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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6 12:39:45 发布

太湖蜜月小镇月亮广场配套工程景观提升部分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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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太湖蜜月小镇月亮广场配套工程(景观提升部分)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招标编号:JSG(H)2018-110招标人: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8年9月2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资格要求14.招标文件的获取25.投标文件的递交26.发布公告的媒介27.联系方式38.软件技术支持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82.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124.投标175.开标176.评标207.合同授予208.纪律和监督2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10.电子招标投标2211.其他22第三章评标办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51.评标方法262.评审标准273.评标程序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91.工程量清单说明892.投标报价说明894 3.其他说明904.工程量清单92第六章图纸9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31、投标声明书952、企业基本情况表96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7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98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99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1007、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018、投标函1029、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10310、信用标自评分表……………………….…………………………………………………………10311、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1044 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太湖蜜月小镇月亮广场配套工程(景观提升部分)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本招标项目 太湖蜜月小镇月亮广场配套工程(景观提升部分)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湖发改审批【2016】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湖州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50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JSG(H)2018-11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度假区月亮广场工程规模: 投资估算约505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灌溉及电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类别: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二类工程取费,税金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承接园林工程施工、养护能力的施工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工作手册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工作手册或尚未办理工作手册的请及时到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办理,办理电话:0572-2023072。37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商务标招”格式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审核电话:0572-2201156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以A4大小封袋采用密封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于开标现场CA锁密封袋提交的同时向代理机构交纳)。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37 地  址: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   联系人:吴文昌  电话:0572-20906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联系人:俞挺挺电话:0572-2275852传真:0572-22758528.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72-2220028联系人:孙嘉楠(国泰) 电 话:18051855035联系人:徐振峰(国泰) 电 话:18605722351联系人:施展(品茗 )电话:138572540023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联系人:吴文昌电话:0572-209061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联系人:俞挺挺电话:0572-22758521.1.4项目名称 太湖蜜月小镇月亮广场配套工程(景观提升部分)1.1.5建设地点湖州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灌溉及电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月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能力详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预备会提疑截止时间/年/月/日1.10.3预备会书面澄清的时间/年/月/日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投标人提疑回复函;37 最高限价;2.2.1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23时59分59秒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2.2.3提疑、答疑澄清的方式提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有任何疑问,应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问,进行提疑;答疑澄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规定的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发布。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系统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3日23时59分59秒3.1构成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资格☑商务□技术☑信誉3.2.3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及其计算方法第五章第3.7条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或电汇☑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帐户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33001649135053006114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注: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且确保到达指定帐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须与本项目关联,持有《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应确保在系统中已录入。如实际到帐时间与关联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37 具体操作如有不明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72-2220028、18051855035,联系人孙工。3.5.3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签章)的按要求执行。3.5.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中标后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5.5装订要求/4.1.1投标文件上传及包封要求包封1:投标文件(CA锁)包封在一个包封袋中;包封2:提供自制商务标品茗软件格式预算光盘一份,包封在一个包封袋中。包封3:信用标原件包封在一个包封袋中(无信誉标原件的可不提供);上述内容须分开独立包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未按要求提供或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4.1.2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封袋上须注明投标工程名称、CA锁、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解密工具(CA锁)、自制商务标品茗软件格式预算光盘: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公告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开标室)要求:须派遣投标代表参加开标,参加人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供下列原件。★投标代表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为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37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如有联合体,仅针对牵头人),开标现场验证时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是否要求□否☑是))★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现场验证时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复印件一份;(本项目是否要求□否☑是)】注:投标人代表(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等)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或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均在验证身份证时提交核查)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自己的CA锁包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单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类不少于1/3,技术类不少于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定标方式(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2评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建设信息网公示期为3日。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1.5%;工期履约保证金:1%;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1.5%;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0.5%;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0.5%)。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1名、施工员园林绿化专业1名,质量员园林绿化专业1名。(如果园林施工员和园林质量员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2名园林工程师(职称证书)37 9.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9.3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市场信息价:2018年第8期人工市场信息价:2018年第6期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2、招标人对各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整个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投标文件处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14)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投标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4.4、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截止日前有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2)投标截止日前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3)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4)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5)有在建工程,且未竣工或其他情况说明。37 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 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规定的时间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2.2.237 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发布。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提疑、答疑澄清信息将统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2.2.4本项目(仅指电子招投标)若发布了澄清文件(指招标文件补疑内容或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选择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R为准):、(1)企业基本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基本帐户开户证明;③企业资质证书(详见招标公告要求);④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①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证书(详见招标公告要求);②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③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及配备人员证书【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相关岗位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1人1岗,不得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质量员专业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条要求,材料员和资料员专业不做要求】;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37 )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⑤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⑥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⑤⑥二项可上传原件扫描件】R(3)投标声明书;R(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R(5)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R(6)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R(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R(8)浙江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R(9)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内(含三县)企业无需在投标时提供);R(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交纳成功后必须与交易系统进行关联;R(11)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R其他:(12)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以上(1)企业基本资料中③④条无需提供;(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中②④⑤条无需提供,第③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无需提供。注:上述第(1)、(2)项所需相关证件资料必须从湖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获取,未入库的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其余资料由投标人扫描件上传。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标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一律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同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3.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报表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封面(投标总价);表4-137 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表4-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4-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6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计日工报价表;表4-8-3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3)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4)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如有)3.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无3.1.4信誉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科技进步水平;(2)工程质量奖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3)工程安全奖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4)信用标自评分表。37 以上详细内容参照《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67号文件附件3进行投标,所有奖项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获奖文件发布网址,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在获奖文件或证书上体现的,则必须提供有效施工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如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变更的,请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信用标部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另用纸袋包封,随CA锁一同递交,未提供原件的,评分时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汇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37 规定的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帐。如实际到帐时间与关联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3.4.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进行电子签章盖章确认。3.5.4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系统自带更新系统)生成的后缀名为“.HZTF”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5.5电子投标流程如下: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如果有答疑澄清文件,需要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制作)→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商务标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将制作好的投标报价导入投标文件→系统完善投标信息(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与本工程关联。持有《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请自查系统并确保已经录入)→上传投标文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提示解密成功。37 4.投标4.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现场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要求执行。4.1.2投标文件(CA锁):采用密封袋包封,封袋上须注明投标工程名称、CA锁,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1.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4.1.2项要求的,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文件(CA锁):由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CA锁,招标人应予拒收;4.2.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包含CA锁和电子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撤回通知,招标人按本章第3.4条相关规定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3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代表必须准时参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5.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CA锁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CA锁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最佳报价确定方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由投标单位及代理单位共同进行投标文件CA锁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组建;6.1.2、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37 6.1.3、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6.1.4、评标委员会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6.1.5、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6.1.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条执行;6.1.7、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统一存放;6.1.8、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6.1.9、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7.1.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7.1.3招标人在定标前须对拟中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37 7.2评标结果公示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评标结果。7.2.2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通知7.3.1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3中标公示结束,若中标人为市内(含三县)企业,请出具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后领取中标通知书。7.3.4本工程为国有投资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后,先由中标人到市重点工程廉政监视组进行廉政谈话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7 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7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其他1、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各项费用,大幅度超出市场价范围,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为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扰乱投标市场,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并上报建设局相关部门处理。2、在整个施工期间,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防汛、台风等各类恶劣气候因素,因政策性、环境干扰等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发生不另计。因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事件对人工、材料、机械设备造成的影响(如窝工等),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自行考虑解决,业主不予受理,造成工期影响的可视情况顺延。凡遇到政府指令要求暂停施工的情况(如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考试、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等),投标人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停止施工,连续停工时间超过8小时的,招标人同意相应顺延工期,但招标人不承37 担该类停工可能涉及的成本及费用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招标人承担费用的除外)。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领导视察、行业内相关检查等情况,需要投标人对施工现场及外围环境进行整理、清扫、美化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管理与安排,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对此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3、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进入报价,今后不得调整,清单里所列的技术措施费只作为投标单位的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清单里所列的项目报价并增加其认为必要的技术措施费,技术措施费以“项”为单位的为固定价,结算按投标价执行。4、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安全围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作业时,设置好施工指示牌。在与周边其他工程及标段的交叉施工工程中发生的交叉误工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价。5、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6、投标单位应仔细审查施工图,并确保按工期完成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量(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和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额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7、承包人在工程实际施工时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发包人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宣传及周边的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施工产生的污染和噪声,并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的设施加以保护,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围护措施。若因自身原因造成已完设施损失的,如有损坏修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在整个施工期间,工程车辆进出现场的道路交通行为应服从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管理,由承包人办理道路交通运输相关的手续(主管部门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发包人可出面配合办理),由承包人支付办理手续所需的费用。确保施工车辆进出安全,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仔细踏看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调查熟悉工程现场位置、外围道路状况、交通限制等情况,投标时充分考虑由于交通运输限制对工程施工进度、成本、安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各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亦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37 9、中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及时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各工作面平行施工;中标单位需要对人员组织、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等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障措施进行全面考虑。考虑工期紧,工作内容多,投标单位须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赶工费),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生不另计价。10、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请投标人将此费用综合考虑在相应措施费中,发生不再单独计价。11、中标单位在工程实际施工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并在施工组织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各自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相互间发生的对已完工作内容的破坏、破损,本着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并以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为原则,发包人不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12、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按照湖建发2013(130)号文件规定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或绿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工程环保及环卫费用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部门,该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13、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和使用方需求等因素,有可能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设计单位的指令,不可因此类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等目标。14、在保修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的质量缺陷原因产生对其他部门的设备、设施的损坏,由承包人进行维修、更换。37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文件审查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人条件符合条二章投标人须知1.4.1~1.4.4及招标公告要求等签字盖章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投标书唯一未出现“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情形其他不同投标人未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条资格文件主要内容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信用信息查询评标时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表”的真实性进行查询,查询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查询平台”为主,不限于其他渠道经查证属实的信用信息。商务文件审查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资格文件一致签字盖章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报价、清单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未进行更改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37 商务评审投标报价1、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2、分部分项清单中设综合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单价不得高于相应限价;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不低于规定的下限;4、规费、税金未按规定计取;4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信用文件审查/评标分值计算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100分技术标:□通过制或0分信用标:100分权重商务标:95%,技术标:0%,信用标:5%2.2.2商务标评定按第三章2.2.2条规定评定2.2.3商务标得分按第三章2.2.3条规定计算2.2.4信用标评定/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95%)+信用标得分×信用标权重(5%)串标形为3.4串通投标的判定按第三章3.4规定1.评标方法37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信用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最终得分与评分标准2.2.1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信用标得分。各部分权重按评标办法前附表执行;2.2.2商务标评定商务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一)有效标的确定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则该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无效标后,剩余为有效投标。凡有效投标低于平均报价5%—8%(含5%,不含8%)区间范围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二)投标报价评定以招标人在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37 B.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C.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D.有效合理投标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最低值如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的,则去除一个最低值后进行计算)。2.2.3商务标得分各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商务标得分:K=(有效投标报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1%,在总分上扣0.8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1%,在总分上扣0.6分。2.2.4信用标得分取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11名进入下一步评审,不足1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信用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按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计分)(一)科技进步水平9分,其中: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4分;具有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2分。(本条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2)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3分,省级工法每项得2分(本项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1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  最高得5分,其中同一工法以最高级别进行计分。  (二)工程质量奖项42分,其中:  (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0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37 “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8分。   (4)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2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  (5)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6)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优质工程奖”、“飞英杯市政优质工程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5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4)、(5)、(6)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三)工程安全奖项30分,其中:  (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7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37   (4)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评定分值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2分。  (5)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  (6)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9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7)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12分;市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  (8)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本条(1)、(2)、(3)、(4)项不重复计分,(5)、(6)、(7)、(8)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四)企业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得满分11分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的,每条记录扣1.5分,最高扣3分。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因民工工资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次或虽不属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但同一事项造成重复上访三次及以上的,每项扣2分,最高扣4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以上市场行为合计最多扣11分。  (五)企业财政贡献,满分8分37   (1)企业上年度入库市本级建筑业税费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得2分;1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最高得5分。  (2)湖州企业上年度在市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0.5分;2亿元及以上,得1分;3亿元及以上,得1.5分;4亿元及以上,得2分;5亿元及以上,得2.5分;6亿元及以上,得3分。最高得3分。  以上(1)、(2)二项评分,仅限于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程。  对湖州企业在湖州市外工程获得质量安全奖项开拓市外市场的,给予企业、项目负责人下列附加分(市内外奖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计取):  1.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8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  2.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  3.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  4.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的。37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规定的评审因素、分值及权重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投标文件的澄清、补正和否决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且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4串通投标行为3.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37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采用同一台电脑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如采用同一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CPU号、或同一造价工具加密器等等)。3.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3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省略,工程报价中相应体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太湖蜜月小镇月亮广场配套工程(景观提升部分)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太湖蜜月小镇月亮广场配套工程(景观提升部分)。2.工程地点:度假区月亮广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7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37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0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6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37 (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7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书及其附件;(8)工程报价单;(9)图纸;(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工程量清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或符合业主规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1.3法律104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的有关技术要求等。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总监和发包人的同意后实施,如施工过程中规范调整,须按规范调整,费用自行考虑,不另计取。。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投标答疑回复;(5)工程量清单;(6)通用合同条款;(7)投标函及其附录;(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技术标准和要求;(10)图纸。。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八套,须返还竣工图四套,承包人需加晒的图纸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范围的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104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合同签定后7天内,承包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及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定。2、按月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报发包方,提供工程计划表一式五份。3、合同签定后20天内,提交所有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的设备材料技术报审、订货、进场计划表。承包人每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上款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书面通知。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方与监理在现场办公室各准备一整套手续齐全的图纸。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4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所有场内交通均有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由承包人按市质监站、市防尘治理办标化工地要求实施,所需费用自行考虑,费用不另计。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104 (2)对于偏离市场价太高的或太低的综合单价,如该项工程量增加在15%以上(含15%)的部分需由业主会同相关部门重新定价,当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最终由审计核定。(如签订补充协议,则按业主暂定价计入)。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2、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现场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3、发包人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承包方;4、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仅有本人签字未有印章的,发包人追认,则对发包人有效,发包人不予追认的,对发包人不具有效力),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现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当承包人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发包人可要求属于承包人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承包人代表已签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04 1、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费用及后期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协调处理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电力管道、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审核,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归档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交竣工资料和决算书。竣工验收资料四套、音像图片资料二套(所有资料应清晰完整,均需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入档要求进行装订,且在送达市城建档案馆取得进馆证明后再送至我公司资料室存档,其中至少完整原件一套),否则不予审计。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发包人承诺按国家、省、市等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规定进行结算。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验收资料四套、音像图片资料一套(所有资料应清晰完整,均需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入档要求进行装订,且在送达市城建档案馆取得进馆证明后再送至我公司资料室存档,其中至少完整原件一套)。一套交至工程部用于竣工结算审计(公司档案馆目录及竣工结算提交资料明细见我公司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04 1、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业主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5000元,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在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直接发放或招标人通过监理单位发放的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变更联系单、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国家及地方颁发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施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发现现场施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或返工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或返工。如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整改或返工的书面文件后,施工单位仍不落实整改、返工或整改、返工不到位的,则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有权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不良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每次2000元的经济扣罚,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若连续三次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需整改部分工程的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3、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并止付工程进度款直至整改完成,如整改无法完成,按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4、在施工期内,发包人因工程相关问题召集会议,承包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到场,承包人若无理由缺席每次扣罚3000元,直接从当期进度款中扣罚。5、由承包人负责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对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坏,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承包人应按情节轻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确定并在结算工程款时直接扣除。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104 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如造成损失或破换,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碍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承包方建立工资发放签字制度,并将劳务及职员签收文件送业主。由于劳务及职员工资问题引起的纠纷或问题,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以上,专职质量管理员及施工员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90%以上;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的,按(月日历天数×85%—实际到位天数)×3000元/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项目技术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的,按(月日历天数×85%—实际到位天数)×1500元/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专职质量管理员及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90%的,按(月日历天数×90%—实际到位天数)×750元/人•104 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及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70%,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金,并作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即时进行处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已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出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投标项目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不可抗拒原因不得变更。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不能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到位,视作违约,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次分别从总合同款中扣罚4万元和总合同款中扣罚2万元。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5分包104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承包人不允许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允许承包人违法分包。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需分包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专业分包单位资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资质要求。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承包人违法分包。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需分包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专业分包单位资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资质要求。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在工程竣工验收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成品保护工作和成品保护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在做好自身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对其他工种的成品保护的配合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破坏,则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招标文件明确的所有工程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04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任何付款凭证需经发包人代表签署确认意见后有效。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签证才有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达到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及发包人增加的所有工作内容,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如达不到须无条件返工以达到合格目标,同时扣罚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还应承担返工造成的其他连带损失。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104 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3.3在工程的检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有施工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按每次20000元处罚,并限期无条件进行整改。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施工单位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工程师每发出一次安全整改通知书,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的,视为承包方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车辆冲洗及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经业主及监理通知限时未见整改的,处于罚款2000元,多次发现现场未整改的,罚款加倍。4、施工单位因扬尘、噪声、环境卫生等原因造成有12345投诉的,施工方需积极处理,且发包人有权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万元。104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现场周边各方面的影响,自行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等的关系,如果产生有关矛盾、纠纷,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其间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每次处罚5万元。6、承包人在施工区域内应做好前期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7、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视承包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无死亡事故履约保证金;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制。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办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或绿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第一次支付总费用的60%;其余费用在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前单独支付完毕。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其他。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04 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人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认可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双方往来函件等文件对完工日期、竣工日期的描述及约定,均不视为发表人放弃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并从合同约定的计划竣工日期或经过工期顺延后的竣工日期次日起追究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的补充协议、备忘录中特别约定放弃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权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天负责落实完成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进场安排。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04 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水量达到200mm以上的暴雨;(2)12级以上的台风;(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有明确品牌的,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批量采购前需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确实因市场缺货采购不到的,需要提前书面申请征得发包人签字同意,更换的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是在同等档次,擅自更换品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擅自更改使用不是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造成返工等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承担违约责任。104 (2)在材料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之前10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出具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证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中标人所购材料须经相关部门认可,最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移交(包含所有相应的检测);(3)本项目严禁使用“仿冒品牌”、“借用品牌”等贴牌产品。承包人需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供货清单及发票,需清晰地写明所购建材的品牌、规格和数量。需提供制造商对供应商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原件),如不及时提供每次扣罚1000元。每发现一次贴牌产品扣罚5000元,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4)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对所购材料的确认或认可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材料的责任,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5)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更换设计材料,新增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增减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及更换材料导致合同价款变更的,其调整方式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对发包方的上述要求,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方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拒绝调整的,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也可以解除合同。(6)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承包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两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7)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104 (8)承包方采购的材料都必须经发包方质量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及设计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并开具质保检验单。任何材料在工厂或采集地,经承包方自检后,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运到工地后在使用前经监理工程师在工地现场检验不合格的,这些材料仍可被拒绝使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承包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9)承包方要求用别的材料代替合同中指定的材料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递交高于合同指定材料的质量证明,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替换,承包方不得由此变更提高单价的要求。(10)材料质量保证:承包人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报验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实验报告。承包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材料做相应检测(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料、成品、半成品造成的,发包方有权无限期追诉。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04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明确要求的检测频率、内容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明确能承担检测的项目除外);如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环评检测等专项检测由发包人承担,需由承包人配合检测。由于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联系单签证费等工程变更费用,应经监理单位或第三方审核单位及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在结算阶段由审核机构审核结束后,按照审计价与结算款一并支付,施工过程中不同期支付。(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12.1风险价格调整方式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104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招标,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提前28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实施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以便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发包人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中标人后,承包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暂估价合同,除非承包人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报送了能够证明分包人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及资金实力的证明材料。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暂定价调整:(1)材料及设备暂定价仅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其他内容不予调整,具体如下:材料及设备的签证价与暂定价之差计补差价,差价仅计税金;(2)暂定综合单价调整按照“12.1条款”确定。(3)暂定价材料价格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则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定价,如乙方拒绝接受该定价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4)暂定价项目未能达成一致涉及专业施工及专业供货商,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招标确定。“12.1条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甲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计价规则及定额标准计算工程量和单价;综合费率(含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按投标文件执行,税金、规费按照10定额标准计取;原施工技术措施费中以“项”104 为单位的根据投标价包干使用,承包人不得以工程数量和工程范围的增减而提出调整;组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投标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计算,暂定价按照发包人签证价格计算,无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按照合同工期前80%《湖州市造价信息》的平均价计算,如《湖州市造价信息》中无该材料,则参照《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如《湖州市造价信息》和《浙江省造价信息》均无该材料,则按照市场行情有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进行定价;无投标报价的机械台班价格,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定额标准计取,定额不明确的由业主签证确认;计算出该项费用后并换算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计算规定,格式套用投标书格式;根据上面约定的组价原则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P(结算价=P*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5)当承包人对暂定价未按设定的暂定价报价时,按以下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低于设定的暂定价时,按设定的暂定价为基数进行调整;当承包人的暂定价材料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暂定价时,按投标报价为基数进行调整。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同10.7.1条。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不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以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104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湖建发[2012]76号执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湖建发[2012]76号文件》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a、对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上价格上涨的,则价格上涨金额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上价格下跌的,则价格下跌金额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b、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经签证的工程联系单为基础,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规定的计算规则工程量按实计算,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c、经发包人签证同意的材料、设备暂定价格的调整,暂定价格的调整仅调整差价和差价的税金;实际施工过程中若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需要对本招标工程中使用的某些材料、设备进行变更,费用调整时只调整投标文件中相应材料、设备费差价和差价的税金,其它费用不作调整;d、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风险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合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风险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合同对工程量变化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工程量变化项目的相应单价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整:104 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或参考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现行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在竣工结算时由发包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作为结算的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综合单价的调整和重新组价的计算方法。②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浙江省2010版定额或专业定额直接费+规费+税金计算确定,其中人工按投标组价口径中的工种报价确定,材料价格对有投标价的执行投标价,无投标价的可参考实际工期前80%月份的平均信息价,对无信息价的材料经招标或市场询价后签证确定,并经发包人和其委托单位的工程师审核,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为准。材料信息价以湖州市发布的为准,《湖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可参考相应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按正刊为准。如投标组价时有子项报价遗漏,认为是报价优惠,调整时原遗漏内容及材料价格按正常定额组价方式予以扣除再增加新内容及材料价格。e、施工技术措施费中以“项”为单位的根据投标文件一次性包干,结算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f、人工、材料价格调整:按《湖建发[2012]76号》文件执行,但投标时综合单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人工及材料主材价不做同比列调增。g、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自行承担。但属于应该预见、预防、承包方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04 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后的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临时设施搭设完毕,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经承包人、发包人、监理单位签署开工报告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实际支付款达到工程合同价50%时,预付款一次性扣除。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施工进度。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104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其余款项待双方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及最终清算后支付。质量保修金按合同约定另行处理。至工程完成初验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全部支付完毕。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承包人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注:承包人收取预付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票)为付款的前提。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当期工程质量有缺陷,则可以责令整改,并止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04 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发包人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双方约定。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公司文件执行。104 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发包人承诺按国家、省、市等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有效收到之日,按照以下方式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的审计:(1)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确定的为准。(2)本工程结算价格以审核为准,如为中介审核,则结算审核相关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我公司支付审计基本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审核追加费及核增部分费用,施工单位支付给中介审核单位。如为国家直审或复审项目,结算价格及审核费以财政局、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结算审核相关费用按国家审计成本收费规定计取,我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支付审核基本取费部分,剩余的审核费均由施工单位支付,并由我公司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3)在竣工结算价款依据最终审核报告确定后,承包人应提供收款明细表和财务凭证,会同发包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多退少补;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2.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如发包人为承包人代垫审核服务费、施工现场水电费等,可在付款时等额扣除)。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04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竣工结算价款依据发包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所出具的最终审核报告确定后,承包人应提供收款明细表和财务凭证,会同发包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多退少补;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2.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如发包人为承包人代垫审核服务费、施工现场水电费等,可在付款时等额扣除)。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2.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并回访质量符合要求后,退还剩余保证金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退款应扣除已发生的修理费用,赔偿金等款项(如有);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104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招标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问题,应当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承包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质量问题。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04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重新提供规格、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或补足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因此导致工期顺延的,按照合同约定顺延工期。(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进场项目班子应当是投标人建制内的,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担保将被没收,施工合同将被终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派驻现场的施工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人有权对不称职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一个工作周内作出更换,并报发包人批准,不得拒绝和拖延。逾期作该班子成员未到位处罚。104 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接受发包人派遣的现场代表及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有权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原材料、工程实体进行平行检测。施工单位必须配合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手段阻止、干扰或影响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如发生施工单位阻止、干扰或影响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的情况,监理单位、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每次2000—10000元的经济扣罚,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业主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5000元,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在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直接发放或招标人通过监理单位发放的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变更联系单、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国家及地方颁发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施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发现现场施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或返工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或返工。如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整改或返工的书面文件后,施工单位仍不落实整改、返工或整改、返工不到位的,则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有权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不良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每次3000—20000元的经济扣罚,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5、承包人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引发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6、本工程结算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不得与合同约定相违背。7、承包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凡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的差额的1.5倍(差额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履约担保有效期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在此有效期截止日后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及风险控制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后,承包人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104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工程造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工期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承担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则发包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直接扣除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如未达到一次性通过,由此追加的返工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扣除其全额的履约保证金。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a、工程竣工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b、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以上,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天·人,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c、安全员及其它班组成员月到位率要求90%天及以上,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每缺岗一天付违约金,750元/天·人。d、本工程未明确的违约赔偿事宜,均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处理,在工程结算款中增加或扣减有关费用。8、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发包人对本工程整体上的施工安排,加强总包管理,加强现场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承包人对派驻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扰乱其他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不得偷窃、滋扰、闹事,不得影响其他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9、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工程量由其他企业承包,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11、发包人有权取消或调整合同范围内的任何工程内容,承包人无条件接受,调整部分按合同约定结算,取消部分相应扣除投标相对应的费用。12、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使用投标所有产品时不会因知识产权或产品所有权等问题引起的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要求,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由投标人承担。104 13、承包人必须落实有指定安全管理人员驻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必须严格防范现场消防安全,严格管理施工人员,承包人在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问题或隐患的,隐患自改,责任自负。14、承包人在踏勘现场时要充分了解现场地理人文条件,自行合理处理与周边村民的关系。15、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悖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发包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承包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经发包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16.2相关规定要求。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16.2相关规定要求。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16.2相关规定要求。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权益转让给发包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04 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湖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04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104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104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104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整体工程保修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04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4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104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04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104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104 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04 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04 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104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104 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04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04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104 附件1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104 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三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10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2.2.投标人报价表式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2.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6]96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和《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8】71号文)有关规定。104 2.5.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建发[2016]96号》及《浙建站定【2016】54号》、《湖建发【2018】71号》规定计取。2.6.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2.7.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2.8.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2.9.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2.10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2.11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格式要求在《投标总价》封页上应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2.12工程量清单附后。3.其他说明3.1投标文件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3.2本工程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3.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104 3.4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5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要求计取;3.6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要求计取;3.7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要求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中间值计取;税金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54号》、《湖建发【2018】71号》规定计取;规费(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执行。最高投标限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hy/login.aspx)”上公布,投标人经核算发现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不署名的形式发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3.8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9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3.10其他: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采取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扰乱招投标市场。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属实,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04 4.工程量清单后附,投标人自行下载第六章图纸(投标人自行下载)104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4 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04 1、投标声明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拟建的项目的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此次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我单位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4 2、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104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4 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104 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报名工程名称报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专业类别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投标申请企业声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3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104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投标人名称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地址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本区域内投标。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声明以上内容是本投标人信用信息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3个月及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内必须填写“有”或“无”。如为空白或“/”均以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可以注明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数量等情况,未说明数量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2.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各行政机关出具的不良行为认定书、黑名单、失信名单或通知、通报、警示警告、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等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各类文书,该文书注明时限的以时限为准,未注明时限的按一年计。3.行政处罚是指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4.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如提前结束或被撤销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原处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如未提供,均按未如实填写处理。5.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在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合同约定被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因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04 7、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本公司决定参加 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104 8、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开工,竣工,即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万元;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万元),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及等级。企业资质及等级。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104 9、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招标人):我公司参加了工程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为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我公司将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保证不会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该工程项目。2、如我公司违背了第1条承诺,你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我公司自觉接受《建筑法》相关规定的处罚,并承担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信用标自评分表(格式自拟)104 11、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材料名称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投标选用品牌1电线电缆久盛、上海红旗、江苏广汇2灯具杭州传凯、浙江名创、广东德洛斯345678910111213注:1、各投标人按不低于参照品牌(厂家)档次进行材料报价;2、投标人选用的品牌可为以上参照品牌(厂家),也可选用其他品牌(厂家),但选用的其他品牌(厂家)应等于或优于参照品牌(厂家)档次,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技术参数,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指标等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可认为其低于招标品质而否决其投标;3、投标人需在此表中注明选用品牌(厂家),若未注明,实际施工时将由招标人在参照品牌中任选,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价格按投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4、此表格作为商务标组成部分,放入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中。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