在网上容易被夸大,甚至会变为相反的东西,这就容易使青少年产生角色混乱。网络是一个"身份丧失"的地方,在网上你不仅可以匿名,而且还可以隐藏性别、年龄、种族和社会地位,面对这样的一个虚拟世界,稍不留神就会迷失方向。网络里充斥有关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不健康的东西,容易刺激青少年的感观,产生诱惑。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本来就缺乏判断力和识别力,加之缺乏道德自律,现实中的世界都容易使他们感到迷茫,更何况是没有坐标的虚拟网络世界,这无疑对他们健康的社会性发展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战斗、竞争"为主要成分,长期玩飚车、砍杀、爆破、枪战等游戏,火爆刺激的内容和场面容易使游戏者模糊道德认识,淡化虚拟游戏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成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一旦形成了这种错误观点,便会不择手段地去欺诈、偷盗,甚至对他人施暴。目前,因为玩电子游戏而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例子很多。所以,网络里虚拟的东西和不健康的内容一旦让青少年产生了依赖,沉溺于其中,必然会阻碍其建立正确的认知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4、网瘾对青少年行为的影响  网络成瘾的青少年最为直接的危害是影响了正常的学习,使他们不能集中精力听课,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成绩下滑,丧失学习的信心和兴趣,甚至会发展到逃课、辍学。网络中各种不健康的内容,也可造成青少年自我过分放纵,使法律及道德看念淡薄,人生观、价值看扭曲。患有网瘾青的青少年,为了能上网,他们不惜用掉自己的学费、生活费,不惜丧失自己的人格和自尊向人乞讨,在外借钱,在家欺骗父母,甚至会发展到偷窃、抢劫,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北京军区总医院青少年心理成长基地成立于2004年,由北京军区总医院成瘾医学中心联合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等九部委共同组建而成。8年间培训与治疗“问题少年”5000余人次,绝大部分学员重返课堂,融入家庭,回归社会,解决了近万个家庭的困苦。 预防青少年犯罪措施1、要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生活、学习的摇篮,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从某种意义上讲,家长的素质,影响了子女的素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家庭要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儿童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青少年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正当活动中去。家长也要学习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相互尊重、充满善意的关系,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和社会也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来提高家长的素质,比如学校或社区开办“家长学校”,或有关部门和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2、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把德育教育落实到学生教育的每一环节上,落实到教师的工作实际中,学校所有教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要真正履行德育教育职责。学校不仅要关心品学兼优的尖子生,同时还要给后进生更多的关爱。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开始的,学校要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三是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决不允许出现体罚学生的现象,使每一个教师都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3、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关部门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指导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附近的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