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罗蜜多心经释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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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6 12:36:49 发布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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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罗蜜多心经释义黄家树甲一、释经题《心经》全文二百六十字,应为印度古德撮取六百卷《大般若经》的精要而成的(注一)。要了解经文内容,首先便要明白「般若」。般若有浅深不同的意义。从浅的来说,般若即是智慧,尤指殊胜的智慧,就是使我们能够得到正觉的智慧。但从深处来说,则并非如此简单了。全套大藏经见于大正藏的有一万三千多卷,以般若为佛法的本源重心。依佛教发展,佛在世时听闻佛法悟道者,称为声闻;佛离世后,自悟因缘法而得道者,称为缘觉;后来出现的大乘行者称为菩萨;一般信佛弟子称凡夫,乃人、天众。此五者称为五乘。五乘佛法中能够通达般若者,祇佛菩萨而已。我们现在祇是知道而不是通悟般若。不过,「知」为修行的预备,除非我们不欲趣向究竟解脱、度化众生,否则一定要通达佛菩萨的般若正智。在佛住世的时候,佛弟子着重解除自身痛苦,超脱生死,趣向涅槃。但有部份弟子因为不得究竟,故起了一种执着,觉得有这个人去修行,有这个人得解脱,成阿罗汉。他们执着「有」这个观念——有生死故要解脱,有痛苦故要消除。因此他们说到无常、无我时便带有消极的味道,要厌离世间,不欲再返身世间去救度众生。追其原因,就是由于他们生起种种执着,执有为有,执苦痛为苦痛,由此祇顾自已,不理会他人。后来他们便被称为小乘人。至后代大乘菩萨出现,有感于佛教徒所起执着之坏影响,令人以为佛教是一个消极的宗教,与现实人生、社会脱节。这情况若不改善,佛教将趋没落。因此这些菩萨便追源佛陀住世的本怀,将佛陀本来的精神、第一究竟法重新披露出来,所披露的便是「般若」的义理。23 佛教小乘人所执为「有」的世间,就如无数绳子交织而成的一个错综复杂的网。迷惘的凡夫,完全不知佛法的话,便会在网中给其前后左右缠扰,不得自在,痛苦非常。小乘人认为此网是实实在在的,因此感觉极大痛苦,而极想逃脱出来,跳出此网。一旦得到解脱,便不肯再入此网了。当其在挣扎时,祇想到自己,没有顾念及无数在网中的其余众生。逃脱后便不肯再回头看,自己解脱自在便了。但另一种修行人,他们是看得通透的大乘菩萨,明白到此网的构造,缠扰的成因。他们看出此网为众多因缘所成,如果处理得当,它不但不会束缚自己,反有其积极的作用。因此大乘修行人便用他们的智慧与耐性,将缠缚的绳结打开,让本身不受其束缚。并且在打开绳结时,见到其牵连性很强,与左右前后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明白这些关系后,便进一步去开解其他的结,逐步去救助其他被束缚的人。这个譬喻说明人生若受因缘的束缚时,就是一个很大的苦痛。但若明白这是怎样一回事的时候,便在束缚中也不觉得痛苦,就用此透悟的心智去解决问题,当下便得到解脱。龙树菩萨在《中论‧观涅槃品》有一首偈颂教示我们:「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槃。」凡夫因为受到因缘的束缚,在生死中轮转不巳;佛菩萨不受因缘法所束缚,当下便得到涅槃解脱。事实上大家都是一般的因缘,执着它便会起执着的痛苦;不执着(不受)它便不会起痛苦。很多人不明白此理,稍不如意便觉一切灰暗;明白的人当接触环境时,就能看透它,知道此乃由众多因缘所造成的法,因缘生便有,缘尽便无,法的有或无是具可变性的,是不实在的,所以不应执着。能这样如实观察世间,便会在有无两个极端中超脱出来,达致平静与和谐。这种如实的观察是靠般若正智才可达到的。若从观念上说,就是我们对于每件事物,不执着其「有」而观其「空」。观其「空」并非指它将本来有的硬说之为无,如果这样,就成为「断灭空」了。佛教并非认为事物是「无」,而说之为「空」。事实上,虽说「空」仍承认事物是有的,不过它并非如一般凡夫所说与「无」相对的「有」,而是因缘的有。因缘有就不是绝对无,亦非绝对有。这是透过般若对事物存在的正确看法。23 凡夫对有无的看法是见其存在便说其有,见其不存在便说其无。佛法所说的观空则指出:有祇是暂时的有,表面现象有其形相可以观察,但其性质则随时变化。此有并非实际永恒存在的,故佛法指出事物是随时变化的有,随时会灭的有,故谓之「因缘有」。因缘有的意思是说,事物由众多因素造成,即佛教说的众缘和合,不能自己生起自己,或单由一位神祇创造。缘变,它也随之而变;缘灭,它也随之而灭。所以,事物本身并非有一实在不变的主体,它是缘聚而生、缘散而灭的。因此,它的存在就非绝对有,它的坏灭就非绝对无了。当其消失时,佛法则说之为「因缘无」。事物本身无所谓有与无,由因缘的和合假说为有,由因缘的离散假说为无。故它存在时我们不应执着为实有,当它消失时我们也不能说它为实无。有与无是相待而存在的,根本没有一个「有」,又何来一个「无」呢!凡夫与佛菩萨的分别就在于遇到相对事物的时候,凡夫会认为这是真实,加以执着。佛菩萨则称此为世俗谛。在此之上,佛法更有所谓第一义谛。佛菩萨看到相对的存在,不会像俗人那样执以为实,那样执苦为苦、执乐为乐。佛法告诉我们,如果能够明白了而不去执着它,如实的观察到事物的相对性,在当下的境地便称为第一义谛。对一切事物皆如此观察,知其相对而不取两端,当下的领悟境界便可说是般若正智的境界,这是要实践才能达致的。「波罗蜜多」在梵语的意思是说:「事情已经办妥」,有终极、圆满的意义。在佛法中即是「到彼岸」。从生死大海到达涅槃解脱之彼岸的过程可称为「波罗蜜多」,到达彼岸后的境界又可称为「波罗蜜多」。换句话说,即痛苦消除,生死事办妥之谓。佛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间,就是要我们得到佛之知见,了脱生死。「般若波罗蜜多」即是说用般若正智来达致生死的解脱。波罗蜜多共有六种,汉译称为「六度」。除了般若外,前五度依次为:布施——将自己贡献人群,包括我自己及我所有;持戒——对自己要求严格,以清净心舍恶行善;忍辱——与人相处,化暴戾为祥和;精进——勤勇的修学佛法,实践正道;禅定——在静虑中磨练自己身心。23 第六度便是般若。经上说:「五度如盲,般若为导」。换句话说,菩萨修行六种波罗蜜多,最要紧的是每一种都要有般若在其中,才能达致「到彼岸」的最终目的。有等人便从极端想,认为祇修般若度便能成就,其他可一概不修,这又有违佛法了。因为六度中虽说般若最重要,但若祇得般若是不能够修行的。般若是要靠前五度的辅助才能显现出来的。譬若躲进山林欲当菩萨,则向谁布施呢?山林中修持戒律很易,但在闹市便难得多了。环境对人的冲击可使人考验自己的修行程度。我们若时刻以自身来与外界接触,考验自己,在愈多接触中愈不放松自心,愈不失其正智,则此修行便非等闲了。所以大乘说如修六度的话,一定要在世间中多与众生相处方可。不过,若不能自制的话,过份投入世间又会成为世俗人而非佛教徒了。因此要看自己的修行因缘而定,否则可能坏掉自己的修行基础也不自知呢!总之,大乘菩萨认为涅槃就在世间之中,在世间践行六度,达致圆满,便可证入涅槃境界。因此,大乘佛法是不主张离开人群而独修的。「心」字是指心要、核心。大乘佛法以般若经为中心,般若经又以此经为中心。所以说,《般若心经》为大乘佛法的心要,为佛法中最要紧的一部经典。「经」,梵语修多罗,本义为线,有连缀摄持之意。佛灭后,结集者将佛说的教义分为部类,次第编集,成为有系的组织,以便传诵,就如以线将花连缀,使不散乱一样。这结集出来的法义就称为经。另外,可作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指引,警惕我们行为的典籍,亦称之为经。故经有此二义。「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这个经题,如果我们明白的话,所有经文也可不用说了,因为经文全部都是解释般若而已。以内容而言,则整篇经文是解释最初三句:「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下文「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则是整篇释文的核心。再下的经文不过是枝叶上帮助解释的说话而已。23 (注一):《大般若经》有多处经文与《心经》相近或相同,如卷四相应品第三之一云:「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不异空,空不异受想行识,受想行识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何以故?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染不净,不增不减。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舍利子!如是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地界、无水火风空识界;无眼处,无耳鼻舌身意处;无色处,无声香味触法处;无眼界,无耳鼻舌身意界;无色界,无声香味触法界;无眼识界,无耳鼻舌身意识界......无无明生,无无明灭;无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愁叹苦忧恼生,无行乃至老死愁叹苦忧恼灭;无苦圣谛,无集灭道圣谛;无得,无现观(罗什法师旧译为「智」,《心经》亦译为「智」)。(见《大正藏》第五册页二十二中)又卷四百零三观照品第三之二亦有同样经文(见《大正藏》第七册页十四上)。此外,如卷四百二十九功德品第三十二云:「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是一切咒王,最尊最胜,最上最妙,能伏一切,不为一切之所降伏......」(见《大正藏》第七册页一五六上)。甲二、说本经的传译及译者本经的前代汉译,今日仍见到的共有七种,都收存于大藏经内,现依译出的先后举列如下:1.《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一卷姚秦鸠摩罗什译2.《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一卷唐玄奘译3.《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一卷唐法月译23 4.《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一卷唐般若共利言译5.《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一卷唐法成译6.《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一卷唐智慧轮译7.《圣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一卷宋施护译七种译本之中,以第二译玄奘法师的译本最为流通。今所讲述的,即此译本。奘师生于隋仁寿二年(西元六零二年),自小便聪慧过人,受到宗亲赞誉。稍长,二兄长捷法师携他到洛阳净土寺,教他诵习佛经。不久,他便出家了,时年十一岁。出家后,勤习经论,三数年间,已能升座为众剖析经义,声名由此而起。唐初,天下饥乱,只有西蜀安定,所以,名僧学者多聚于此地。师因亦到西蜀参学,二三年间,深通《摄论》及说一切有部诸论典。二十一岁于成都受具足戒。为求对经论作进一步探究,便北游入长安,再访名师,学《成实》、《俱舍》二论。但经过多年参学及对经论深入研究,奘师总觉得众师说法不一,圣典亦有隐晦不明的地方,因此发愿往印度探本追源,求取正法,以解决心中疑惑。唐贞观三年(西元六二九年),奘师启程西行。其时李唐建国不久,边禁未开,所以,奘师是偷出国境的。沿途过五烽、越沙漠、度葱岭、入铁门、翻雪山,孤身犯难,倍见艰苦险阻。终于以超人的坚忍,排除万难,抵达印度,到当时的最高佛教学府那烂陀寺,随戒贤及寺中大德学《瑜伽师地论》、《顺正理论》、《显扬》、《对法》、《因明》、《声明》、《集量》、《中论》、《百论》及《梵书》等大小乘与外道的要典,达五年之久。此外,并四处参学及巡礼圣迹。后又回那烂陀寺,代戒贤主持讲席。又着《会宗论》三千颂,融会空有二宗,及制《破恶见论》一千六百颂,申大乘义以破小乘。在离印前,更接受戒日王邀请,以论主身份,出席全印宗教论辩大会,尽服诸小乘、婆罗门、及外道代表,给全场称誉为「大乘天」、「解脱天」,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出色的留学生!23 贞观十九年(西元六四五年),奘师返抵长安,带回大小乘及外道典籍六百五十七部。两个月后,于长安弘福寺开始其译经工作。此后十九年里,一直辛勤劳苦,埋首翻经,共译出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其中小乘经四部、小乘论十四部、大乘经廿八部、大乘论廿五部、戒律二部、杂藏二部;而当中属有宗的毘昙、瑜伽各占十余部,包括二百卷大毘婆沙论、一百卷瑜伽师地论,及糅合《唯识三十颂》十家注释而译成的十卷《成唯识论》,这是他的宗趣所在。但他又全译六百卷大般若经、金刚经、心经,以及提婆的广百论等空宗的典籍,可见他是要和会空有二宗,以申明「圣人立教,各随一意,不相违妨」(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语)之旨。这种胸襟见识,实在令人钦敬。可惜,奘师晚年积劳成疾,至麟德元年(西元六六四年),才六十三岁,便不堪劳瘁,力竭而逝,带返的梵本,还有十分之八九未能译出哩!(注一)玄奘法师与《心经》是有一段因缘的。原来当日奘师在西蜀参学,曾遇一患疮疾的病者,衣服破污,身体又臭又秽。奘师怜悯他,带他回寺,施与衣服饮食。病者惭愧,以《心经》授予奘师为报。自此奘师便常常诵习本经。后来冒险西行,经过八百里长的大沙漠(古称流沙河),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又没有水草,在极度危困的时刻,奘师便是靠念《心经》及观音菩萨圣号,才得以苦苦支撑,渡过险境的(注二)。那病者所授给他的《心经》,应该就是罗什法师所译的《大明咒经》(有人说那是未翻成汉语的另一梵本,今存疑而不论)。但奘师在遇到那病者之前,多年寻师问道,研习经论,都未见此经,可见什师的译本在当时是并不流行的。上述两事,相信是促使奘师重译《心经》的主要原因。(注一)¬玄奘法师生平详见其弟子释慧立着的《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及释道宣着的《续高僧传》卷四唐京师大慈恩寺释玄奘传。玄奘法师的享年岁数,以及出家、受具(足戒)、西行等年代,各书所载,每有歧异,便是同书内,亦每自相矛盾。今讲述所用年代,乃据讲者所作的考订。详见拙文《玄奘法师年代之商榷》(《内明》第五十一至五十六期)。(注二)以上据前引书《三藏法师传》卷一。甲三、说本经体裁23 一般经典,分为三部分:序分、正宗分及流通分。但《心经》的七种译本之中,罗什与玄奘的译本都无此前后二分,由始至终皆为正宗分。其他译本则加上前段序分及后段流通分,成为三分。但正如前面所说,心经乃撮取《大般若经》的精要而成,理应无此二分,多了前后两分,反就不似原型,亦不合理。此外,经文中是由佛对舍利子说法,非由观自在菩萨对舍利子说法也。甲四、解本文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此为全经之纲领。后出的译本及梵文原本缺「度一切苦厄」一句,故有说此句为玄奘大师所加的,不过在罗什译本中,已有此句之译出了。「观自在菩萨」罗什本译作「观世音菩萨」,智慧轮本译作「观世音自在」。其实「观世音」与「观自在」二者有不同的德性,由观世间之苦而寻声救度,称为观世音;从自己的修养上得到大自在,则称观自在。此经应以观自在菩萨为榜样,使我们能够得到佛法的自在。23 佛家认为此有漏(漏即烦恼义)世间是一个缠缚性非常强的世间,处处皆有无形枷锁加诸我们的身心。在世间人来说,我们若能够上山下水,则在山水之间可得自在;若弄通某一门学问,便得到该门学问的自在。佛教令我们所得之自在则为最彻底的。我们若得世间之技巧自在,祇不过是生理上得到控制,最难控制的反而是我们心灵上的烦恼。我们的心灵无时无刻不被烦恼侵占,由于这是多生的积聚,因而很难消除。儒家的伦常之道虽可解除部分烦恼,但是一些非伦常的问题,如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等苦则非儒家可治,唯有佛法方可根治。故此,世间的道理我们固然要学习,以治理世间的不自在,出世间的大自在则更加要学。学到一分就有一分的自在,学到十分,便得到圆满的大自在了。「观自在菩萨」的德性,就是用般若智慧,看透世间如此如此,因而能够事事无碍,得其自在。「菩萨」全译为「菩提萨埵」。「菩提」指「觉」,「萨埵」译为「有情」(旧译「众生」)。追求觉悟的有情,便可称为「觉有情」。但他不祇自求觉悟,更发心要令其他有情像他一样得到觉悟。此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谓也。「行」指修养、修行,在实践上做功夫。「般若波罗蜜多」如前所述。菩萨修习般若而至甚深阶段,就是达至毕竟空的境界。「时」即阶段。能到达这个阶段,菩萨以其智慧,便能「照见五蕴皆空」。照见即修观而至观照,如光之破暗。五蕴即五种聚,人的生命就是由五堆积聚造成。所谓五聚者:一为可见的,有表面变化可观察到的,有质碍而可变坏的,称为色蕴。本来是指人的肉体,后来广说为一切物质。二为不可见的精神现象,开之为四:受蕴,指感受外界的苦乐;想蕴,将外界印象作联想,取得概念;行蕴,指其余所有的心理活动;识蕴,乃总括性的认识心,统摄受、想、行三蕴所得之资料,加以了别认识。我们将身心来分析,不外此五堆组合。在此五堆组合之中求其「我」不可得。部分小乘行者承认五蕴其中没有我,但五蕴本身的法是有的,故他们主张「人空法有」。所以,大乘般若经的出现,除了破斥外道的执见外,更破斥小乘这种执着法有的思想。因此说:人本身是无我,法本身亦无我。因为从因缘上看,五蕴本身亦由众多因素组成,众多因素本身又由无数其他因缘组合造成。如是每一法皆无固定不变的体性,故说法无我。《中论》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观四谛品)就是这个道理。因此何来有我呢?人之中无实我,构成法的事物本身亦无实性,故说一切毕竟空。所以「照见五蕴皆空」即是照见五蕴之中无人我,亦无法我存在,五蕴全部皆是不实在的。「空」若转为语体文,则可以说之为「因缘生起,没有实性」。空者,是指事物没有实之自性或体性。这并非硬指存在的事物为不存在,而是指出其存在为因缘的存在,并非永恒实体之存在,故称之为空。举例来说:一个拳头,乃由五只手指组成,若伸张五指,拳在哪里?若执指为实,则再逐指分析,便可知手指也是假名而已,亦由众缘造成,并无手指之实性。因此握指为拳,张指便无拳可得。世间一切法亦复如是,拳有的时候并非实有,拳无的时候亦非实无,乃因缘和合或离散,令人错执为有为无而已。23 明白五蕴皆空有什么好处呢?这可使我们不会执着本身为一有实性的体;使我们会时时刻刻将自己离开身体来观察,人我无别,一体视之,得失自然不会执着于心。以平等心观察自他便很容易得到人无我。再进一步,我们要知道所有缘生法皆是假名的存在。不祇身体如是,一切法亦如是,由此乃至观法亦无我。这样便可称之为五蕴皆空。有些后出译本多加「自性」于此句,变成:「照见五蕴自性皆空」,使意义更加明显。这是说,并非没有五蕴,祇是没有五蕴的自性吧了。一切法本性空寂,不过加上世俗种种主观因素于其上,便生起痛苦与快乐,生死聚散等无奈。以水为例:水之性本乃平静,但加外缘,便可流向下或向上,有风便起浪,波动不巳。凡夫见到波浪时便希望平静,圣者则见到波浪时,即能明了波浪乃因缘所造成,波浪本无实自性的。在波浪起时便知其空,并非要等到波浪消失时方知是空。进一步说﹐水之平静性亦由因缘所成,并非有一实在的本性哩!五蕴亦如是,无有自性,故菩萨照见五蕴皆空。圣人在繁杂的世间,用其智慧观察到一切法平等,无特定之本性,其性乃由本身的条件及环境而决定。由于事物无固定性,可好可坏,可有可无,故佛家说之为空。空是指世间一切的无定性,无定性即无实性,无实性即无自性,无自性即是由因缘生。反过来说,也由于它是因缘生,所以是无自性,所以说是空。能够透悟人无我、法无我时,对一切的执着便能放下。这就是以般若观照事物,看破一切有如芭蕉树一般,不过由各种条件组成而已。若能照见一切皆空,则对世间一切相对概念,如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便不会执着,苦厄便会度脱,烦恼亦能消除。人生的苦恼可分为身苦及心苦,身体影响心理,心理影响身体,互为因果。当我们不执着于身心为实有的时候,就会生起一种怡悦的感觉,此怡悦是在平衡的状态下得到的。能够如此,我们就会放开怀抱,积极处世,改善环境,培养心灵之乐。虽世人指为消极,也不会改变自己的见解。此方为真正佛弟子的精神也。以上解释了五蕴皆空,皆不实在的意思。乙二、修般若行23 丙一、观五蕴空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此段经文乃佛对舍利子说的。舍利子是佛的大弟子,在弟子中智慧第一。因此佛陀每当说及般若的时候,多以舍利子为说法对象。舍利子以母亲为名,母名舍利,舍利之儿子故称舍利子。佛对舍利子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其实若加上后句之「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则应为「五蕴不异空,空不异五蕴」。上文曾解说,色广义指一切物质,这里可当作指一切法。一切法乃不离空性而存在。不异即不离。一切事物,凡有皆依空而成立。此空并非虚空或虚无之空,而是空性之空。空性即指世间一切事物皆由错综复杂的条件造成。每一事物皆无实性存在,皆会受到其他因缘的影响而有所变异。一方面它是某些事物所造成之果,另一方面它又是另一些事物之因。由于事物本身无固定性,故可随因缘而变化。例如贫穷,若贫穷有其实性的话,则我们便永远贫穷,永无富裕的一天。这样的话,方能称为定性。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可透过努力工作,争取机会,使贫穷转为富裕,故贫穷并无定性。佛陀发觉一切事物都有一共通的性质,此性质就是「不实在的性」。此不实在性即是无自性。由于万事万物皆无自性,方可成为他物之因,亦可成为他物之果。如此世间便变化不居,此起彼落。故「色不异空」即指一切法皆不离空性而存在。「空不异色」乃反过来说,空性之能够显现出来,是不能够离开一切法的。并非消除一切法方显出空性,而是由一切法的存在情况,觉悟到无常无我,方悟出其空性。前面说过,「不异」乃「不离」之意,但有部分学者又会执着于「不离」,以为色与空还是二事,还有对立,因此佛再进一步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切法便是空性,空性便是一切法。千万不要将它分开作为两回事来处理,否则便不能明白生死与涅槃,不得般若智慧了。23 「空性」的意义比「空」更清楚,因为未学过佛法的人当听到「空」的时候,便会立刻联想到无、断、灭、虚空等等概念,由此而误解了「空」的原意。若说「空性」,可使人知道此为专有术语,祇有佛法中空的义理方可称为「空性」。佛法指出每一事物都祇是暂时的存在,它在每一时刻都在变动,因此我们不能认为它具有实在、永恒不变的体性。「空性」就是说以空为性,以无实质作为事物之性。换句话说,即是「无实性的性」。由于世人执着有实性,故佛说有「无实性之性」,若世人不执着的话,则「无实性」亦可不说了。此即佛法中以不说为说之法,即是本身没有说到什么,祇不过将世俗思想上的错误加以否定而已。佛陀祇否定世间的错误观念,其实他根本没有说过一法。譬如当时印度学者说四大为元素,为实,佛于是说四大皆空;世人执自我为实,佛便说五蕴皆空。一切事物的存在是不离开空性的义理,空性的义理亦要靠一切事物的存在方能显现。此之谓「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佛在菩提树下觉悟到出世间的道理亦由于有世间的现象。由观察世间爱、取、有、老、病、死等现象,才体悟到其中的因缘法,方可说出「我说即是空」的睿见。假若没有世间存在,或人不能接触外界的话,就无从透悟空性之理。即是说:有其现象,我们方知其性质;没有现象,根本不能知其性质。佛陀为免世人将色空分作两回事来看,故进一步说:「色即是空」。我们在见到存在事物之当下,便应悟到它是无实质的存在,而不是将之分作两回事来观察。譬如说一座房子,当其存在时,我们便应悟其无实质存在,存在即不存在。如此彻底观照其空性,则不用如有等学者那样,先将此房子分析为砖、瓦、木、石、人工、时间、空间等因缘造成,因缘聚合便存在,因缘离散便毁坏,然后才知房子为假的存在!23 圣者在接触事物的当下,即悟其当体即空,不用离开事物而说。在事物呈现之剎那便悟其不实在的道理,不用分析观察。故在其存在的时间便已经不执着它,得到自在,解除束缚。能够事事如此,一切便无挂碍,此之谓毕竟空。毕竟空并不是指一物空,另一物则不空,而是无一例外的一切皆空。有部份学者则执持「部份空部份不空」的论说。他们认为现象是空,但产生或呈现现象背后的本体不空。而大乘佛法则说毕竟空,毕竟空即指出全部都是这样,无一事物可离开空性而存在。换句话说,佛法也是空,佛法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存在。当我们放下这思想包袱时,就要将这套教我们放下的方法也要放下。佛陀用言说否定了我们的思想执着,当我们了悟其意义,放下我们的执着,他的言说便不用再记挂了,因为已无执着可执,此谓之双忘(既去除执着,也再不需要佛法)。故佛法也是相对待之法,当彻悟世间因缘法的时候,佛法也应放下。此为全体佛法中最心要的义理。所以《金刚经》说:「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佛陀认为高妙如佛法,亦祇不过如木筏的载我们渡过生死海,至彼岸后便应舍弃,何况其他一切非法呢!(注一)「色即是空」是修道的人所奉行的一句说话。我们要明白一切的存在,其实是不断变幻的现象,如此方不会被一切法所造成的束缚缠绕我们,从而获得解脱。由「色即是空」而观之,我们可去除一切迷惑而得到自在。这句命题似乎带有消极的意味,因为是将一切执着去除、舍弃,故说似为消极。我们若对事物执取不舍,便会有欲望爱执,流转于生死大海。假若去除了爱执心,便不会再受生死苦。有些学者觉得如果身心离开世界,便会很渺茫,好像在空中飘浮游荡,因此产生恐惧的感觉,不知何去何从。于是他们唯有紧捉周围的因缘不放,终至不得解脱。如果他们看到人生的变幻,如梦境一般,能当下破除爱执心,便不用轮回生死了。在凡夫看来,这样修行好像是消极的,应该要努力争取,执取一切机会方是积极的。但原来消极与积极是我们凡夫由于长期习染而生的感觉。佛法本来没有所谓积极与消极,因为事实如此,佛便如实的告诉我们,倘若我们能明白此中道理,舍执着而得自在,相对来说,比执着的积极为更大的积极哩!因此佛弟子在面对世间的名誉、地位、私利的时候,不会贪着。但在面对消除烦恼的方法、有益于他人的事情,则会积极去做。所以积极去除世人的烦恼为学佛人之积极,而努力求取名利、富贵为世俗人之积极。二者之目标、价值取向是不相同的。所以,「色即是空」在佛弟子看来,是消除世间烦恼,进趣菩提的途径,这是最大的积极。但在世俗人看来,对眼前一己的利益、名位不争取,却是很大的消极呢。23 「空即是色」这个命题则无论从世俗与出世来看,都是大大的积极了。当我们了悟「色即是空」的时候,心灵得以滤去杂质而得清净,然后反身再来观照,空性就是一切法,空性就在一切法之中,并不是离开一切法来单说空性。要彻底领悟到空性的思想,得到佛法的中心,就不能离开一切法。即是说,若要做到彻底的明悟,就要在世间多走动,多做事,才能称为「空即是色」。离开生死,根本无涅槃可言。虽说生死是不究竟的,涅槃是究竟圆满解脱,但涅槃的觉悟还是要在生死中才可得到。我们不可认为离开生死,会另外有一种涅槃法。因为在生死中体验到生死的不实,当下便是涅槃。这并非是放下了生死,然后便得到涅槃,好像放下瓦片,拾起金片一般,而是像淘砂见金一般,砂中便见金。并非放弃砂堆而另觅金,金就在砂堆中。佛法亦如是,涅槃就在生死当中。世间人不明白事理,随时光而呆转,当享得到上寿、儿孙满堂,便认为是福。在慧见者看来,这当然比早夭、孤独的好,但亦不过是轮转性的东西。今天如此,明天便已经不如此了。因此便应当留意在这贫富、寿夭之中,有什么原则要我们把握呢?我们要把握到做人的原则,解脱烦恼的原则。世间人尽情享受苦乐而不自觉,慧见者却在苦乐中了解其因缘,从苦乐中见到解脱的道理。佛法常常说人身最为难得,生天祇有乐而无苦,使生天者沉醉,不知会有变化。生于地狱、饿鬼道则太苦而不知乐。唯有人身苦乐兼备,才会从世间苦乐的启示,悟得佛法说无常、无自性的深意。所以说:涅槃就在生死中觉悟出来的,觉悟生死当下便是涅槃。因此第一句「色即是空」是要我们老实修行,解脱本身的烦恼。第二句「空即是色」是指出在解脱烦恼后,切勿以为烦恼已消除,故永不再入烦恼中。我们要知道,解脱是从烦恼中来,还应返回烦恼中救度众生。「空即是色」是鼓励我们不再怕世间法。在世间生活使我们更容易了解究竟真理,所以要加入世间,以自身智慧帮助他人解脱种种束缚。如果说「空」是一种本质,「色」是种种现象,则可以说,本质是不能离开现象,要从现象中才可找到其本质。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便是这个意思。部分学者误解此意,认为烦恼等如菩提,这好比是说道德与不道德也是一般无异,如此便完全误解其意。正如金矿中有金有砂,我们不能将砂作金一起出售,但金确实是在砂中,砂却不等于金呢!因此这个「即」是从内容上来理解,不能从字面上来解释的。23 「色即是空」是个人性的;「空即是色」是社会性的。如果我们能做到前者的工夫,便是一个自己解脱的阿罗汉,若再做到后者的工夫,便成为佛菩萨了。所以两句说话不能分开,二者都要经过实践,方合于「般若波罗蜜多」的意思,因为波罗蜜多正是度人度已到彼岸之意呢!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为孔子,由孔子创立了儒家思想。倘若要在四书五经中找出一句能够代表圣者心怀,及其工作的话语,我们可从《中庸》一书找得到。《中庸》第廿七章里有这么一段话:「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这段文字指出一个修行人要致力实践于世间,才能达到美好境界的道理。这个道理是人人都应该实践的,方可称为德性。这德性要致于广大的群众,使大众都认为对,大家都能做得到。圣人于此能尽其精微,达致极高明的境界,但表现出来的则是中庸之道。这道是人人能理解,人人可受用的。以这段文字来解释「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可算是恰当的。「色即是空」是一种极高明而精微的理性,如能透彻理会而体证,便是圣者的境界。但若与社会群众毫不相关的话,尽管高明也不过是个人的事,祇成为高人隐士而巳,不能成为人人皆可以作为榜样的圣者。「空即是色」就是要返回世间,将高明的道理融入生活中、教化里,使大家都可以接受、实践、学效,以至同样圆满成就。这样子在世间度化众生,才是圣者的作略。也可以这样说:「色即是空」属于智慧的觉悟,明白一切法由因缘生;「空即是色」是福德的修行,以世间作为无上的道场。佛教是说福慧双修的。我们了悟到一切现象由缘而生而不被迷惑,智慧得以现前,此为慧修;若能返身于人间做度生之事,这便是最大的福德,亦是悲心的运用。因此,「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意义亦可说是悲智双运、福慧双修了。23 由色蕴推而广之,「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若详细列出,即可说为: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想不异空,空不异想;想即是空,空即是想……识即是空,空即是识。换句话说,一切法亦复如是,一切法即是空,空即是一切法。(注一)这里《金刚经》引《中阿含经》卷五十四大品阿梨咤经及《增一阿含经》卷三十九马血天子品为说(二经同说筏喻)。法与非法,有二义:一、「法」指佛法,「非法」指佛法以外的世间法;二、「法」指有为法,「非法」指寂静的毕竟空性。二义皆通,今依阿含经原意,用前一义。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佛再呼唤舍利子,以示新的段落。诸法即一切法,空相即空性。这个空性即是无自性之性。要说明这一切法的空性,佛就用了三对概念: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事实上我们可以用千万对概念来描述这空性,因为所有相对的概念皆非究竟,乃是我们凡夫观念上的产物而已。真理非言语所能表达,甚至若说它是「绝对」的话,则又会有「相对」来与它对立,于是「绝对」又变成与「相对」对立的法。佛陀所领悟之绝对真理非语言所能表达,但他又要表达出来,好让弟子依之领悟。因此佛陀姑且以「空性」来形容它。世间事物为相对性的存在,如有无、善恶、生灭、垢净等皆相对而成立,由此产生的种种概念都不能对应世间的真实,如果能够证悟这个道,就是见到一切法的「空性」。再进一步看,便要知道空性亦不过是一个假名,因此空亦复空。《中论》云:「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观行品)。佛陀为弟子说毕竟空之道理,是欲令弟子摆脱一切邪见及偏执。当离开一切偏见后,应将空性这个概念亦要抛弃,否则便会另生执着。《中论》续说:「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若果再执着空的话,诸佛也没奈何呢!总之,一落言诠,便会起对立、执着,故最高境界往往是默然不语,如此方不致使人误解佛意。23 龙树菩萨于《中论》再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观四谛品)这里说出一切因缘所生法皆是空,进一步空本身亦是一个假名,能明白此,中道就在其中,体悟如此便得解脱。佛陀常说中道义,龙树菩萨以中为论名,在在皆欲避免世人执空为实,甚至中道亦祇不过是一个描写,表示两边皆不执着的状态,切莫更执中道为实也。一切法皆是相对,皆非究竟。世间现象千变万化,说之不尽,佛因此以三方面来说,生灭是一切法首要的现象。凡有事物便有生灭,故以生灭为第一句。其次说事物之性质,故说垢净,一切事物之性质必有垢有净。进一步由性质而说数量,于是说增减。事物皆有体、质、量。佛便以此三种对立来解释空性之究竟是怎样的。事物表面现象具有上述三种性质,但从因缘法的角度来看,三种性质都是不实在的。我们对事物往往生起相对的念头,因此生灭、垢净、增减等观念随之而起。圣者则彻见其事实,对事物不起分别心,明白空性之理在于其中,因此用否定的语调,破除我们的执着。佛家每当谈及中道义时,常常用「不」的双遣法。因为如用正面的描述的话,弟子便会将之执为实在。若用「不」的否定法,则欲执无从。故佛家有说「破二不着一」。由了解二边皆不着的意义后,便不会执着这相对概念,内在超越二边。所谓内在的超越,就是明白事物的相对性,乃假名,乃不实在,超越了相对的两边后就了事,不要再于两边之外,生起另一个新的概念,而改去执着这个概念,以为这一个才实在,因为这样就变成向外超越,永远都超越不到。譬如先前所引龙树的偈:「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如果荡除了生灭、垢净、增减等等相待的概念,又去执着「空」这一概念为实在,这就变成一个新的执着,仍落于两边,无有了期。简单地说,内在的超越,乃超越两边就了事,不再生起新的一边。超越而不离开世间,如此方能化度世间,而非将自身与世间对立起来,弃之唯恐不及。圣者了悟而去除执着后,还是要如常人一般生活,在世间做度化众生的工作,这方为真正的不着二边而处中道。23 佛陀说明色空之关系后,立结论说一切法皆空,以空来表达一切法之性质。所以「空中无色」是再说明色空之不异,不能分作二截。「无」是无其实性,有其现象,不过现象是不断变异迁流而已。因为悟解前面所说的性空道理,觉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菩萨便可在这不实在的现象直接看到空性中没有色、受、想、行、识等的实性,由此离一切相,悟入毕竟空性。丙二、观处界空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经文在前面以五蕴之色蕴为代表,说出五蕴与空之关系。如果详细说来,则每一事物、概念亦与色空之关系一般。故应将眼耳鼻舌身意等放回「色即是空」的句式中,如「眼即是空,空即是眼……是故空中无眼;耳即是空、空即是耳……是故空中无耳……意识界即是空,空即是意识界……是故空中无意识界。」如此方能道尽经意。眼耳鼻舌身意为六种感觉器官,佛教称为六根。佛在世时对弟子的说法,便以此六种感觉器官而言。因为蒙蔽我们最大的便是此六种感官,一切颠倒皆因此六事而得,故佛常以此六事教诫弟子。此六根非外在所见之眼耳等器官,而是内在不可见、有对碍的微细物质,称之为净色根。此六根人人皆具,前五根为物质部分,意根属精神部分。换句话说,眼耳鼻舌身意约略等于五蕴,祇是五蕴的「色」尽说整个身体,六根的前五根则强调感官的作用而已。前五根所对的五境分别为色、声、香、味、触,意根所对应的称为「法」。这「法」是就狭义说,专指意识所缘之境。广义说的「法」乃指一切事物,更广义说,则世间一切事物及出世间的道理,皆称为法。譬如说世间法、出世间法等。23 六根加上六境便成为十二处。处有生长之意,即是说一切行为作用皆由此十二处生起。六根如何与六境产生作用呢?这就要说到眼界至意识界等十八界了。界为类的意义。眼界等十八界由三类事物组成,例如以眼根攀缘外间的色境,产生认识作用,称为眼识界。佛教认为一切认识作用之产生皆由三个条件造成:一为感觉器官,二为外境,三为认识作用,再加上接触,由此成为全面的认识。所以六根、六境加上六识,三事和合触,互相为缘而产生对一切法的认识。十八界代表人生一切活动的范围。更说明了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所以发生种种关系、影响,皆因此三事和合生触而造成。进一步看,六根是不断在变化,六境亦在转变,六识更随之而分秒不停的变动,其中何来有实法可得呢?十八界皆因缘生,故十八界即是空,空即是十八界。丙三、观十二因缘与四谛空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这里说明十二因缘。佛陀指出人生的迷惘,就是由于无明。凡对因缘生法及空的义理不能了解的情况就称为「无明」,此包括世间的聪明才智在内。由于有无明,于是产生「行」。行有迁流、造作意,即不断推使我们去做烦恼事。由行而生「识」,识生「名色」。名指精神部分,色指肉体部分。由名色而生「六入」,六入即六根。于是就与外界有接「触」,加上本身的识,由此而起苦、乐、舍三种感「受」。苦乐皆由情执而生。由「受」而生「爱」,由爱生「取」,取而起一潜伏势力,名之为「有」,由有再起另一世的「生」,生而「老病死」忧悲恼苦随之而来,流转不巳。此十二因缘如环一般,要断除它则须以因缘空观,对任何事物都用平等无偏颇的心去观察。这样,执着不生,爱取便断,由此方可灭除无明。此十二因缘的锁链由种种因素条件造成,要断除此枷锁,得到解脱,亦要靠修行的因缘去成就,不能自然而断。这即是说,条件所生者,亦可由条件改变。这样,修行便有意义。佛陀说「无无明,亦无无明尽」。无明指枷锁本身,无明尽指解脱的境界。两事本身皆无实际的体性。烦恼祇是自己的执取,是自寻的,并非真的有一把枷锁加诸于心身之上。觉悟亦祇是自己解脱,世界亦不因而改变。缘起法本身不因我们迷执而有所增,亦不因我们觉悟而有所减。所以说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无明至老死指出了人生的流转,无明尽至老死尽则指出人生的还灭。佛陀说二者皆无实性,所以说「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23 无苦集灭道。苦集灭道乃佛教的基本义理。「苦」即指出我们这个不圆满的烦恼人生;「集」是说明这人生是由多生积集的业而来;「灭」即指出这些业可以消除,烦恼可以解脱;「道」就指出消灭烦恼业的修行途径。如果我们在这人生中不明白道理,苦集流转,互相增上,便愈加苦恼。若明白空理后,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便可达致涅槃。因此,虽说苦集是世间法,灭道是出世间法,但并非离开世间法而另有出世间法,而是在世间法中了悟其道理,洞见世间的真实景况,不为世间法所束缚,这便是出世间法了。此四谛法也显出因缘的道理,其中亦无实性,故说「无苦集灭道」。丙四、观能修与所证空无智亦无得。智即能证的般若,得即所证的理境,所证的圣果。菩萨由有正智而得证果。但当菩萨证观空理,见一切皆毕竟空的时候,是能所双泯的。双泯即双忘。菩萨的正智——般若,是体证真理后才成就的。如果证不到真理,就不能叫做正智。所以,正智不离真理。另一方面,真理如果不是菩萨的正智所证悟,亦不能显明出来,故真理亦不离正智。因此,正智与真理是不能作主客、能所之分的。二者非一体,但又非可分开的两件事,这就是「能所双泯」的意思。菩萨亦不会以为自己证得空理,因为如此便有所得,有所得便仍有执着,以为有一个我去得到甚么,这就非究竟证悟。所以,在菩萨的见地,「智即是空,空即是智;得即是空,空即是得」。如此方能真正透彻于毕竟空,入于圣位。23 以上无五蕴、无十二处、无十八界、无十二因缘、无四谛、无圣果。五蕴乃至十二因缘为世间的,四谛及圣果为出世间的。二者皆须破其实性。当破除世间法之实性的同时,也不要执着出世间法为实,方称为「破二不着一」,如此则毕竟空寂,究竟涅槃。丙五、结显空义以无所得故。一般学者将此句作为下段的首句,但此句意在总结上文空义,故仍置于本段之末。为何五蕴等一切法皆空呢?因为一切皆无所得的缘故。一切法是无自性的缘起,凡夫不明其理,故有所执,圣者以般若正智照见一切法皆空,故无所得。乙三、证般若果丙一、涅槃果──三乘共果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菩萨能够依般若法门,观照一切法皆空,因此能心无罣碍,一切皆和谐、宁静、安乐。罣碍一译作覆蔽,乃蔽障之意。以无罣碍的缘故,便能对任何事皆无有恐怖。古德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菩萨不会再作恶因,对过往所作之行为后果能坦然承受,如此便无有恐怖,更能远离颠倒梦想。颠倒梦想皆由于对事物不了解而起,明白其因缘之理便不会再颠倒,亦再不起梦想。由清醒故可证得究竟涅槃。涅槃是三乘(即声闻、缘觉、菩萨等乘)共得之果,不过,声闻、缘觉乘祇体悟「色即是空」,故得涅槃后,祇知独善其身,自己了脱;菩萨则同时体悟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得涅槃后,更乘愿返身世间,度化众生。丙二、菩提果──如来不共果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23 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十方诸佛皆依般若波罗蜜多之故,得到无上正等正觉。阿耨多罗译为无上,三藐译作正等,三菩提译作正觉,故称「无上正等正觉」。此乃无以上之的平等圆满的大觉悟,唯佛方能得此大觉悟,其余声闻等圣者皆不能至,所以是如来不共果。不共,即唯佛独具,不与三乘共有之意。乙四、赞仰般若功德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初期佛教是没有咒语的。古代印度自后期吠陀时代开始,就应用咒语,认为它可以治邪、医病、赶鬼,得到利益。佛陀则认为咒语非正理,故禁弟子应用。但到大乘佛教时期,咒语已非常流行,佛教较开放,容许咒语在佛经中出现,将它作为传教方便。这里则以咒语来譬喻般若度。说之为大神咒,即指般若波罗蜜多的义理有如神通广大之咒语;「大明咒」譬喻般若为最光明的一个法要;「无上咒」譬喻般若是无以上之的法门;「无等等咒」即是说般若为佛法中最究竟的法门,没有其他法可以相比。一层深于一层,赞仰般若波罗蜜多为最殊胜的法门,因为般若能除去一切苦恼,而且是真实不虚妄的。事实上,若在圣者的境界来说,真实不虚也是安立而已。因为此经是用作度众的,故加此句用以回应前文,使下愚或智慧浅薄者都对本经生起信仰,不致无所依归。故此真实不虚亦是方便语。乙五、说咒以利流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此般若波罗蜜多咒,非出自《大般若经》,乃编经者从密教经典摘取过来,加上去的。今日可从大藏经密教部所收集的《陀罗尼集经》卷三第七品「般若波罗蜜多大心经」第十六「般若大心陀罗尼」见到此咒语(见《大正藏》卷十八页八○七)。其文如下:23 「跢姪他,揭帝揭帝,波囉揭帝,波囉僧揭帝,菩提莎诃」(跢姪他即咒之意)本经于文末加上此咒语,不出两个原因:一是为钝根行者而设,使他们虽不能理解般若深义,也可依咒持诵,努力修行,除去妄念,作为般若的方便。二是咒语不须解说,免除分别思议,可令行者一心持诵,超越名言概念的限制,而易入于定境,以至不可思议境界。这与般若的毕竟空义亦能符应。所以,加上咒语,不但钝根者得到方便,即一般行者亦易于受持,这对本经的流通是有一定助力的。此咒之原来梵语是:gategateparagateparasamgatebodhisvaha其意为:「揭谛」即去之意,催促之意;「波罗揭谛」即到彼岸去;「僧」兼有众义、完成义;「菩提」指觉悟;「萨婆诃」为祝福语。全句咒语之义为:「去啊!去啊!到彼岸去啊!一同抵达啊!祝福大家得到觉悟吧!」由于编经的古德苦心地不将咒语的意义显明,玄奘法师亦祇译出其音而不译其意,使大众可一心遵照咒音持诵也。23